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美育助德育

蔡元培在完全人格的培养上,十分重视真、善、美的统一,以善为主,真与美为辅。他说:“无论何人,总不能不有是非、善恶、美丑之批评,这因心理上有知意情的三作用,以真善美为目的。三者之中,以善为主,真与美为辅,因则人是由意志成立的。”(《真、善、美》)这种思想具体反映到学校教育上,则十分重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统一,强调以德育为中心,智育与美育相助德育。蔡元培指出:“人生不外乎意志;人与人互相关系,莫大乎行为;故教育之目的,在使人人有适当之行为,即以德育为中心也。故欲求行为之适当,必有两方面之准备:一方面,计较利害,考察因果,以冷静之头脑判定之;凡保身为国之德,属于此类,赖智育之助者也。又一方面,不顾祸福,不计生死,以热烈之感情奔真诚之;凡与人同乐、舍己为君之德,属此类,赖美育之助者也。所以美育者,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者也。”(《美育》)他积极汲取我国古代“礼乐并重”的合理思想,重视美育在陶冶人的心情,培养人的适当行为上的有益作用,明确提出美育应“与智育相辅而行,以图德育之完成”的思想,是很有创见的。为什么美育能辅助德育,完善人的道德品行呢?蔡元培认为,这是因为

以美为对象,能起到陶冶人的感情的作用,而一切“伟大而高尚的行为,是完全发动于感情的”(《美育与人生》)。美的对象,何以能陶养感情?因为它有两种特性:一是普遍,二是超脱。与物质生活中“助长人我的区别、自私自利的计较”不同,美的特性在于供人人分享。名山大川,人人得而游览;夕阳明月,人人得而赏玩;公园的景象,美术馆的图画,人人得而畅见。“独乐乐不若与人乐乐”,“与少乐乐不若与众乐乐”,这都是美的普遍性的证明。“美以普遍性之故,不会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 因此,“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想,以渐消沮者也。”(《以美育代宗教说》)美不仅有普遍性,而且有超脱性。美的作用是超越利用的范围。“当读画吟诗、搜奇探幽之际,在心头每每感到一种莫可名言的恬适。即此境界,平日那种是非利害的念头,人我差别的执着,都一概泯灭了。心中只有一生光明,一片天机。”(《<美学原理>序》)。

蔡元培认为,通过美育陶养人的感情,使人认识利益的普遍性和超脱性, 有利于使人们树立“以众人的生及众人的利为目的”的进步的人生价值观。他说:“既有普遍性以打破人我的成见,又有超脱性以透出利害的关系;所以当着重要关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甚且有‘杀身以成仁’而不‘求生以害仁’的勇敢。这种是完全不由于知识的计较,而由于感情的陶养,就是不源于智育,而源于美育。”(《美育与人生》)他认为,“爱美是人类性能中国有的要求。”美育,即是“能够将这种爱美之心因势而利导之,小之可以怡性悦情,进德养身,大之可以治国平天下。”(《<美学原理>序》)

在中国近代史上,蔡元培是较早重视美育的作用,并从真、善、美统一的思想出发,认真探讨以美育助德育,通过审美教育,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情

操的具体规律的著名思想家和教育家。他把美的普遍性、超脱性与美德重视社会利益的普遍性与利他性联系起来,从理论和实践上,探寻以美求善,以美育辅助德育的现实途径,为我国现代道德教育开创了新天地。尽管蔡元培的理论中有时把人的情感趋向与价值取向直接等同起来,存在着某些过分夸大美育作用的倾向。但是,他较深刻的揭示了美育与德育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为培养人的全面发展指出了一条重要的门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