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见习记者

熙熙攘攘的列车一下把海明威带进一个陌生的世界。幸而一大段路程是沿着密西西比河前进。海明威童年就很熟悉但直到现在才见到这条壮阔而神秘的河。沿岸时而是莽莽森林,时而是平坦的耕地,时而是一望无际的沼泽。河水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清,而是混浊,浓稠,要不是遇到桥墩之类的障碍物卷出又深又大的漏斗形漩涡,简直是看不出在流动。他陷入了沉思:马克·吐温,他的密西西比河小说,汤姆·索耶, 哈克贝利·费恩,探索者拉莎勒,快乐的费尔斯,一个接一个在他脑海里出现。他高兴地自言自语道:“我总算亲眼见到密西西比河了。”

他叔外祖父泰勒在堪萨斯城火车站接他。

堪萨斯城 20 年前还是一个边远小镇,现在有 30 万人口。新增的楼厦与贫民窟并存。污沟臭水反映着霓虹灯的光彩。急剧的膨胀使这里充满了“都市病”,成为当时美国出名的堕落和罪恶之城。

这里赌博风行,妓女遍地,犯罪行为随处皆是。市政管理也相当混乱。据说一次有十几个黑人因为赌博被法庭提审,法官叫他们站成一排, 判决个子高的坐牢五天,个子矮的罚款释放。妓女在大街上扭来摆去, 三五成群公开活动。还有那些即将参加欧战的新兵在这里最后一次寻欢作乐,更把这里闹得乌烟瘴气。

这是一个既不同于橡园镇也不同于瓦伦湖的地方。

但是,这里有一班文人办起了当时美国名列前茅的一份报纸——堪萨斯城《明星报》,它在格兰德大街有一幢当时可称得上颇为壮观的新楼房。

海明威第二天就到《明星报》社报到。走出二楼的电梯,一间巨大的房间赫然出现在面前。里面摆着成排的打字机,挤满了记者、编辑、评论家和专栏作家,办公桌一排排地摆着,到处是一撂一撂的报纸、杂志和有字没字的纸。海明威非常惊讶,他那校刊主编的经历无法想象这等气派。

他在这里当了 7 个月见习记者,偶尔还要做点杂役,每周薪水 15 元。他的顶头上司名叫威灵顿。

终于成了大城市一家大报的记者,海明威高兴极了。他的上司威灵顿后来回忆说,他很健壮,目光炯炯有神,红红的脸颊上泛起两个酒窝, 对人和和气气,爱与人交谈,希望别人喜欢他,说话时眼睛眯眯地闪着欢乐的光芒,但有点腼腆,而且总是把 W 的字音发成 L。

橡园镇的小绅士和瓦伦湖的野孩子都不见了。

他浑身散发着聪明而健康的青年人的朝气,努力想把工作做好,这种愿望加上新鲜感和好奇心,驱使他一刻不停地行动。他要看要听的太多了,简直应接不暇。

他去得最多的地方是车站、医院、警察局、法院和犯罪、灾祸现场。他常常凭记者身份坐在救护车、警车和消防车上。

法庭开庭审判,他出现在前排。

哪里有凶案,哪里就有他与警察的身影。

医院地处偏僻,是城内灾难与犯罪荟萃之地。他很快就与医生们混熟。

他马不停蹄,四处采访。实地耳闻目睹以后,又匆匆赶回“巨大的房间”,坐在打字机前手忙脚乱地敲稿。敲完后又不见人影了。编辑室常常无法与他联系。

威灵顿谈起他的这个助手时说:“他喜欢行动。派他负责采访中心医院那一片地方的时候,他有一个惹人生气的习惯,那就是一见有救护车开出,他就要坐上去。我们打电话到医院找他,对方说,欧内斯特随救护车出去了。他去看某种令人痛苦的创伤。先也不通知新闻编辑部就擅自离开职守。他总是要亲临现场。我认为,这个特点在他后来作品中一直很明显。”

而且,他还爱管“闲事”。一天,他匆匆忙忙到火车站去,路上碰到一个人因出天花发高烧,倒在地上。他知道自己一岁多就种过牛痘, 有免疫力,立即搀扶起病人,叫了一辆出租车送到医院。安顿好病人, 又提醒司机别忘了给车子消毒。

又一天,他同一个长着娃娃脸的小个子报社朋友到一家餐馆吃饭, 邻坐一个喝多了酒的司机戏弄性地撩拨他朋友的领带,他一拳击去,打倒了司机,还把玻璃橱窗砸碎,自己的手也扎破了。后来他吊着绷带在报社里得意了好几天。

堪萨斯城《明星报》的记者和编辑,特别是威灵顿,使海明威在写作上接受了 7 个月的严格训练。

那些爱抽雪茄烟的,只用两个手指打字的性格执拗的人,有一整套关于新闻、通讯、报道的写作程式。这套程式经过试验,证明完全正确, 成为报社的法规,神圣不可侵犯。

它总共有 110 条:一、要用短句;二、要有明快的风格;三、要切实可靠;四、要用动作性强的词⋯⋯要语气有力;要行文流畅,要从正面着笔;要删去不必要的形容;要删去语意含糊的段落,能用一词表达就不用两词;不许使用过时的俚语⋯⋯

威灵顿信奉这些条令,他很可能是“始作俑者”之一,起码是拥护者,执行者。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上司。但也是海明威一生中遇到过的最出色的报人高手。海明威佩服的男人或女人为数不多,他是其中之一。他要求海明威即兴写出事情经过,写完便删、删、删。文绉绉的形

容词在新闻报道中没有位置。诸如“辉煌灿烂的”、“五彩缤纷的”、“宏伟的”、“美丽的”等形容词,统统要删掉。不许写“黑色的乌鸦”,乌鸦都是黑色的,不许写“大的悲剧”,悲剧都是大的;“用动词,写行动,要真实可靠,不要评论,不要形容词,不要把读者弄得气急败坏。” “他们逼我苦干”,海明威后来说,“《明星报》的写稿法则—— ‘风格规定’,像军事条令那样念给我们听”;“这些就是我在写作方面所学到的最好的准则。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东西。一个有才能的记者在真正感受和如实描写他要表达的一件事情时,只要遵守这些准则就

万无一失。”

《明星报》社那“巨大的房间”里还有一个令海明威佩服的人,叫里昂·摩斯。海明威与他并无多少交道,但对他印象很深刻。

摩斯占据了最远的一个角落,个子高大,远远望去像一尊山神。此人嗜酒、自私、傲慢、好斗。但才思敏捷,能言善辩,乐观,而且富于进取心,是个工作狂。他最善于揭露这个城市的阴暗面,黄色新闻文风

泼辣。

海明威后来提到过他:“里昂·摩斯最擅长故事改写。他脑子里可同时构思 4 个故事情节,然后去打电话,电话刚一打完,脑子里又多了

一个故事情节。接着用飞快的速度将这 5 个故事写出来交给编辑部。肯定说,每个故事都有其动人的地方。他在记者中工资最高,凡是他工作过的地方,都是这样。如果他发现同行中有人工资比他高,他便要求提薪,否则就辞职不干。除非他喝了酒,否则,他从不同其他记者谈话。他是我看到过的打字最快的人。他有一辆小汽车,是一个女人送给他的, 这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一天晚上他们开车去杰弗逊,在林肯大道上, 那女人突然用匕首刺他。他抢过刀子,丢出车外,朝她腭部猛击一拳, 把她的腭骨打断了。然后把她绑在后座上,开车回到堪萨斯城。”

如果说威灵顿让海明威接受了使他获益终身的严格的写作训练,那么,这个摩斯的某些性格为人则对海明威有潜在的影响。

他叔外祖父的邻居家有一个叫雪莱的妙龄女郎,爱穿着,好虚荣。有一段时间,海明威出了《明星报》社的大楼后,便常跟她一起逛电影院、剧院。

一次,他们去看喜剧,海明威没来得及修整仪容,衣着邋遢。雪莱一见就有些不悦。当他们到了人多的剧院进口处时,雪莱快步抢前,显然是不愿让人看到她那个样子难看的男伴。散戏后他们去吃了冰淇淋, 海明威神情阴郁,一言不发。以后再无往来。

诸如此类的事情,在橡园镇和瓦伦湖就常有。但海明威在青少年时代的浪漫史都有如昙花一现,没有多少意义。

至于对堪萨斯城街头巷尾那些扭来摆去的妓女,初出茅庐的海明威是“敬而远之”,“见而不碰”。充其量也只是偶尔说笑几句。埃德蒙医生早就适时地让儿子明白了混乱的两性关系的巨大危害。

18 岁的海明威刚一“步入这个严肃世界”,就发现这个世界并不严肃。他或许还发现,世界愈不严肃,人就愈必须严肃。

他对堪萨斯城的评价是:“这个城市有好的一面,也有丑的一面。” 五光十色的生活使他目不暇接。

告别校园以后的人生之路,从这样的地方和这样的生活开始,对日后成为作家的海明威来说又是一份幸运。他不仅接受了严格的写作训练,而且收集了许多写作素材,不过它们真正要派上用场,还是将来的事情。

眼下,他根本没有舞文弄墨的静气。

7 个月以后,他离开堪萨斯城。从《明星报》社那“巨大的房间”奔向硝烟弥漫的欧战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