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与子

而在家里,埃德蒙和格莱丝似乎也成为了“两种文明”的代表。他们按照自己的期待视野,密切关注海明威,努力引导他走“正道”。

海明威也循着自身天性的呼唤,迈开了人生最初的步伐。

海明威是在贝尔湖最初享受了童年的快乐。1900 年夏天,他们全家第一次住进新建的温德米尔别墅。刚刚一岁的海明威已能单独行走。他爸爸买了一条小木船,整个夏天,海明威和他姐姐就像水里的青蛙一样坐着这条船在湖上划来划去。他筋骨健壮,肌肉饱满,喜欢光着身子在浅水滩上嬉戏,学狮子吼叫,学大象走路,拿棍子当马骑,模仿西部电影中的牛仔“砰砰砰”打枪的动作,还不忘记“唏唏唏”地策动胯下的坐骑。在白浪、沙滩和蓝天、碧树的怀抱中,他无比欢欣。从这时起, 他就萌发了毕生葆有的对大自然的热爱。

埃德蒙医生为孩子们订了一份《自然界的禽鸟》的画册,它使海明威对书籍发生了最早的兴趣。其中的图画使他着迷,特别是那些滑稽有趣的动物漫画,常逗得他哈哈大笑,埃德蒙医生不失时机地教他辨认, 给他讲关于鸟和其它动物的故事。到他一岁半的时候,他妈妈惊诧地发现,他指着《自然界的禽鸟》中的图画,竟能准确地说出七八十种鸟的名称。

贝尔湖的沙滩和这本画册是最早呈现在海明威面前的两个不同世界。

童年海明威更多地得到母亲的慈爱。埃德蒙经常在外行医,子女主要是由格莱丝照料。

格莱丝记录了很多海明威的童年趣事,海明威从小表现出来的性格毕生都没有改变。

他一碰到不如意的事,总是又喊又叫,暴跳如雷,但游戏时候却循规蹈矩,一点不发脾气。

他妈妈做祷告时,他也跪在旁边。可是,他妈妈还没说上几句话, 他便一跃而起,大喊一声“阿门”,表示祈祷结束了。

他很小就表现了驾驭语言的特异才能。一岁多时,就把种牛痘留在皮肤上的斑点说成“坏了的蓓蕾”,把身上碰破的伤口说成“猫头鹰的眼睛”,还喜欢给人和物取各种各样的名字。妈妈写的歌曲“啊,月光下的瓦伦湖”被他恶作剧地改成“啊,月光下的老狒狒”。

他很小就有以男孩为荣和对男孩亲近的意识,当别人冲他脸上的酒窝叫他作“玩具娃娃”时,他一边跺脚,一边抗议:“我不是玩具娃娃, 我是波尼·比尔(西部电影中的英雄),砰!我要开枪打死你。”他喜欢玩家里一支半旧的老式步枪,扛着它昂首挺胸地迈正步。任何他拿着顺手的东西,都可以变成枪和炮。玩起“战争游戏”来,他满头大汗, 非常投入。他渴望有个弟弟。三岁时,他母亲生下妹妹厄休拉,他很失望,难过得流下泪来,又宽慰自己说:“我想明天耶稣基督会赐给我一个弟弟。”

他有小男子汉的勇气,希望别人把他当大人看,如果有人问他害怕什么,他总是大声回答:“我什么也不怕!”

他又有软心肠。格莱丝说:“他看见一只苍蝇死了也哭,想方设法把它放到糖水里,希望能救活。”他喜欢各种动物,把它们当作人看待。也许是家里只他一个男孩,他感到孤独,常常同他喜爱的动物说话。

他凡事都好奇,而且非要试着去做。有一段时期竟想在缝衣服上显示才能,常常去格莱丝的缝纫间里忙乎:“一心想缝件衣服给他爸爸穿, 乐意为他爸爸补裤子。”他妈妈找了一些旧衣服让他练“手艺”。他很有耐心,竭力想去做好。

过第 5 个生日时,他外祖父送给他一台显微镜,“他兴致勃勃地看着放在显微镜下的岩石和昆虫的标本,一看就是一个小时。”

这些趣事显示了海明威童年时代的许多天性,而且日后都得到了发扬。

海明威的双亲都有足以使橡园镇的居民肃然起敬的文化修养,他们经常组织孩子们在家里举行“把生日之树带回家”,“美国革命英雄儿女纪念会”之类的活动。他们又有不同的爱好、追求和性格,都试图把海明威培养成为自己的才能和志趣的传人。

二者时而协和,时而碰撞。小海明威既收获了终生受益的东西,也常有无所适从的烦恼。

他们那栋三层楼的新居里,有两间大房子,一间是格莱丝的音乐专用室,带有阳台,宽敞明亮。房里摆着闪光发亮的大钢琴,旁边是铺着地毯的学生独唱练习台。这是格莱丝引以自豪的地方。

另一间是埃德蒙医生的书房兼诊疗室,橡木书架上立着一排排书籍,房里还陈列着许多动物标本,有飞禽,有走兽,都是埃德蒙亲手猎取制作的。靠墙的一个大壁柜里放着各式各样的瓶瓶罐罐,还挂了一具蒙着白布的人体骨架。

艺术和科学在这里争奇斗艳。海明威从小就接受了来自“音乐室” 和“诊疗室”里的影响。

父亲和母亲都教导海明威要懂得生活,热爱生活。

但对格莱丝来说,这特别意味着要懂得艺术,讲究礼仪,接受传统, 信奉基督,这才像个上流社会的好孩子。而埃德蒙医生则更强调要拥有知识,拥抱自然,乐于尝试;善于自律,总之,要做身心健康,不虚度时光,不亏待自己也有益于社会的人。

海明威刚离开幼儿园就从母亲那里得到一把大提琴。从此,格莱丝就像当年盼望自己登台演出歌剧那样,热切期待出席儿子举行的音乐会。她创造一切条件让海明威接受以音乐、美术为核心内容的熏陶。她认为这是一个上流社会的孩子应接受的文化教养。

她领孩子们去听交响音乐演奏。一手牵着海明威,一手牵着海明威的姐姐玛丝琳。

芝加哥的剧团来橡园镇演出,观众席上几乎场场都有他们母子的身影。

海明威和他姐姐都参加了镇上公理会教堂的少年歌唱班,而这个歌唱班的艺术指导和领唱者正是格莱丝。

由于母亲的鼓励,姐弟俩很早就进入芝加哥艺术学院的少儿辅导班学习绘画。一有机会,母亲就带他们去参观画展,向他们讲解这幅画那幅画的奥妙。

由于母亲的策划,童年、少年时代的海明威有过许多温馨快乐、符合上流社会文明礼仪的生日庆祝会。

1910 年夏季,11 岁的海明威跟随母亲进行了一生中第一次长途旅行。他们从温德米尔别墅启程,目的地是数千公里外美国东海岸的南塔克岛。在那里,海明威第一次见到了真正的大海。他欢欣地跃入大海的怀抱,在沙滩上把皮肤晒成了暗褐色。回家时还特地带了一个剑鱼的鳍, 准备让他爸爸制成海产标本。

但对格莱丝说,这次旅行更重大的意义是领着儿子瞻仰了那里的中央街第一公理会教堂,她的父母亲,也即她儿子的外祖父、外祖母年轻时在这个教堂的唱诗班当过男女声领唱人。这是两位已故的老人留给格莱丝的一份骄傲和荣耀。她几乎带着她的每一个孩子来过这里。从南塔克岛返家的途中,他们又顺道参观了波士顿、勒星顿和康科德等地方的历史名迹。当海明威兴犹未尽地回到橡园镇的时候,学校开学已经几周了。

格莱丝的努力见了成效。少年海明威和他姐姐曾经连续好几周的周末出现在芝加哥市柯里姆表演中心的露天舞台上,和他们的同学一起演出歌舞节目,其中甚至包括日本古装戏。

但这也就是海明威的音乐和舞台艺术生涯的顶峰了。他没有继承母亲的秉赋,而是像他父亲一样,一辈子唱歌都走调。

至于母亲给他的那把大提琴,海明威从来没有对它发生过感情,尽

管他几乎每年夏天都遵母命把它背到了温德米尔别墅,但一到那里,他便将它冷落在房间的一隅,他自己则投身于青山绿水,忙乎着去钓鱼、打猎、游泳、野炊、划船、露营。

他常常带着满身的泥水和这里那里的伤痕回到“白房子”里,橡园镇的“小绅士”转眼就变成了贝尔湖畔的“野孩子”。他宁愿跟着出诊的父亲穿过丛林沼泽地到印第安人的村子里去猎奇,却不愿在绿荫如盖的“白房子”里跟着母亲追求高雅的艺术。

这使他母亲伤心不已。

格莱丝出席儿子音乐会的希望日益渺茫,望子成龙的热情处处碰壁。而且,随着海明威年龄的增长,母子俩的距离越来越远。她对儿子的慈爱之心和热切期待便日益加速地转化为“恨铁不成钢”的责骂。

偏偏在这时,埃德蒙与格莱丝这一对当年引人歆羡的伉俪却频繁地爆发争吵。

格莱丝继承了她父亲的遗产,她本人在家教授音乐的收入也很可观,她又有知识女性的主见和刚强,热衷于追求上流社会的气派和荣耀。因此种种,她在家政决策、子女教育等问题上,常常与丈夫发生冲突, 而且总是要争得丈夫退让的结果。

少年海明威在这种局面中颇识时务地保持表面上的“中立主义”, 但内心里却常常倾向于父亲。

1928 年,海明威已离家 10 年,正旅居巴黎,并在欧美文坛崭露头角, 他父亲埃德蒙医生突然在家自杀。这一事件使海明威的感情急剧朝父亲倾斜,甚至产生了近乎欲伸张男权主义的义愤:“1928 年以后,我们再也不曾作为一家人团聚在一起。有几年,我反复思量父亲自杀的问题, 很想猜度如果他当初敢于理直气壮地对待我母亲,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此后,他与母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常在亲友面前出言不逊地评论母亲。甚至格莱丝病逝,也没有在他这个“游子”的心中激起多少涟漪。直到自己的晚年,他才复现童心:“我年纪越大,就越能谅解我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