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来的友谊
浙江临安市乐平中学周梁
歌手老狼在《同桌的你》一歌中,用委婉的歌声唱出了全体同学的共同心声,但是在真正的校园生活中,同桌之间,岂止是借半块橡皮。
我虽不足 1.6 米高,却坐在后排,跟我坐在一起的是比我高出半个头的女同学。我们从初一开始就坐在一起,算起来已有两年了,真可谓是“老邻居”。这两年多来,我们之间建立了同学之间纯真的友谊,在一般同学眼里我们是和睦的朋友;了解我们的人则知道,我们更多时候,是在“战火”中度过的,彼此的友谊建立在拳头的基础上。
记得在初二的时候,我因模仿她走路的样子,而被她踢了一脚。堂堂男子汉怎能被一个“女流之辈”辱打,由于“面子”关系,我便和她杀成一团。但“好男不跟女斗”的自尊心往往使我吃败仗,每次“战争”平息后,我总是“割地赔款”。但话又说回来,她是女中强人,我是男中弱者,论“武艺”, 我也不是她的对手。虽然每次吃亏的是我,先主动道歉的总是她,而脸红的又总是我。因此每打一次架,我们的友谊便深一层。
到了初三,人渐渐长大,打架的次数相对减少了,可规模却增大了,有一次竟在上课的时候大动于戈。原因是什么
呢?说来可笑,我们竟为了争论一道题目而吵得面红耳赤,最终“旧戏重演”。不管怎么说,理亏的总是我,但在教师办公室里,她却承认是她错了,说是她先动手,那我又能怎么说呢?她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老师也不问青红皂白,罚她写了检讨。你猜,这次是谁先道歉?老规矩,还是她。现在毕业在即,转眼就要各奔东西,面对老“战友”,我相信以后更不
会有“战斗”了,将来到高一级学校或到社会上,同学之间最难忘的就是同桌了,而同桌之间最值得回忆的往往是像我们这般打打闹闹的了。老狼的同桌是多愁善感的,而我的这个老同桌则是勇猛无敌的。毕业之后也只能“偶尔翻相片,才想起同桌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