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三品”说

董仲舒赋予封建伦理纲常以神圣的绝对权威。为了论证这些封建伦理纲常经过教化为广大民众所接受的可能性与必要性,他在吸取孔子、孟子、荀子等先秦儒学人性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人性论学说。他认为,普通人的“性”,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心理资质。他说“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者,质也。”(《深察名号》)因为“天人合类”,人“生之自然之资” 的性,如天有阴阳,也有“仁”与“贪”两个方面。他说:“人之性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同上)就是说,在人性中既有“贪”即为恶的资质,也有“仁” 即为善的资质。董仲舒认为,由于人有“贪”的自然资质使后天的道德教化与引导成为必要;由于人有“仁”的自然资质,使后天的道德教化与引导成为可能。同时,他指出,人性具有善质,并非“性固已善”,只是“待觉教之然后善”(同上)。就是说,人性具有“善质”,只是为善提供了心理基础和可能性,只有通过启发教养才能完成“善”的品德。他生动地比喻道。

(同上)“善,教诲之所然也。”(《实性》)

然而,董仲舒认为,具有这种“待教而善”的“善质”的人性,并非人人具有的普遍的人性,而是“中人之性”(或“万民之性”)即普遍人的人性。他从封建等级观念出发,把人性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第, 提出了“性三品”说。他认为,“圣人之性”是不教而善,而“斗筲之性” 则是虽教而不善。他说:“圣人之性,不可以名性。斗筲之性,又不可以名性。名性者,中民之性。中民之性,如茧如卵,卵待覆二十日后能为雏;茧待缲以涫汤而后能为丝;性待渐于教训而为后能为善。”(《实性》)董仲舒认为,生来就是“人道之善”的“圣人之性”和天生“善质”甚少的“斗筲之性”的人都是极少数人;极大多数的人,万民百姓都具有教而善的“中人之性。”他的“性三品”说为统治者对人民实行道德教化提供了理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