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审计重要性准则》的一般说明

(一)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的意义

审计重要性是现代审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亦是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众所周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的在于证实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由于受审计时间和审计成本等方面因素的影响,现代审计广泛运用审计抽样,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就会计报表的所有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而只能就所有重要方面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在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运用审计重要性概念。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注册会计师真正懂得审计重要性概念并能合理运用的为数不多,而不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运用审计重要性概念上的合理性、规范化及运用水平等方面则存在较大的差异。为改变这一现状,必须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归纳起来,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 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有利于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执业水平。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明确编制审计计划时如何评估审计重要性,评价审计结果时如何考虑审计重要性,不仅能够规范审计重要性的运用,而且能够从整体上带动我国注册会计师科学合理地运用审计重要性,从而能够促使注册会计师向委托人提供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确保注册会计师应有的执业质量。

在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中,专业判断十分重要,而专业判断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审计重要性的运用。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水平低,影响了注册会计师作用的发挥,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有注册会计师发展时间较短的原因,也有我国社会经济环境的原因,但这也与没有一个指导专业判断的准则有关。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明确注册会计师如何运用专业判断来考虑审计重要性,对于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水平,乃至整个执业水平,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有利于完善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由基本准则、30 个左右具体准则、10 余个实务公告、10 余个执业规范指南组成。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基本上搭起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框架,但有些内容的规定比较原则,尚难以操作。为解决操作性问题,必须制定其他准则。就审计重要性而言,第一批准则仅在基本准则和计划准则中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第 19 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审计重要性与审

计风险。”《审计计划准则》第 8 条规定:“在编制审计计划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审计重要性、审计风险进行适当评估。”可以看出,这两条的规定仅仅是提出要求,而没有告诉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审计重要性,如何评估审计重要性。如果不对审计重要性作出具体的规范,这两条的规定就会难以付诸实施,而只能流于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十分必要。

  1. 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有利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经济舞台。

在国际上,无论是六大国际会计公司,还是其他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都制定了各自的审计重要性标准,并且相互保密。审计重要性的运用几乎成了衡量执业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成为在国际会计市场上相互竞争的有力武器。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对外开放,注册会计师走向世界经济舞台将是必然。但其前提是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能够达到国际水准,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科学制定各自的审计重要性标准,并努力达到国际水准。在目前情况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素质参差不齐, 靠各自的摸索很难做到这一点,为此,必须制定《审计重要性准则》。

(二)《审计重要性准则》的基本框架与规范内容

1994 年 7 月以前,国际审计准则对审计重要性所作的规定包括在“审计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这一准则项目中。1994 年 7 月,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对国际审计准则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将审计重要性单独立项进行规范,而将审计风险连同内部控制一起作为一个准则项目。目前,澳大利亚已经采纳了国际审计准则的这一做法,而美国及中国台湾地区仍沿袭传统做法。考虑到当前审计准则的最新动向及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接轨,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审计重要性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在第二批独立审计准则制定时,亦将审计重要性单独立项。

就各国审计重要性准则的具体内容而言,基本是一致的。以国际审计准则为例,其审计重要性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引言、重要性概念、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评价审计证据时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考虑、评价误报的影响等等。考虑到国际审计准则在这一准则中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的论述不多,评价审计证据及评价误报的影响两部分可以加以合并,我们在制定本准则时,将本准则的框架结构确定为 5 个部分。

《审计重要性准则》共分 5 章 25 条。

第一章为“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主要阐述《审计重要性准则》的制定依据与制定目的、重要性的定义以及《审计重要性准则》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为“一般原则”(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阐述运用重要性的一般要求、重要性的性质、需要运用重要性的情形、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的关系、重要性的记录。

第三章为“编制审计计划时对重要性的评估”(第十条至第十八条), 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如何确定会计报表层次及帐户与交易层次的重要性水平。

第四章为“评价审计结果时对重要性的考虑”(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主要规范注册会计师如何运用重要性概念评价错报和漏报的影响。第五章为“附则”(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主要说明该准则的

解释权与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