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身上的符号
不同感官的信息沟通 非洲布须曼人的手势语 常用的形体动作语 美国学者对体态语言的研究 模拟是符号发展的动力 对身体部件的加工改造绘身与纹身 将赤裸裸的人体装扮成某种动物 使用身外之物来装饰自己服装的符号作用 身上的零碎饰物 南非苏路兰姑娘的顶链语
我们已经知道,人类感觉器官接收的大量信息往往需要重新表现出来, 这种需要导致了人类符号的诞生和发展。满足或实现这种需要的集体方法, 不论其形式如何,它们都是建立在不同感觉器官彼此之间能够互相沟通的基础之上。
当我们说一个人长得甜时,实际上是用味觉信息来表述视觉信息,当我们说一个人的声音甜美或尖酸刻薄时,则是用味觉、视觉、触觉信息来表述听觉信息。
在人类的器官中,最早建立沟通和配合关系的一对器官,应当说是口与耳,即耳听口说、口耳相传。当我们教幼儿说话时,当我们听口技演员的表演时,难免感到惊讶,口与耳的配合能力似乎是天生的,口再现声音的能力似乎是无止境的。其实这种能力的获得可能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并伴随着大脑的发展以及发音器官的进化。
当原始人发现危险时,会不由自主地发出惊叫声,我们今天还会听到有人被吓得嗞哇乱叫,这种惊叫声只是一种本能的声音符号。当原始人发现一只狼后,他用模拟狼嗥的声音告诉他的同伴那里有一只狼;在这一时刻,他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创举,也就是说他创造出了最早的语言,即用模拟某种动物(也包括其他人)的声音来代替那种动物。从此以后,人类开始模拟各种声音并创造各种新的声音及其组合,用以表达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鼻子闻到的、手抓到的、牙咬到的种种事物,这种努力获得了辉煌的成功。
大约与此同时,原始人的直立行走,使他们的双手得到解放,劳动和工具的使用,使他们的双手越来越灵巧,手指伸屈自如,当原始人受到攻击时, 会不由自主地用双手护住头部;当寒冷难耐时,会双手抱胸并浑身颤抖;这类手势或动作亦可看作是本能的符号(现代战场上高举双手表示投降则是约定的符号)。但是,当原始人为了告诉同伴自己曾受到攻击,使用了双手护头的模拟动作,或者两手高举,食指上指,模拟羚羊的一对大角时(表示附近有羚羊),在这一时刻,他完成了又一项伟大的创举。也就是说他创造出了最早的视觉符号,即用模拟某种事物的形象来代替那一事物。从此以后, 人类开始用自己的动作(手势语和形体语)模拟各种形象并创造出各种新的形象及其组合(图画、装饰和文字符号),用以表达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鼻子闻到的、手抓到的、牙咬到的种种事物,这种努力同样获得了辉煌的成功。
但是,成功的道路充满着曲折和艰辛。因此,关于语言和文字的由来与发展,我们留在后面再详细介绍,现在先来看看人类怎样用除了语言和文字之外的其他方法来交流信息。
生活在非洲卡拉哈里沙漠地区的布须曼人过着原始的狩猎生活,在那里还保留着丰富的手势语。这些手势语大都模拟或象征着动物的最显著的特点。他们可以用单手的手指表示出鹰、灰兔、豪猪的形象,用单手和手臂表示驼鸟和长颈鹿,用高举的双手表示大捻角羚,用两手和头部的组合表示鹭
鹰;碰到形象难以模拟的动物,则用手势模拟其动作,如模拟跳兔的跳跃动作。这使我们想起儿时的游戏,即将手指模拟的动物形象,在灯光下映照到墙壁之上;也使我们想起优美的孔雀舞,演员正是用手指和手臂的形状和动作来模拟孔雀(许多舞蹈都是在模拟动物或再现某种场景,从而形成了舞蹈语言)。
事实上,我们今天仍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广泛使用着手势语和形体动作语。例如,说话时还要比手划脚,演讲时也要加上手势的动作,以及握手、拱手、摆手、招手、敬礼、作揖、双手合十、拉手指定约、击掌为号、双手一摊、手足无措、背着手、叉着腰、划拳或掐手指(表示数目或计数)等等, 都是在用手表示信息。更复杂的手势语则有音乐指挥的手势、体育裁判的手势、交通警察的手势、信号兵的手语、聋哑人的手语。(后两种手语实际是建筑在语言文字的基础之上,最简单的例子是丘吉尔发明的表示胜利的 V 字型手势,它源于英文胜利 Victory 一词的第一个字母。应当注意的是,在英国,作这个手势时若掌心向内,则是一种下流和猥亵的信号;对比之下,首屈一指如翘大拇指或伸小拇指,其含义便不是出于语言文字,而是根据形象本身而赋予了不同的意义。)
我们比较熟悉的形体动作语有点头、摇头、鞠躬、欠身、亲吻、碰碰脸颊(有的民族是碰碰鼻子)、抚摸、轻轻拍着婴儿入睡、拍拍对方肩膀、托起女士的胳膊、拥抱、抓耳挠腮、打自己的嘴巴、扭扭捏捏、捂着嘴笑、不安地搓着双手、做鬼脸、伸舌头,以及叩头、磕头、五体投地(朝拜圣地的信徒,始终用这种动作向目的地前进),或许还应加上京剧演员的亮相、哑剧演员的种种模拟动作(如表示关门、擦玻璃、穿衣服的动作)。显然,在形体动作语中,手往往起着重要的或主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常常无法将它与手语截然分开,或者可以统称为身体语。即它们都是完全利用身体的特定动作来传达相应的信息(有时要增加指挥棒或信号旗)。
有些身体语的形成非常有趣,在南方,当人给你敬茶或上茶时,你要用弯曲的食指在桌面上轻轻地叩两下,以示回谢。据说,清朝一位罗曼蒂克的皇帝,微服到江南考察,曾冒充过茶小二。他的随从见皇帝给自己沏茶,又不敢当着众人给皇帝磕头,急中生智便用手指模仿磕头的动作在桌面轻轻叩了两下,皇帝则龙颜大悦。从此这一特殊的身体语便在南方流传开来。
有些身体语还常常配合以非语言的声音信号或需要某种道具。例如,吊车工用哨声和手势(有时持有信号旗)来指挥作业,拔河中的指挥者,拉纤或打桩时的号子,咳嗽声为号,鸿门宴摔杯为号,打响指,吹口哨,以及女子手中的手帕,男子手中的扇子,举杯碰杯干杯,或许还可以包括剪彩和获得冠军时打开香摈酒四处喷酒(它们归入到“仪式语”更合适一些)之类的动作。
实际上,身体语的内容极为丰富,为此人们已经撰写了专著来介绍其内容。20 世纪 70 年代初,美国纽约袖珍丛书出版社出版了《体态语言——人体姿态的奥秘》(朱利叶斯·法斯特著)一书。该书撰写过程得到纽约市立大学教育学、社会心理学的学者,以及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精神病学和跨学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人员的帮助。几年前我国也翻译出版了这本书。为使读者对体态语言有更多的了解,而又不过多地增加本书的篇幅,我们只介绍一下它的目录:
一、体态即信息:一门称为体态语言学的科学;来自无意识的新信号;如何把姑娘区分开来;触摸的妙趣;寂寞的触摸。
二、动物与领土:象征的战斗;语言可以由遗传而获得吗;领土规则;一个人需要多少空间。
三、我们怎样利用空间:自己的空间;一门称做体距学的学科; 社会空间和公共空间;不同文化对空间的处理方式;西方世界的空间观。
四、当空间受到侵犯时:不可侵犯的个人空间;占据有利地位; 怎样做一名领导者;自觉神圣的空间;空间与人格;性别与非人; 仪式与座位。
五、知人知面难知心:微笑是一种假面具;脱下面具;原形不露;一个人何时才不成其为人;色情受虐狂与残暴色情狂;如何摘下面具。
六、触摸的妙处:请握住我的手;残破的面具;自我感觉第一; 出壳有术;沉默的鸡尾酒会(这是一种游戏,参加者只准用非语言的形式进行交流);游戏是舒心健身的高招。
七、爱情的哑语:姿态、眼神和求爱;能否得到她;面子问题; 你来我往情深意长;选择最佳姿势;半性接触(介于求爱信号与非求爱信号之间的试探性符号)。
八、举手投足之间:求救呼号(绝望的面孔是一种本能的求救信号;处于险境的人用小镜片反射的阳光或用石块摆出 SOS 图案, 则属于约定的或半约定的求救信号);你的姿势在说什么;身份不同,姿势不同(我们都很熟悉官腔官架子);动作与信息;姿势与观念;不择手段(这里用姿势而不是用“手段”来转达某种信息或意愿,精明的部下常常是通过领导的姿势来了解他的真实意图); 家庭行为的三条线索。
九、眉眼多情亦恼人:剥夺人性的凝视;一瞥的瞬间;烦人的眼睛;睡眼朦胧;文化不同,眼神不同;长时间凝视自己;一瞥有多长时间(某种动作的持续时间不同可以传达不同的意思,如长时间鼓掌,握手时——这里还有力度问题——长时间不松手,以及长时间近距离看一个陌生的女人)。
十、动作入门:有腿语吗;体态语 ABC;体态语言最小单位的表达;文化与人体动作学;信奉领袖(领导者的无用动作比其他人少)。
十一、体态语言的误用与妙用:与动物对话;无声世界的象征符号;用体态语言进行精神治疗;装模作样的体态语;结束语(体态语言刚刚被上升为一门科学,不同文化有不同的体态语言,客观条件的变化可影响体态语言的表现方式)。
我们多少有点遗憾,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西方人往往走在我们的前面, 至少是在近几百年来。这倒不是因为他们聪明,也无法用崇洋媚外的批评来安慰自己。事实上,他们的错误观点比比皆是,或者说错误观点远多于正确观点。但由于总观点的数量极大,正确观点的绝对量也多,不论他们愿意与否,他们仍然要服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从而使正确观点发挥作用。
对比之下,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独尊儒术,于是正确的观点比比皆是,或者说正确观点远多于错误观点。但总观点的数量却很有限,结果正确观点的绝对量反而少,从而对社会发挥的作用也少。例如,对体态语言的研究,西方人的观点未必都正确,但他们却首先提出了大量的观点。对比之下,我们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系统研究,所能提出的只是一些显而易见的正确观点,其总量显然有限得很。或许我们太过于看重错误与正确的分界了,其实在科学研究中它们是不断转化的。即使在自然科学研究中,也同样如此,简单地用正确和错误来判断事物,并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
言归正传。原始人并没有满足于对体态语言的研究和使用,或者说体态语言能够承载和传输的信息量不能满足原始人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总之原始人继续在寻找新的符号形式。
首先,当然这只是我们的推测,原始人注意到自己身体上的某些有别于其他人的特征(反之亦然)。例如,由于缺碘长了大脖子,额头不慎撞出个大包,被野兽咬伤后留下的疤痕或折断了胳膊,这些特征往往起着标记的作用,正如我们可以从一个人手上的老茧猜出他从事的工作;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肩膀看出一个人是否当过兵(扛枪留下的特征);长期从事手工挤牛奶的人手指格外粗壮(最早注意的是两性的性差异符号)。
当某个原始人额头上长的一颗红痣,使她看起来更加美丽动人时,其他原始人可能会想办法在自己的额上也制造一个能起同样效果的红斑;当她们成功地制造出这个红斑时,她们实际上完成了一项伟大的创举,即创造发明出了装饰性符号(至今仍有一些地区的妇女要在额头点美人痣)。看来,东施效颦的故事由来已久,到今天则发展成为汹涌的赶时髦浪潮。他(她)们都源于人类的本能:模拟(某些灵长类动物也有类似的模拟本能)。因此, 可以说模拟是符号起源与发展的一大动力。
从此,原始人便开始对自己身体的某些部件进行加工改造,以便使自己增加某些特征。这些特征符号可能有助于显示出威力或魅力,或者有助于识别敌友、亲疏远近。我国传说时代有个悍勇的部落,号称凿齿,该部落的成员都要凿下自己门牙两侧的大齿(已被山东龙山文化遗址证明,古人确有此俗)。显然这是一种身体标记或装饰符号。我国台湾高山族不久前仍广泛流传着折齿定亲的习俗。
在我国历史上最引人注目的则是缠小脚的习俗,我们恐怕很难理解当时人怎么会以三寸金莲为美的主要标志。其实,我们今天有许多人为了保持杨柳细腰的体型,不惜绝食到奄奄一息,与缠小脚在本质上是一样的。人类对身体部件的加工改造,最有成效的是头发与胡须。诸如维吾尔族的小姑娘辫子多(辫子的数量表示年龄),反清义士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以及用头发型式表示出嫁与否,领袖或特殊人物的特殊发型(出家人或出家人剃光头也是一种发型),还有近年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发廊,都在为了满足人们对头发进行加工改造的愿望。至于胡须,我们都很熟悉关公的美髯,以及希特勒和日本鬼子的小胡子。
对身体部件的加工改造,形式种类繁多。我国一些少数民族甚至在额头上制造出一只眼睛的造型,仿佛是三只眼的二郎神;缅甸的帕洞部族的妇女, 用一圈圈铜项圈将自己的脖子拉长,以至饮水极为不便,若突然取下所有的铜圈,脖子支撑不住头颅,会窒息而死。不论形式如何,似乎都是在追求美, 正如今日的美容手术一样。不过也有例外,如埃及的乞丐之国,那里的头目
对部下进行的手术,是为了使他们变得可怜或惨不忍睹。据说,古代的马戏班子,为了制造出矮小的小丑,要将儿童放在罐子里长大(文革时给人剃阴阳头亦属此类)。至于西方流行的割礼,可能是一种成年标志,或者还有卫生上的好处,也可能是一种性成熟或突出性特征的标志,或许还是同种族、同宗教的认同标志。
但是,对身体部件的加工改造,毕竟给肉体增加了过多的痛苦(在当初, 这也是一种对人能否承受痛苦的考验方式),而且它们所能起到的符号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于是,人类继续探索,他们又找到了绘身和纹身的方法。即在皮肤上绘画(最初是涂抹)或刺刻出某种花纹图案,今日的描眉、搽口红、染指甲、抹粉、画眼圈,以及京剧演员的脸谱和岳母在岳飞背上刺出“精忠报国”的字样,便是这类方法的余波。
绘身是用颜料涂抹在皮肤上,有时全身涂满一种颜色,有时则还要画出图案来;这是一种临时性的标记,可以洗去。澳大利亚的土著居民经常随身带着红、白、黄等颜色的土块,以备不时之需。当他们出发战斗时要将全身涂红,在举办丧事时则全身涂白(我国丧服亦为白色,现在则简化为带小白花或黑袖标。顺便提一句,红卫兵的袖标、打夜仗时左臂上缠一条白毛巾, 亦是一种符号标记),参加节庆的舞会时则彩绘全身。北美印第安人则用兽脂调和颜料,并拌上云母碎片,然后在脸上绘出各种图形,在阳光或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才真正称得上神采奕奕。
纹身是一种永久性的装饰或标记符号,它也属于对身体部件(在这里是皮肤)的加工改造。纹身分为瘢纹和黥纹两种。瘢纹一般是用锐利的贝壳或石片在皮肤上雕割出伤口,并用泥土揉擦伤口,使它愈合缓慢,这样雕割出的图案更加明显,甚至会产生浮雕的效果。印度尼西亚伊里安岛上的巴布亚人,还用火在皮肤上烫制出瘢纹(这种烙印的标记,我们现在还使用在家畜的身上。古代对犯人或奴隶也曾使用过烙印或刺刻的标记;打虎英雄武松的额上便有)。
黥纹是流行最广的一种纹身方法。海南岛黎族女子到一定年龄都要纹身:先在脸部、胸部、四肢的皮肢上画出图案,然后有经验的老年妇女左手持黄藤针,右手持拍针棒,依图样拍刺皮肤,再用烟灰汁或墨汁涂到创口上。数日后创口脱痴,花纹色素就永久地留在表皮之下。
绘身和纹身的起源,涉及到人类何时脱去浑身体毛的问题。可以提出的一种观点是由于服装的出现而使体毛退化下去的(近年有一种观点认为人类是由类似海豚的海洋生物进化而来的,其根据便是人无体毛,另外人不怕水并善游泳,而灵长类怕水),而服装的起源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一种观点认为起源于御寒的需要,另一种观点认为起源于装饰的需要。我们怀疑还有另一种因素,即古人类用兽皮来模拟或装扮成某种动物,久而久之自己的体毛反而变成多余的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绘身和纹身的起源与原始人的裸体生活习惯有关。
事实上,许多动物的体毛都有着色彩斑斓的纹理或图案,如老虎额上的王字形纹理,金钱豹身上的环状图案,以及斑马纹等等,更不用说鸟类绚丽的毛羽了。对比之下,人类则寒碜得多:光秃秃的身子活像退了毛的鸡,满头乱发也只有单调的黑色或黄色。怎么办?模拟其他的动物,想办法使自己的身体可与其他动物媲美(这种媲美实际上也是一种认同,使自己像自己所崇拜的图腾动物。《汉书·地理志》记载吴越之人“常在水中,故断发纹身,
以像龙子,故不见伤害也”。因此,纹身图案成为同种族的图腾标志。巴西已凯里部落的印第安人,纹身的图案像豹皮,他们相信豹是本部落的祖先。)我国古代奇书《山海经》中记有雕题国,郭璞注云:“点涅其面,画体
为鳞采,即鲛人也。”袁珂先生引《桂海虞衡志》:“黎人女及笄,即黥颊为细花纹,谓之绣面女。”认为雕题国即黥面的国。《山海经》中记有大量的人面兽身(豺身、蛇身、豕身、鸟身、鱼身、牛身、马身等等)的神人, 如《西山经》:“实惟帝之平圃,神英招司之,其状马身而人面,虎纹而鸟翼。”过去我们常常以为是荒诞不经之辞,其实很可能是一种如实的写照。即远方异国之人还保留着用绘身、纹身及其他实物将自己装扮成“马身而人面、虎纹而鸟翼”的样子的习俗。
绘身、纹身的符号作用是很明显的,如巴布亚的土著女子,从幼时便开始依次涂绘身体的各部分,待全身涂遍时,则表明自己到了结婚的年龄,男子见到她便可以向她求爱。我国黎族姑娘一旦有了情人,便要在自己手上刺出特别的标记,其他男子便知道她已有意中人了(这与西方女子的戒指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此外,它们还是部落的标志、等级的标志和身份的标志(战士或丧者的亲人之类)。当然它们也是一种增加美观的装饰,并通过这种装饰反映人们的性格和审美观点(与现今人们追求不同的发型和衣服样式一样),或许还有威吓敌人的作用或君临臣下的作用(与皇帝一定要穿龙袍的道理一样)。总之,人类在符号的发明和使用的征途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云南红河州金平县的傣族姑娘,在十分精致的首饰盒内放着槟榔和石灰,得空便有滋有味地嚼着槟榔和石灰。那倒不是因为这两样东西特别有营养,而是这两样东西能使牙齿染上一层薄薄的状似黑釉的东西,从而使牙齿变得黑里透亮(如果姑娘的牙齿洁白似玉,在当地要受到嘲笑)。在军备竞赛的年代里,“武装到牙齿”成为一句达到顶峰的形容词。看来,在绘身式的竞赛中,“绘色到牙齿”似乎也走到了尽头(我国电影中,坏人总要镶金牙,也是一种标记)。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人类在模拟动物(可能还包括想象中的动物,这种想象可能来自于清晰的思维,也可能得自梦中的幻镜。种种迹象表明,“作梦”对人类思维的进步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梦中他们可以看到未曾想过未曾见过的事物,梦中还可以见到已故的亲人或威力无比的异人,从而会产生种种联想或所谓的智慧火花,以及灵魂不死或神仙的观念) 的征途上,又找到了直接用动物的毛羽来装饰自己的办法,从而开创了使用身外之物的装饰新路。这些身外之物除了动物毛、羽、骨之外,还扩展到植物的花、叶以及各种自然之物。这种行为催化了原始人的选择思维,并促使他们对用于装饰的身外之物进行加工改造,以便能够使之与自己的身体结合在一起,无疑这将使他们变得更加聪明起来。
事实上,我们今天仍在用身外之物来装饰自己。在衣食住行中,占第一位的“衣”正是指的身上的装饰物。不少学者相信,人类当初在腰间围上一条虎皮裙或树叶裙,并不是为了遮羞,而是为了炫耀或突出自己的性器官, 这成为服装产生于装饰需要的证据之一。正如乳罩不是为了遮挡而是为了突出乳房的轮廓一样,显然这是一种“欲盖弥彰”的技法。在今天,服装除了御寒功能外,它还是行业的标志(各种行业制服)、等级的标志(如显示不同军阶的军服,封建社会不同官阶的官服)、贫富的标志(衣冠楚楚,缀满补丁)、信念的标志(宗教服装,和尚的百衲衣)、民族的标志(不同民族
大多有自己的特定的衣服样式)、职业的标志(宇航服、潜水服,旧时读书人的“布衣”)、政治观念的标志(如某些西方人以我国领导人穿西服还是穿中山服来判断所谓的改革派或保守派)、政治时局的标志(文化大革命中, 毛主席检阅红卫兵,特意要穿军服)、时代的标志(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服装, 从而形成一种客观的标志)、年龄的标志(年轻人俏些,年老人素些)、性格的标志(性格活泼外向者服装鲜艳、色调明快,内向者服装淡雅素静)、集团的标志(各种校服、厂服、队服)、身份角色的标志(丧服、结婚礼服、夜礼服、囚服、战俘服),等等,举不胜举。可以说服装是人身上非常成功的一种装饰性符号体系(也同时记录着历史信息,有人称苗族将历史穿在身上,即用服饰代替着文字)。精于此道的人,正如精美包装的商品一样,更容易在世上流通。顺便提一句,服装上的小装饰物,亦不可忽视,如钮扣被称为服装的传神的眼睛(人类在史前社会已使用骨制的钮扣),还有领带的颜色与图案,搞不好的话亦会贻笑大方(我国建国初期,青年人在上衣口袋上插一支钢笔,以显示自己属于“文化”阶层,亦是一种标志)。
除了服装,人身上的零碎装饰物还真不少。诸如耳朵上有耳环,鼻子上有鼻环,脖子上有项链、十字架、护身符和辟邪物(长命锁之类),腰上有红腰带(我国民间本命年的辟邪物),手指上有戒指,手腕上有手镯,脚脖子上有脚环和铜铃,头发上有发卡或插上鲜花。对许多人来说,眼镜、手杖、手提包、手表,甚至打火机、钥匙链也都是装饰物。不过由于它们可以随时摘下或者说实用性多于装饰性,我们将它们归入身外的符号一类。
不少人对自己身上的这类零碎饰物相当重视,甚至超过对自己心灵的重视。不过这是各有所好的事情,别人管不着,而且这也是人类的一项悠久的传统。
大约在 18000 年前,生活在北京周口店的山顶洞人便有了自己的装饰物。那是一些穿了孔的石珠、海蚶壳、兽牙,石珠还被染成了红色。可以想见这些穿了孔的饰物在当初是用植物纤维串在一起的,有如今日的项链。可见装饰物的起源是非常古老的。
虽然我们不大清楚山顶洞人的装饰物的符号象征意义,但是却可以肯定它们是有意义的。非洲某些黑人部落的人在嘴唇上、耳朵上常常穿出一个个洞孔来,插上羽毛和兽骨,表示他们有本事射到天上的飞鸟和捕捉到地上的走兽(有时还将头发编成角状,锉平牙齿或敲掉门牙,将自己装饰成反刍动物的样子)。显然这些饰物是能力或技巧的标志。非洲马可洛洛部落的妇女, 嘴唇上穿着一种叫做呸来来的铁环。据说因为男人有胡子而女人没有,这种铁环便成了胡子的替代物(同时也象征财富)。
北美西部的土著红种人,非常喜欢用凶暴的野兽灰熊的爪做成装饰品。拥有这种装饰品表示他曾经战胜过灰熊(现代的军功章便由此演化而来)。他们相信配戴灰熊爪的人可以获得灰熊的力气和胆量,与我们所说的吃了豹子胆可以获得豹子的胆量相似。
《山海经》描述了大量的远方异俗之人,其中不乏装饰物的描写。诸如, 羽人,可理解为用羽毛装饰身体的人;长股之国,即用双木续足使自己变得身材高大,今日尚有高跷游戏,而高跟鞋则为其余波;珥两黄蛇,以蛇状物为耳环,据说有的地区真有用活蛇充当耳环的。最著名的是西王母,她的形象为“戴胜,虎齿,有豹尾”,按今日的标准实在难以恭维她长得漂亮,尽管她神通广大并握有不死之药。
装饰物的符号作用,最明显的例子,可以举出南非苏路兰人的项链语。苏路兰姑娘为了向情人倾诉衷肠,她们会用五光十色的玻璃珠粒、谷粒,以及植物的叶茎,按照一定的次序精心地编成一串项链,其内容对方一看便知。瑞典斯德哥尔摩的邮政博物馆里,便珍藏着一位苏路兰姑娘亲手“写”的情书,其内容是:“每当我见到你的时候,在我的心里总是燃烧起那闪闪发光的小火花,它们仿佛是天空的闪电,意味着在我的心中燃起对你爱情的星火。”
另外,项链的颜色也被苏路兰姑娘赋予了意义:白色象征纯洁朴实、忠诚可靠,红色表示因想念情人而哭红了眼睛,浅蓝色意味幸福,黄色表示美好,绿色说明有病,黑色则有忧愁或不幸。其实,颜色的符号意义是很普遍的,交通灯红色停绿色走,文革时期的红海洋(当时恨不得用红油漆将所有临街的门窗墙都涂成红色,以为那便是革命的象征),以及白色恐怖(解放前对民主革命的镇压)、绿色革命(以先进技术发展农业和林业)、黄色书刊(宣扬色情)等等。
总的来说,人类身体上的符号比比皆是,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这些符号。但是,这仍然不够,人类的目光又注意到身边的事物、身外的事物,直至远在天边的事物,并赋予某些结构以符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