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为天地万物的主宰

王守仁说:

人者,天地万物之心也。心者,天地万物之主也。心即天,言心则天地万物皆举之矣。(《阳明全书》卷六《答季明德》)

又说:

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该,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传习录下》)

天,指天空,有广阔无际之意;渊,本是深潭,喻深广无穷。王守仁把人心比作天渊,就是讲,心包容了天下的一切事物,心就是万物根源,就是万物之理,天地万物都在我心的作用范围之内。

王守仁心学讲的是“致良知”的道德境界。他用心囊括天下之物,以“灵明”作为天地万物的主宰,这样的“心”其实已经脱离了人的血肉之躯,而变成了抽象的主观精神、道德意识,一种哲学意义上的宇宙本体。但是,这个“心”又是通过夸大有血气、有形体、能思维的物质器官之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人脑的活动而来的。

心是什么?王守仁说:心不是一块血肉,凡是知觉的所在处都是心。如

耳目能够知视、知听,手足能够知痛、知痒,这个知觉就是心。他又说:你的心也不专是你身上的那一团血肉,如果专是那一团血肉,那么如今已经死了的人,他那一团血肉还在,他为什么就不能视听言动了呢?王守仁把心看作知觉,还举人的视听等知觉为例,说明他所说的心和我们现在所知道的人的大脑及中枢神经活动还是接近的。但是,人所以有知觉活动,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大脑这“一团”物质,大脑的物质结构决定了它能够产生神经活动, 从而支配人的知觉。这又是唯物主义常识。人死了,他的大脑物质也死了, 人也就失去了知觉。这不正说明了人的知觉是以脑的物质结构生存为基础的吗?而王守仁却把知觉与产生知觉的脑物质(古代叫做“心”)分开,认为心不是根源于、也不是依赖于人身上的那“一团血肉”,而是一种“灵明”。这样,“心”就脱离了人身而变成了一种能够独立存在的精神实体。

孟子云:“心之官则思。”除了知觉以外,古人还把理性思维作为心的重要认识能力。王守仁继承了这一点。同时他的心学又注重探讨思维与感觉的关系,所谓“心、身”主要指这样的意义。他说:心是身的主宰,目虽然能看,而所以支配它看的是心;耳虽然能听,而所以支配它听的也是心;同样,口能言,四肢能动,而所以支配它们言动的,都是心啊。

感官能够感觉事物,人的视听言动都离不了耳目口鼻等感官的活动。但是,目所以视此而不视彼,耳所以听此而不听彼,都是有人的感情、意志等意识活动在支配着。而且,目要美色,耳要美声,口要美味,人如果放纵感官欲望任意发展,又怎么能够使自己的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做到封建统治阶级所要求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呢?所以王守仁强调心对于感官的统率和指挥作用。他说:耳目口鼻四肢,都是人身的一部分,没有心的统率怎么能够视听言动呢?心要视听言动没有耳目口鼻四肢的依托也不行。所以,没有心就无所谓身,没有身就无所谓心。他用封建社会的君臣关系来比喻心对感官的支配,说:

人君端拱清穆,六卿分职,天下乃治。心统五官亦要如此。今眼要视时,心便逐在色上;耳要听时,心便逐在声上;如人君要选官时,便自去坐在吏部;要调军时,便自去坐在兵部。如此岂惟失却君体,六卿亦皆不得其职。(《传习录上》)

君统臣,而又分职,才能治理好国家;同样,心统五官,而又各司其职, 才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事物。

王守仁懂得心、身不离,即感官活动与理性思维的统一关系,但是他过分强调了“心”作为道德理性对于人的认识和行为的主宰,而忽略了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关系中的一个最本质的方面,即理性认识首先是依赖和来源于感性认识的。事实上,如果离开了视、听等感觉所获得的外界知识,“心” 便不可能作出判断,也不能再起任何“主宰”作用。

人们常会有这样的体验,即真理与谬误往往只是一线之隔,跨过了这一界线,如果再向前发展一步,有时就会一谬千里了。王守仁心学也是这样。他在讲心身关系时,强调心、身不离,但突出了心,夸大了理性和理智,轻视了感官和感觉。由此更进一步,他就否定了人的认识对于感官和感性活动的依赖,而把心当作产生一切知觉和认识,指挥一切意识和行为的精神主宰了。王守仁说:这视听言动,都是由你的心发出的。你心有视的能力,发窍

(显露)于眼睛;你心有听的能力,发窍于耳朵;你心有言语的能力,发窍于嘴,你心有动的能力,发窍于四肢。可见,如果没有你的心,就没有眼耳

口鼻。他认为,心是身的主宰,身只不过是心的“充塞处”;心是“真己”, 是耳目口鼻等灵明作用的“发窍处”。离了心,耳目口鼻就不会有感觉,只能成为没有意义的空洞“躯壳”了。

王守仁以心代替了感官,吞并了感觉,由此再进一步,与人感觉活动有关的客观存在之物也被他的“心”吞并了。

王守仁解释物,总不离一个“事”字。“事”本是事情、行为的意思, 与人的实践活动有关。而人的实践活动虽然从实质上讲是客观的,但它却不同于一般“物”的概念,它是在人的思想、意识指导下进行的。王守仁以人为世界的中心,在他看来世界上的万物,只有与人的事行活动有关的才可称为物,因此,一切“物”都是“事”,都要从人心上说,都必须受人的意志, 或者意念、动机的支配。例如,人有“欲食之心”,才会去吃饭,吃饭就是由人的意念所产生的一件事。人有孝顺父母的想法,才会去做孝顺父母的事, 那么“孝亲”也是由人的动机决定的事物。王守仁以为,他早年用朱熹“格物”的方法去“格”竹,所以没有格通,就是因为那时的竹子是与自己的“身心”不发生关系的不相关之“物”。而后来被贬谪贵州龙场,处“夷狄患难”, 虽然并不是自己所愿意的,但只要自己意志坚定,就可以忘记当时富贵贫贱、患难死生的遭遇而有所作为。可见,处富贵贫贱、患难死生也是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事物。所以王守仁说:意念的所指或意志的所用,必有其物,物就是事。意用于“事亲”,即事亲为一物;意用于“治民”,即治民为一物;意用于“读书”,即读书为一物。

王守仁由人的事为讲到事物之理,他认为任何事物之理也不是离人心而独立的客观之理,而是人主观认识中的条理,是由人心对事物的安排。他说: “天下之事虽千变万化,而皆不出于此心之一理。”(《阳明全书》卷七《博约说》)“虚灵不昧,众理具而万事出。心外无理,心外无事。”(《传习录上》)“虚灵不昧”指人心,人心中有“众理”,所以能生出万事万物。这样,王守仁由心讲到“身”(感官),又讲到“物”及“理”,他一步步离真理越来越远,最终把“心”当作“主宰”天地万物,决定事物规律的本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