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校园小作家

海明威是橡园中学引人注目的体育健将,他在学业方面也有非得出类拔萃不可的追求。

3 岁时就开始钓鱼和 5 岁起参加阿卡西俱乐部的收益,使他刚进橡园中学,就取得一次课堂上的小胜利。

这是在生物课上。他写了一篇关于蚱蜢的论文,一下就写了 6 页。对于蚱蜢,他再熟悉不过。他不知抓过多少蚱蜢作鱼饵,他父亲带他作

过解剖。但他在文章里不提这些,仿佛完全是课堂的收获。

老师看了很高兴,给他 90 分,并批了“很好”两字的评语,还要同学向他学习。

他的文科学得好。这正是橡园中学注重的。但他不喜欢已无实用价值的拉丁文,他母亲懂拉丁文,在家给他补课,费了很大力气才提起他的兴趣。但他喜欢的几门课程学习成绩都名列前茅,古代史考试经常得满分,这大概也是他母亲对高雅文化的崇拜在他的学业上结出的硕果。他本人没有“好古”的天性,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越是看重“现在”, 看重“今天”。

但他要求自己干好,干好才有荣耀。

他最擅长的是写作,演说也得过奖。一位老师多年以后评论说:“欧内斯特是‘优等生’,在文字表达方面很有天赋。进校头一年,他对于描写生活中的惊险场面就怀有无穷的兴趣。”另一位老师说:“我记得, 他在课内写的东西就完全与众不同,在我看来简直不像布置的作业。”

这两位老师是英语教师兼校园文学杂志的顾问。

海明威对这两位老师也记忆久远:“在中学,我有两位英语教师, 一位是芳尼·比格斯小姐,另一位是迪克逊小姐。她们两位是学校的那份文学杂志《写作园地》的顾问。她们两位人都很好,对我特别好,因为我既是运动员,学英语又很用功。”

这两位老师热心指导海明威习作。她们的性格一个接近海明威的母亲,一个接近他父亲。比格斯小姐喜欢写想象的、浪漫的文章;迪克逊小姐则诚恳,讲求实际。她们对海明威的中学习作都有影响。他各种体裁都写,各种题材都有。他写诗歌,写类似小说的短篇故事,写游记, 写校园通讯报道,写小品文。有文笔随和的,有一本正经的,有幽默风趣的,也有追求诗情画意的。

他的构思丰富,写得洋洋洒洒,同时也在锻炼他最喜欢的写作技巧, 寻求他最拿手的表现题材。他写得最多的是惊险故事和幽默小品。

他的第一个重要“作品”是《赛比·金根》。

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但他努力把情景和氛围写得很真实。故事借一个印第安人的口讲述,以对话形式结构。情节是行凶、复仇、流血事件:一个恶棍杀了人,被害者的叔叔带着一条狗四处找恶棍复仇,恶棍也扬言要杀掉复仇者。两年以后的某天——7 月 4 日——这一对仇人在一条偏僻的铁路边相遇,恶棍先下手,一棍打倒复仇者。那条狗则扑上去咬死了恶棍。那狗的名字就是赛比·金根。

这样一个故事却有一个简洁优美,情境逼真的开头。如果想到海明威当时才 17 岁,就会觉得这个片断值得一读:

初升的满月从东边的山后露出了一个边缘。我们的右边是一道杂草丛生的河岸。

“咱们坐下吧”,比尔说,“我给你讲过赛比·金根的故事么?” “很想听一听。”我回答道。

“你记得老乌鸦保罗吗?”

“就是上次 7 月 4 日那天喝得醺醺大醉,后来睡在皮尔马奎特铁路上的那个家伙?”

“对了,他是印第安人里的一条恶棍⋯⋯”

简明的结构,富于跳跃感的对话和洗炼的画面,都显示了他日后风格的苗头。

他有一段时间喜欢模仿当时美国很受欢迎的作家拉德纳的笔调写幽默小品。他为校报写关于校园生活的通讯报道也常用幽默的笔调。1916 年 5 月,他的一个同学兼拳友,名叫里曼·华盛顿,在橡园镇自来水厂附近的水塘旁边看见有人投水自杀,立即跳入水中将那人救上岸来。警察局和公共福利部都高度赞扬里曼·华盛顿救人于危难之中的英勇行为。报道了上述情形后,海明威以此结束这篇短文:如果说此事也有什么不良后果的话,就是这位勇士救人时,衣袋里掉失了一份为校刊撰写的笑话底稿。

这种幽默小品在海明威中学时期的习作中很多。但滑稽幽默不是后来海明威的风格。当他意识到自己不能重复别人的时候,他就告别了这种从马克·吐温起就盛行于美国文坛的幽默。它与海明威式的富于力度和强度的美不相称。

幽默小品对于海明威的意义,只是为他在同学们中博取了“文名”, 其中不少走出了橡园中学的校园文学园地,署名“小拉德纳”出现在芝加哥《论坛报》上。

他高中毕业前夕的半年里,也即 1916 年 11 月到 1917 年 5 月之间, 是他中学阶段的“创作高峰”时期。他担任了橡园中学校刊《秋千报》的主编,他用各种各样的笔名写故事,在这段时间里,他连续写了二十多篇故事,平均每周一篇以上。

海明威中学时代的习作完全是出于一种写作欲的驱使。在这方面他似乎不是为了“出风头”,至少不像他在体育运动上表现得那样直露和强烈。他的卧房在他家三楼,很安静,里面有一台旧打字机。他的文章都是在这台打字机上敲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