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追求“力之美”

大提琴,显微镜,教堂唱诗班,阿卡西自然学习俱乐部,温馨的生日晚会,快乐的林中野炊,缅怀家史和历史的长途旅行,灿烂阳光下出力流汗的农场劳动,还有画板、彩笔、钓鱼竿、猎枪⋯⋯这一切,象征着海明威的父亲和母亲在橡园镇和瓦伦湖为他安排的童年和少年时代的生活。

而橡园中学则给他的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内容,构成他青少年时代的重要经历。

他 4 岁入幼儿园,6 岁入初级小学,14 岁入橡园镇高级中学。按他的出身和教养,他本来还应该进大学的,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实现, 以至他成了唯一没有进过大学的美国现代作家。

但全州第一流的橡园中学至少能部分地弥补这个遗憾。

橡园中学建筑宏伟,规模可观,校舍主体是一幢黄色的四层大楼, 颇有堂皇而肃穆的气派,连教室座位都是皮靠椅。

这里名师云集,像古希腊的学园一样,注重文科教育和体育,当然也有代数、几何和科普知识等。

青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既聪明又健康。他适应性很强,在瓦伦湖和父母力所不及的地方,是个“野孩子”,好奇贪玩,“什么都不怕”,管不住自己,小小年纪就有过许多次离家出走,乐而忘归的经历。

但一跨进那幢黄色的大楼,他又是个文明好学、不违校规的“小绅士”。而且母亲给他的“虚荣”和艺术创造气质,父亲给他的“务实” 和勤奋认真精神,使他样样事情都要争第一。出人头地的追求经常给他带来欢乐,也常使他感到苦恼。

初入学时,他深为自己个子矮小而苦恼。他比只大他两岁的姐姐玛丝琳矮一个头。姐姐上学迟,与他同年级,虽然也才 16 岁,看起来却像个成年的女子。海明威渴望长到他姐姐那个高度,可老是上不去。

他想加入足球队,但个子小,体重轻,不符合基本要求。

于是他进了射击队。射击与身高体重无关,个头小照样能成为神枪手。可他眼睛的视力又不好。他全靠那种争第一的精神,在一次满分为150 分的射击比赛中也取得了 112 分的好成绩。

他对同伴解释说,自己本来可以打得更漂亮,但左眼视力不好,是

他母亲的遗传,他母亲小时候得过眼病。

他另一项扬“短”避“长”的选择是加入校田径队。他认为自己有耐力,参加了一年一度的越野赛跑。但在参赛的 46 人中他仅仅超过了 3 人。

这次他说,自己坚持跑完了全程,而且不是最后。

每逢有远足、野营活动,他必定报名。有一周内,他连续参加两次, 第一次走了 32 公里,过了两天,又走了 20 多公里。

入学的第一年,他忙个不停,但他的个子就是不肯长。直到全家在瓦伦湖庆祝他 15 岁生日的那个夏天,盼望已久的奇迹终于出现。像春天的竹笋一样,他的个儿一个劲地往上蹿,每月平均长高一英寸多。开学后,同学们都认不出他了。

到 16 岁时,海明威反倒比姐姐高出一个头。以至“苍鹭事件”中那

个巡边员硬说他有 18 岁。幸亏有这个年龄误差,不然那次光交 15 元罚金是脱不了身的。

身高体健的海明威现在“出人头地”了,在田径队当了队长,在游泳队也当了队长,在篮球队做了主管,而且成为水球队、射击队的主力。此外,他在大提琴方面漫长的学艺史,也使他成为学校管弦乐队的成员。他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没有音乐天才,但他不放弃这份“荣耀”,他要成为同学们中最出色的。

但不知为什么,他总是与最能显示男儿威猛雄健的足球没有多少缘分。他一到足球场上就笨手笨脚,他总说是鞋子不合适。可跳舞时他的脚也一样笨。而且,他不会与其他队员配合,足球队长曾向教练抱怨: “海明威一上场,我就踢不好。”

但他还是凭他那副特棒的身架进了足球队,不过,是候补队员。足球队出外参加重大比赛时,常请他爸爸作随队医生。一次他爸爸对教练和队长说,欧内斯特身材魁梧,体力好,是队里最好的巡边员。教练和队长都不表态认可。但比赛结束后,还是给海明威发了一件印有“橡园中学”字样的球衫,这是被接受为正式队员的标志。

父子俩都喜气洋洋,认为是一个很大的胜利。

也许是发现自己“不会配合”,也许是承认自己确实“脚笨”,海明威的足球热没有持续多久,他要显示男儿的威猛和雄健的欲望把他的眼光引向了拳击场。

拳击不要考虑与别人配合,脚笨点也无妨。

拳击,短短几分钟,甚至几十秒钟,就能把男儿的“力与速”之美展露无遗,胜与败来得既鲜明又果断!

它把文明和野蛮以极端的形式结合在一起。

这确乎是海明威根据自己里里外外的全部优势在体育运动方面作出的最佳选择。

但是像多年来的通常情况一样,他要去学拳击的事引起家里的争执。埃德蒙医生表示赞成,格莱丝却认为那是一种危险、激烈、尤其是“难看”的运动,她指出,欧内斯特的功课虽然都很好,但他花在课外运动上的时间已经太多,这会影响音乐和学业。

经过无数次的争论,海明威终于到芝加哥拳击训练班上第一堂拳击课了。

这险些儿成为他的最后一课。给他安排的斗拳对手是个中量级职业拳击手中的佼佼者。这位拳师从训练新手起见,开始时注意轻打互让。但是海明威劲头十足,出手凶猛,大有初生牛犊不怕虎,要一决雌雄的气势。

拳师被激怒了。

于是,片刻之后海明威就倒在地上,鼻子挨了颇有分量的一击,血糊了一脸。

“这种事情我早料到了”,海明威后来对一个同学说:“但我无论如何要试一试。”

“那时候你害怕吗?” “当然害怕,那家伙打起来真的要你的命!” “那你何必要跟他真打?” “嗐,我还不会吓成那个样子⋯⋯”

第二天,海明威的鼻子上贴块纱布,眼睛底下一片红肿,但他照样出现在拳击训练场上。不久,他右眼又挨了一拳,医生担心他这只眼也会减退视力。

别的学员早已纷纷退出训练,海明威却坚持到底。他身上常常是青一块紫一块。他就像一头小公牛,从来不知道退却。在名师的指点下, 他的技艺不断提高。他要强,好胜,但绝不投机取巧。

有时候,他把他母亲的音乐室也作为拳击场,带一大帮同伴到那儿一打就是好几场。当他们的拳击练习转变为殴斗时,格莱丝就把他们赶走,于是他们练习拳击的地点便又马上转移到附近一个地下室里的小体育房。

他代表橡园镇到芝加哥多次参加拳击比赛。他从中学时代开始的拳击热保持了一生。他到老都没有失去对拳击的兴趣,技艺也一直没有荒疏。

他后来对朋友不论是表示亲热,还是表示愤怒,都情不自禁地使用拳击动作。这是他从拳击中产生的特有待人方式。

拳击中还产生了海明威的人生哲学:“拳击教会我绝不能躺下不动, 要随时准备再次跃起。”“打拳击凭天性,即使打死人也不是为了要打死人。正大光明地打,打拳击是为了取胜。”

取胜。

正大光明地打。 绝不能躺下不动。

海明威将此奉行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