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 析】

在我军的创始、成长到壮大的过程中,毛泽东自始至终坚决反对虐待和杀害俘虏。早在红军初创时期,就实行优待俘虏的政策, 1929 年,毛泽东制定修改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有一条:不搜俘虏腰包。1929 年 12 月, 古田会议决议进一步规定了宽待俘虏的政策,对投降及其他俘虏过来的敌军官兵实行革命人道主义,不打、不骂、不杀、不虐待、不搜腰包、受伤治疗, 去留自愿。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要求我前线抗战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对投诚放下武器的俘虏与顽固抵抗的敌军官兵区别开来,把日本军国主义者同侵华日军的一般官兵区别开来,贯彻执行俘虏政策,收到了积极效果。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在战争指导中多次阐述并要求前线指挥执行正确的俘虏政策。1947 年 10 月,毛泽东亲自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公布对国民党军政人员采取首恶必办,胁从不间,立功受奖的方针,宣布了“本军对于放下武器的蒋军官兵;一律不杀不辱,愿留者收容,愿去者遣送。”在解放战争期间,配合军事打击,经过包括优待俘虏政策的政治攻势和争取工作,国民党军官兵起义、投诚和接受和平改编的共 117.3 万余人。其中,在解放战

争头两年内,即改造了大约 80 万从国民党军中解放过来的士兵,使他们成为自觉的人民解放军战士。对投诚、投降和接受改编的国民党高级将领,毛泽东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宽大胸怀,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对他们作了妥善安置。

坚强有力的军队政治思想工作,是人民军队的生命线,是实现“党指挥枪”的保证。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一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是人民解放军的无产阶级性质和建军宗旨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