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孟子以“仁义”为最高原则的道德观
孔子“贵仁”,主张“仁”,“礼”结合,“克己复礼为仁”(《论语·颜渊》)。孟子继承了孔子“贵仁”的思想,但他目睹战国时代原有等级秩序不复存在,旧的礼制已失去约束作用,不强调“礼”,而是重视“义”,“仁” 与“义”并重,提出了以“仁义”为根本的道德规范体系。
孟子的“仁义”之道,以“人伦”为思想前提,他的“人伦”即“人之有道”的基本内容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膝语文公上》,以下只注篇名)“人伦”(后人又称“五伦”)体现了封建的等级宗法关系,表明了孟子对封建伦理关系的重视。他认为,明察了“人伦”的基本道理,就应把“仁义”作为处理社会伦理关系的最高原则。他说:“察于人伦,由仁义行。”(《离娄下》)孟子认为, 实行“仁义”是做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保证。他说:“天子不仁, 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离娄上》)
孟子以“仁义”为最高道德原则,把“仁”、“义”、“礼”、“智” 四德相统一,构建起自己的道德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