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号的一般定义
一种事物代替另一事物 符号学 知音 难以判断 何为符号 约 定 通常人们所说的符号,其实是一种极为庞杂的概念。每个人都可能有着
不同的认识,但大体上可以分为狭义的符号和广义的符号两大类。所谓狭义的符号,同样存在着不同的界定。最狭义的符号是指文字体系中的一些特殊结构的形体,如标点符号,以及数学符号、化学符号之类的东西。至于一般的狭义符号则包罗万象,诸如语言、文字、交通标志、店铺幌子、商标图案、国旗军徽、旗语、手势语之类,都可归入符号体系之中。再进一步,诸如音乐、图画、形体动作、服装服饰、建筑结构、城市布局之类的事物,也或多或少含有并体现着某种与符号相通的意义,它们通通可以归入广义符号之中。
要想理解符号的涵义,我们不得不再请出一个难以琢磨的精灵——信息。信息是一种奇妙的东西,说它是物质,却没有实体,说它是精神,却具有客观存在的属性。难怪有些哲学家将物质、精神、信息三者相提并论。实际上信息是一种物体(通常指生命体)对其他物体的状态、变化的描述和记录,同时信息也是一种物体对其他物体所发出的某种指令。使信息得以实现其上述功能的主要因素之一的东西,便是符号。
古罗马哲学家圣·奥古斯丁认为,符号就是用某一种事物来代替另外一种事物。这种认识是深刻的,也是基本正确的。在这句话中,“代替”一词含有“表示”的意义。
研究符号与信息的种种关系的科学被称之为符号学,这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我国古典哲学大师老子认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可以理解为:万物在有了指称它们的符号之后才能够将它们区别开来。这是一种古老的符号学研究,属于符号学中的命名分支学科。在老子之后的公孙龙子对命名学亦有精采的研究。
至于现代符号学的建立,其标志是国际符号学协会(IA5S)于 1969 年 1 月在巴黎成立,并出版会刊《符号学》(Semiotica)。曾任《符号学》杂志主编的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教授 T·谢拜奥克认为,符号学所研究的课题是各种各样的信息的交换,这种信息交换是由五个要素,即发信源、受信源、通道、信息代码和上下文共同构成的。以听广播为例,播音员便是发信源,听众即受信源,无线电波及空气中的声波则为通道,语言便是信息代码亦即符号,播音员与听众的共通知识则称之为上下文,他们之间的共通知识越多, 每次播音的信息代码所携带的信息才能越准确、全面地被听众所接收。
在这五个要素之中,上下文是一个难以把握的概念。举例来说,我国古代小说中常用“年方二八”来描述女子。读者从这几个信息代码中得到的是“妙龄少女”的信息,而不仅仅是“十六岁”这么一个干巴巴的数字;在西方小说中若出现“13 号、星期五”之类的描述,便可能预示着不幸事件即将发生。因为在西方文化中, 13 是一个不祥的数字。因此,所谓上下文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的集合,只有在这种文化集合之内,信息代码才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列子·汤问》记有知音的故事:伯牙擅鼓琴,鍾子期擅听;伯牙鼓琴, 志在登高山,鍾子期曰:“善哉!峩峩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鍾子期曰: “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鍾子期必得之。显然,他们的上下文
共通,伯牙鼓琴所发出的信息,鍾子期能够完全理解。
与此相反的极端情况是对牛弹琴。由于人与牛的上下文相通之处甚少, 人弹琴所发出的信息对牛来说只不过是一串串杂乱无章的声波。在这种情况下,“牛”甚至不能成为严格意义下的受信源。
另外还有一种鹦鹉学舌的现象,巧嘴的鹦鹉会说几句人话,可惜不知所云,因为它与人的上下文相通之处极少。它只是利用人的语言符号的形式, 却不理会人的语言符号所携带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鹦鹉”也不能够成为严格意义下的发信源。
日本学者池上嘉彦在《符号学入门》中指出,当某事物作为另一事物的替代而代表另一事物时,它的功能被称之为“符号功能”,承担这种功能的事物被称之为“符号”。在知音的故事里,某种特定旋律的琴声便是符号, 因为它起到用琴声代表高山流水之类事物的作用。但是,在对牛弹琴或鹦鹉学舌的情况里,符号虽然被应用着,但并没有完成其功能,发信源与受信源之间传递的仅仅是符号形式,而不是符号内容。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我们遇到了麻烦,陷入了自我定义的循环之中。我们将符号分为符号功能、符号形式、符号内容,但是这三者却是相互依存的。池上嘉彦将符号定义为承担符号功能的事物,而符号功能是否能实现又要取决于符号内容能否被对方理解。但是,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我们首先接触的是符号形式,或者说是类似符号的某种东西,它是否能够成为符号, 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我们听到汽车喇叭声,它可能是司机发出的“要注意”的符号,也可能是顽皮的孩子在按喇叭玩,前者的喇叭声是符号,后者的喇叭声则不能称为符号。
事实上,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可能存在着大量的类似符号的东西。我们大脑的首要责任便是判断哪些东西是符号,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是因为,首先,符号形式与非符号形式存在着相似性。例如“砰”的一声,它可能是鞭炮声或枪声或汽车轮胎破裂声;对赛跑运动员来说,起跑的枪声才是符号。其次,符号形式与符号内容之间存在着不确定性。例如“√” 符号,如果出现在墙上,它可能是小朋友随便画的,并无什么意义;如果出现在一批货物的包装箱上,它可能表示已经清点过的记号;如果出现在学生的作业本上,则表示答案正确。再次,符号形式与之对应的符号内容之间的约定已经失传或被隐藏起来。当我们观看史前文明的陶器上的花纹图案时, 我们只能猜测它们可能是符号,但无法确定之。因为这些花纹图案与之对应的符号内容之间的约定已经失传。当地下工作者来到联络地点,发现阳台上的花盆不见的时候,他立刻接收到一个表示危险的符号;而对局外人来说, 花盆有否并不构成符号。又如,大量的知识、信息的获得,其最终表达形式虽然离不开符号形式与符号内容,但在获取的过程中,却可以不借助于符号或借助于一种不是符号的符号。例如,在破案过程中,作案分子在现场遗留的气味、脚印、指纹,为破案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在通常的定义中,这些气味、脚印、指纹并不能称之为符号,但是它们可以划入一个更广义的概念中, 即结构,而符号只是结构中的一个分支。当沈括(宋代学者)在太行山上发现贝壳化石时,他准确地判断出太行山曾经被海水淹浸过。这个贝壳化石不是符号,但却承担着某种信息功能。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将其归入痕迹学,而不归入符号学。这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无意中传递信息,而
后者则是有意的信息传递。但是在许多情况下,我们却难以区别究竟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信息传递,因此也就无法简单地判断何者是符号何者不是符号。
通过上述讨论,我们对符号的定义有了新的认识。符号其实是人类彼此之间的一种约定,在这类约定中,某种物质的结构形态被约定为代表某种事物。至于约定的范围,可以是全人类,也可以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一个地区、一个团体,甚至只限于两个人之间;这种约定的时效,则可以通过继承人、中继人的传递,跨越一个相当漫长的时期。
因此,池上嘉彦称人类是使用符号的动物,这种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进一步的研究表明,人类并不是唯一使用符号的动物。当蜜蜂在跳“8” 字舞时,它是在告诉同伴某处有花蜜可采,这个“8”字舞当然也是一种符号; 当雄孔雀开屏时,它是在告诉雌孔雀自己是个好配偶,这仍然是在使用符号。
有趣的是,不同动物之间也存在着使用共通符号的现象。当一只动物用眼睛死死地注视着另一只动物时,这种目光含有恫吓对方的作用,那意思是说:别靠近我,快走开,我可不是好惹的。当动物发怒时,它们差不多有着相同的形态,即毛发竖立、大声咆哮或喘着粗气、来回奔跑或跳跃。这时其他动物很少会错误地理解其中的信息。不同动物之间使用着某些共通的符号,这种现象表明,符号可以不通过约定而只需通过适应而形成。我们常说语言文字是约定俗成的,所谓“俗成”便含有“适应”幻意思。
人类很早便驯服了某些动物。例如用狗看家,当狗汪汪叫时,表示有人来了。显然人与狗之间并没有经过严肃认真的讨论来确定汪汪叫声的符号内容,但他们之间却达成了某种共识或默契。当人用吆喝声或鞭子驱使马拉车、牛拉犁时,也是在使用着共通的符号。但是对牛和马来说,并不存在着什么约定,而只是一种条件反射。对于驯鲁师来说,人与兽之间,使用着更多的共通符号。这些符号的确立,可能含有约定的成分,也可能存在着某种共识或默契,当然也有条件反射。总之,人与兽之间必须产生某种程度的适应, 这样他们才能通过某些符号来交流信息,从而实施预定的表演。
通常所说的约定一词,含有定约各方平等的意思。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理想的假定的情况。在符号形式与符号内容之间的约定,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强加于人的。对于已经存在的符号体系,例如语言和文字,我们在学习它们时,根本就不具有参加定约的资格和能力,只能全盘接受这些符号体系; 在这个学习过程中,显然也存在着条件反射。因此,即使对人类来说,符号的定义也不能简单地归结于“约定”。那么,符号到底是什么东西?究竟怎样来给符号下定义呢?
人是聪明的动物,当一条道走不通时,他会试探去走另一条道。我们既然无法立即彻底解决符号的定义问题,不如暂且将它放置起来,换个角度, 来看一看符号是怎样起源的吧。或许这将有助于我们对符号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