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护民族工业要符合国际惯例
由于国际贸易自由化步伐加快,非关税壁垒将逐步减少是大势所趋。因此,保护国内工业不可能恢复进口审批制度,必须有新思路,要采用国际通行做法。为此,建议:
- 合理确定进口总量,着力调整进口结构。
加强进口总量管理。对于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的商品,要根据国内生产总量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进口总量,严格执行,不能突破。进口总量的确定和进口结构的调整应由国家计划部门和经济运行综合部门共同负责,使进口管理同工交生产、经济运行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关税调节作用,加强对进口结构的引导。为装备国有生产部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需要制定相应政策鼓励进口高新技术和关键设备。除降低关税外,可考虑采取适当减免进口环节增值税措施。其做法是,国家有关部门可列名鼓励进口的高新技术和关键设备目录,凡达到 90 年代国际先进水平的,可以减半征收或全免增值税。
- 建立产业损害调查制度,运用反倾销、反补贴等手段保护国内产业。对于外国产品过量进口或低价倾销对我国工业造成损害的,要采取限制
进口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低价倾销是指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是抢占市场的不公平竞争做法,不仅为各国立法所禁止,也不符合 WTO 协议。对于低价倾销我们完全可以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查实有倾销行为,并对我国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即可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有的高达 100%~1000%,足以使外国产品退出中国市场。但我国目前尚无反倾销法,无章可循,当务之急是尽快出台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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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采用技术标准管理进口。技术壁垒是管制进口的新方式,符合国际惯例和
WTO 协议,欧盟现有技术标准 10 万多个。凡进入美国市场的电器必须符合 UL 标准。在乌拉圭回合农产品谈判中,日本被迫承诺开放大米市场, 但代之以严格的检验标准,除检测水分、杂质外,还要检查农药残留量、重金属含量等共 53 项指标。因此,我们也要研究采用技术标准管理进口,特别是对于涉及安全、环境、健康的产品,可以用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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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银行保证金台帐试点,严格台帐核销制度。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试点是成功的,
1996 年下半年全面推行。但台帐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要加强对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防止“三无”企业和超加工能力大量进口。同时,对粮食、植物油、食糖等极易走私内销的敏感商品严格限制从事加工贸易。二是加强海关监管和核销工作,特别是加强加工贸易手册管理,杜绝倒卖和相互借用。三是要将银行协助扣款措施落到实处,这是台帐制度成功的关键。从今后长远看,应考虑用保税区、保税工厂规范加工贸易, 保税区、保税工厂以外的来、进料加工可采用“先征后退”办法,即进口加工料件时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复出口时再核查退税,从根本上解决加工贸易“飞料”走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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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走私行为。首先,要建立地方首长负责制,坚决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要从保护国家民族工业的高度来认识打私问题。其次,要适当降低税率偏高、国内外差价较大的商品的关税,减弱走私利益驱动,消除走私动机。再次,要加强对国内市场的整顿。现在一些走私产品,特别是走私家电,
“登堂入店”,大行其道,令人费解。今后应加强国内市场的净化和整顿,
建立进口产品国内市场准销证制度,无准销证的视为走私产品处理。这虽然会麻烦一些,但可以有效打击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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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扶植发展民族工业,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
从根本上建立抵御外国产品进口冲击的屏障。保护是暂时的,发展才是永恒的。要通过扩大采用高新技术和加大投资力度;组建集团公司等方式,实行国际化、集团化经营。加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力度,进行产品更新换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企业产品出口,积极占领国外市场,实现市场对等开放,充分利用好国内、国外两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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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投资宏观调控。对于国内市场已经饱和或者供需基本平衡的长线产品,要严格控制国内新开工项目建设,也要严格限制外资进入,防止过度竞争和投资浪费,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引进。已承诺外销比例的三资企业,
政府有关部门要监督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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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宣传工作,提倡使用国货。首先,教育国民树立正确的国货意识,
改变“月亮总是外国的圆”的陈旧观念。事实上,近几年国产品质量提高很快,进口产品也并非广告所标榜的那么好,有些洋货,例如电池、洗衣粉、灭蚊剂等,价格高昂,质量却不如国货。其次,政府机关应率先垂范,各级政府机关采购办公用品、接待外宾用品应提倡使用特色国货。再次,我们应下决心建立一批中国自己响◻◻的名牌产品和深受老百姓喜爱的国货精品。
(本文原载《中国经贸》画报创刊号)
用计量模型对中国在贸易自由化进程方面的许诺进行模拟,这种尝试本身具有极真深远的意义。对模拟结果的分析更是一项极富挑战性的工作,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探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