厂纪面前人人平等

饮誉海内外的上海“新苑宾馆”,是在上海饮食行业管理工作中以纪律严明而著称的,“新苑纪律,如铁似钢”流传宾馆内外。

有一次,饮食部有位职员带熟人到餐厅吃饭,通过餐厅服务员私拿了一瓶饮料,又通过厨房人员白取了一碟冷盘。事后,这位当事人按规定被罚款35 元;提供饮料、冷盘的职工也被各罚 15 元;甚至连餐厅的领班负责人也

被罚款 5 元,理由是应负的监督责任不可推卸。

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新苑宾馆”,上至经理,下至一般员工无一例外。一次有位分部经理因为夜晚加班,耽误了回家的班车,他违反纪律到客房部留宿,第二天,总经理不顾他这位部下、老同学的面子,责令全宾馆通报,并作出两条处理意见:第一,该经理除作出深刻检查外,按当天客房出租价罚款 73 元;第二,如不愿罚款,请自行引咎辞职,分部经理当即认了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