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足

与上述“无为”的道德原则及“不争”、“贵柔”的行为准则相联系, 老子还把“知足”看作是人的美德。所谓知足,即是要人们满足于自己所处的实际境遇和现有利益。“知足”是老子实行“无为”的道德原则的心理基础。

老子认为,“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第 46 章)意思是说、人如果不知足,常常招致灾祸,带来不幸。相反,满足于自己的境况和利益。就能避开祸患,反而常常能得到利益与心理的满足。老子指出,人如果不知足,贪恋功名、钱财、喜好,必然最终损害自己。求名则不爱其身,图财则有损其身,贪得则病其身。“知足不辱,知止不殆, 可以长久”(第 44 章),即知足则不会遭到损辱,知其止则可以避开危险, 生命也可以长久了。

老子认为,知足可以长生,知足可以常乐,这是普遍规律。他说:“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也。金玉满堂,莫之能守也。富贵而骄,自遗咎也。功遂身退,天之道也。”(第 9 章)任何贪欲都会招来不

幸,适得其反。因此,聪明的人应当“去甚、去大、去奢”(第 29 章),适可而止,只有这样,才能保全自己的利益与生命。

老子把“知足”作为要求人们遵守的道德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人们辩证地看待生活中的利益得失,对现实利益冲突采取超然的态度,有利于缓和人与人之间关系。但是,老子的“知足”,本质上是宣扬一种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的道德观念,带有明显的消极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