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开展生物学教学评价的核心是要建立分层次、分类型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此,应坚持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原则

教学评价的指标体系应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培养目标,贯彻“三个面向” 的办学精神,贯彻教育方针,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的。

  1. 科学性原则

教学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反映教学的客观规律,应建立在对评价对象深刻分析和大量事实根据的基础上,反映事物的本质因素及其内在联系,每一项指标都应有科学含义,要精心挑选那些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指标,保证评价的可信度。

  1. 可比性原则

开展生物学教学评价,不论是采用何种评价方法,都必须具备可比性的背景材料。例如:评价一个教师基本素质的提高情况,就需要掌握这个教师

过去教学的有关情况,也就是纵可比材料;又要掌握他在同类的评价群体中所处的位置,也就是横可比材料,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评价工作具有客观的基础。

  1. 定量化原则

教学评价的指标体系,应尽可能量化。事物的质要通过量表现出来,有的指标一次量化有困难,可以采取先定性评价,然后用数学方法建立数学模型,再借助计算机使评价科学化。如果暂时不能用科学语言来表达,可以用切合实际的自然语言来表达,使定量和定性结合起来。

  1. 平衡性原则

教学评价还要根据被评价者的行为—生理——心理的实际情况来评定, 评价者必须考虑到被评价者行为的真实性,心理的潜在性和生理的客观性, 尽可能使三者在评价过程中实现科学平衡,以达到良好的评价效果。如在评价生物学教师的教学工作时,只注意教师的工作客观结果是不行的,还要考虑到教师的生理极限和是否有生理缺陷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