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快刀”制止通 货统一财经建立奇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面临着财政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其根本原因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压迫和长期战争破坏的结果,是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在经济上的表现。随着革命战争的迅速发展,军费开支浩大,以及党对原国民党军政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国家财政支出日益增多;加上历史原因造成的各个解放区财政经济的下统一,给中央统一财政调度带来困难,使国家的大部分经费开支不得不靠发行钞票来解决。人民币的发行额,以 1948 年底为基数,到 1949 年 11 月约增加 100 倍,到 1950

年 2 月增加 270 倍。引起币值大跌,物价猛涨。为了制止通货膨胀,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 党中央和毛泽东在指挥人民解放军继续向全国进军的同时,成立了以陈云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专抓统一财政、平抑物价这件大事。

为了扭转建国初期财政经济极端困难的局面,奠定新中国经济管理体制的基础,把国民经济引上逐步恢复和发展的道路,以陈云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中财委”)首先加强了对主融货币的管理, 作为控制物价、稳定市场的根本手段。

早在 1948 年 12 月,党和政府为了迎接新中国的诞生和制止由于金银外币引起的物价波动,就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中国人民银行券(简称“人民币”),作为华北、华东、西北三大解放区的流通货币。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进行,全国各大城市都建立了人民银行,宣布限期兑换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使人民币占领市场。

鉴于人民币、黄金、银元、外币同时在市场流动,投机商人乘机扰乱市场的实际情况,人民政府又于 1949 年 4 月至 8 月间,分别由华东、华中、华南地区颁布金银和外币管理办法,明令严禁金条、银元、外券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一律由中国人民银行挂牌收兑,宣布人民币为唯一合法货币。但是, 有些大中城市的投机商对政府法令置若罔闻,继续利用种种手段扰乱金融市场。在北京,投机商人公开摆摊设点买卖金银,招摇撞骗;在上海,银元外币投机猖獗,投机资本乘机捣乱,冲击市场,妄图搞垮国营经济,导致市场出现混乱和不安。

在中财委的指导下,中共上海市委果断作出决定,严厉打击银元投机。1949 年 6 月 5 日,中共上海市委制定了禁止银元在市场上流通的具体办法。

8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打击银元投机,使人民币占领阵地的指示,同意上海、华东打击银元投机的办法,并指出,除采取政治手段外,还须陆续采取经济的步骤,要明令铁路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和税收,一律收人民币。按照中央指示精神,上海市即刻部署取缔金融投机。6 月 10 日上午,上海市军管会奉命派出两营军队和 400 名便衣警察,分 5 路包围查封了金银、外币投机

的大本营——上海证券交易大楼,当场抓获投机分子 2100 余人,其中对 1800

余名小的投机者教育后予以释放,而将 200 余名投机首要分子逮捕法办。届时、上海市人民政府向市民公布了金银、外币管理办法及外汇管理暂行条例, 允许人民保存金银,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计价流通。人民银行办理折实储蓄存款,以保证职工薪水的实际价值,使金银外币与物价脱节,保证了人民币的价值。

与此同时,在武汉、广州等大城市,对金银、外币投机活动,政府也进

行了严厉的取缔和打击。武汉查封了两家投机大钱庄,缉获银元投机分子 200

余人。广州取缔了从事金融投机的地下钱庄 87 家和金银外币兑换店 377 家。这次由中央部署,各大城市的统一行动,沉重地打击了投机商的不法活动, 有效地制止了银元涨风而引起的物价波动,大大树立了人民币的地位和威信,从而很快扭转了港市、金银以及美钞长期统治市场的局面。

金融投机活动虽然在较短的时间内被基本制止了,市场也得到了初步稳定。然而,一些投机商转而囤积粮食、棉纱、棉布和煤炭,哄抬价格,牟取暴利。这时,国民党特务也公然叫嚣:只要控制了“两白”(米、棉)“一黑”(煤),就能置上海于死地。由于投机商的大肆活动,1949 年 10 月至11 月,形成了以上海为中心的物价大涨风,每天上涨 10—30%。到 11 月 25

日止,上海物价比 10 月上旬涨 2 倍以上。面对这种情况,党和政府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在“银元之战”后又领导了一场全国规模的”粮棉之战”。

毛泽东委托陈云在上海进行调查研究后于1949 年8 月在上海主持召开了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五大区财经工作会议,陈云在会上指出,稳定物价的关键是看我们掌握市场主要物资的多少。粮食、纱布是市场的主要物资,他说:“人心乱不乱,在城市中心是粮食,在农村主要靠纱布。”会议确定了控制物价工作的重点是大城市,又首先是上海,因为它是资本家力量最雄厚的地方,又是投机倒把的老窝子。会议还确定了全力支持解放战争彻底胜利和维持新解放区首先是大城市人民生活的方针,以及统一财政经济、控制物价的措施和步骤。

于是,国家通过国营商业掌握了主要大城市的足够数量的粮食、棉纱的收购和调运。在上海、政府控制了一套完整的商业机构以及煤的 70%、食盐的 60%、纱的 30%、布的 50%和粮食的 50%及全部铁路,为战胜投机资本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在北京,1949 年 10 月新中国成立不久,人民政府就依法逮捕和法办了两家大的投机粮商,为稳定人心、控制市场起了重要的作用。

1949 年 11 月初,以陈云为首的中财委一面部署短期紧缩期货、暂停或推迟一切可以暂缓的开支;一面在全国范围内加紧调集粮食、棉纱等物资。11 月 13 日,中财委发出了《关于对全国物价猛涨应采取方针的指示》,并

决定:东北自 11 月 15 日开始,每月运粮 1000 万斤至 1200 万斤入关,以应付京津需要;上海、汉口、西安等大城市,通过调运,准备足够的纱布等物资。指示发出后,仅 10 天左右,全国各城市物资调集等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

绪。于是从 25 日开始。全国各大城市统一行动,趁市场高价,大量抛售物资。26 日,物价明显下跌,10 天内降幅达 30%到 40%,投机商人不得不把抢购。套购和囤积的商品吐出来,赔本出售。1950 年春节期间,上海等地的投机商企图按惯例哄抬物价,政府把继续调集来的粮食、棉纱等敞开供应,并紧缩银根,物价迅速下跌。投机资本家接连抢购三天,到第四天,已经力不从心, 想把抢购的东西吐出来,但没有人要。投机冒险的资本家被彻底击败,从事投机冒险的私营粮店、钱庄,纷纷破产倒闭。

在平抑物价的同时,政府还发行了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健全和加强税收管理机制,并开展折实存款,回笼货币,从而进一步紧缩了通货,稳定了物价。

这次开展的全年规模的对投机资本的严厉打击,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取得的第一回合的胜利,得到了广大群众包括愿意从事合法

经营的资本家的广泛支持。仅在短短几个月内,党和政府就一举战胜了投机私商,平息了从 1949 年 7 月到 1950 年 2 月所出现的三次物价大波动,抵制了投机资本的冲击,克服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延续十几年之久的通货膨胀的后遗症和物价飞涨的混乱局面。以 1950 年 3 月的批发物价指数为 100, 那么在 12 月为 85,1951 年 12 月为 92.4,1952 年 12 月为 92.6。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社会主义的国营经济就初步取得了稳定市场的主动权,把形势险恶的市场物价完全稳住,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稳定市场、控制物价是同全国财政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结合进行的。从抗日战争开始到 1949 年,我解放区的财经工作一直是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各解放区自有货币,自管收支,中央只作统一政策领导。这种分散管理的办法, 在解放区被分割的情况下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全国解放后,财经工作必须从基本上的分散管理前进到基本上的统一管理原则。否则,收支机关就会脱节,国家财政收支就不可能平衡,金融物价就会继续波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就难以正常进行。

早在 1949 年 3 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党中央已就如何恢复整顿经济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部署。会后决定,由陈云主管中央财经工作,井决定统一全国财政金融。1949 年 8 月,陈云在上海主持华东等五大区财经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工作会议上即指出:“在财政上,一定时间内还有比较大的地方性,但地方如果都各自打算,分散使用力量,就不能应付日前这个局面。现在把所有后备力量统统集中也不可能,但主要的后备力量,必须有步骤地合理地统一使用。”至 12 月,陈云还多次强调了对财政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必要性。此后,国家先后对全国的税则、税目、税章,国营企业的生产计划, 外汇使用的分配,内地贸易物资的调拨以及物价等,实行了全国性的统一管理。

1950 年 2 月 13 日至 25 日,中财委根据党中央的方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财政经济会议,讨论全国财政收支、贸易、粮食、金融等各方面的情况, 决定节约支出,整顿收入,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以实现国家财政收支平衡、物资供求平衡、现金出纳平衡和主融物价的稳定。陈云在会上指出,为了战胜暂时的财政困难,在落后贫困的经济基础上前进,必须尽可能地集中物力、财力,加以统一使用。搞财经工作的同志,必须提高自觉性,认识局部服从全体、目前服从长远的原则,树立整体思想,避免陷入局部观念和本位主义。会议作出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标志着我国财政经济工作进入了由分散到基本集中统一的新时期。

1950 年 3 月 3 臼,政务院发布《关于统一国家财经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是:统一全国财政开支,使国家收入中的主要部分统归国库,集中地使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所掌握的重要物资从分散状态集中起来,以利于调剂供求,控制市场价格和对投机资本作有效的斗争; 统一全国的现金管理,把所有属于政府的但是分散在各个企业、机关、部队的现主,由国家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以减少市场上的货币流通数量, 增加国家的流动资金。与此同时,党中央也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保证政务院决定的迅速全部实现,以便共同努力来克服国家财政上的困难。

与此同时,国家加强了征收公粮和税收工作,采取了紧缩编制、清理仓库、发行公债、整顿机构、节约开支等措施,使国家财政收入迅速增加,支

出相对减少,到 1950 年 4 月,全国财政收支出现了接近平衡的局面。

由于党和人民政府关于财政经济管理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出台和实施, 1950 年全国的财政经济状况迅速取得好转,市场物价趋于稳定。到 1950 年底,全年总收入超过原来概算的 31.7%;虽然由于抗美援朝战争和其他原因使总支出超过原概算的 9.3%,但财政赤字却由原来概算的 18.7%减少为4.4

%,国家已不再需要依靠增发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了,这是一个很大的成就。此后,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连年好转。1951 年国家财政收支已基本平衡,并节余 106483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 8.2%;1952 年节余 72266 万元,占当年总收入的 4.4%,而这一切都是在抗美援朝战争正激烈进行,军费开支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取得的。

打击投机资本、稳定市场物价和统一全国财经,是我国处于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取得的成就,是建国初期党和政府在经济战线上的巨大胜利。毛泽东曾高度评价这一胜利,认为意义“不下于淮海战役”。实现全国财政经济的统一和稳定物价,从此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代人民饱受通货膨胀之苦的局面,为安定人民生活,恢复经济和发展工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力条件。正如陈云所说:“统一国家财经工作,将不仅有利于克服今天的财政困难,也将为今后不失时机地进行经济建设创造了必要的前提。”建国初期陈云平抑物价和统一财经的历史功绩和经验,将永载史册并启迪后人。

“民以食为天”。物价的稳定是社会秩序安定的基本条件之一。新中国成立之初、面对极其困难的财政经济状态,陈云以“快刀斩乱麻”的雷厉风行之手段,迅速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主融及物价,从而使人民政权巩固, 社会生产和流通迅速纳入正常运转轨道,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以陈云为首的中财委之所以能取得这一其功“不下于淮海战役”的“战役”的胜利, 关键就在于对金融和物资的投机倒把者的猛烈打击,对人民币价值的充分保证,并依靠政权的强力调集充分的物资,打击投机资本的冒险经营活动,这一切手段和措施都在于“快”,从而建立了人民币的信誉。稳定了物价以及国营企业的主导作用。而统一全国财政。更是保证物价稳定的重要基础,自古治史者均知,治乱当用“快刀利斧”,陈云取得这一“战役”的胜利,正是运用了“快刀利斧”的谋略及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