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与《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及其《实践论》、

《矛盾论》

《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真实地纪录了毛泽东当时对哲学的钻研和思考的情况,特别是在延安时期留下的一些珍贵文字记录,从中可以窥见它们与毛泽东 1937 年 7、8 月间为了在抗大讲课而撰写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之间的紧密联系。不难看出,《毛泽东哲学批注集》中对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译本第 3 版)和米丁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沦》(上册)的批注,是毛泽东写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尤其是写作《实践论》、《矛盾论》的直接理论准备。只要对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米丁主编的《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上册)与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从篇章布局上作一宏观比较, 并具体考察毛泽东对前两书的大量批注,那么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及其《实践论》、《矛盾论》与《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在理论上的渊源关系和亲缘关系就可以明显地看出来。

(一)《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 与《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的篇章结构比较(有些章的节次从略):

通过以上三书篇目章节的大体比较,可以看出《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与《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辩证法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有着理论渊源关系。首先,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与《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在篇章结构的总体上具有一致性,基本内容都是讲唯物论及与唯心论的关系,唯物论的认识论,辩证法

及其诸法则等等。甚至在书名上也有某种相似性,如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为讲演之用称“讲授提纲”,西洛可夫、爱森堡等著的“辩证 法唯物论”哲学教材称“教程”。其次,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的篇章结构也从《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尤其是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上册)中得到启示。例如,《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总共三章的标题“唯物论和唯心论”、“辩证法唯物论”、“唯物辩证法”,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中的第二章“唯物论和唯心论”、第三章“辩证法唯物论”和第四章“唯物辩证法之诸法则”标题相同或基本相同。再次,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中的一些章节与西洛可夫、米丁等人的书亦有相同或相似之处,如《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一章的第一节是“哲学中的两军对战”,《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 册)第二章的第一节是“哲学中的两条路线”;《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第二章中第九、十、十一节“反映论”、“真理论”、“实践论”与《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上册)第三章中的第三、四,五节“物质和意识。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客观的绝对的和相对的真理”、“社会的实践为认识的标度”等颇有共同之处,等等。同时,《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所阐述的内容,基本上是对西洛可夫、米丁等编著的前苏联哲学教科书(以及中国的哲学读物、内容的综述、概括和提炼,以及不同程度的发挥。

但是,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与前苏联 30 年代哲学教科书体系结构、篇目章节的大致相似或个别相同以及内容概括上的某种共通之处,并不表明毛泽东没有独创性。从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篇章结构的总体布局及其讲授的全部内容来看,它既获益于西洛可夫、米丁等编著的哲学教科书,又超出它们,有自己的独立构思,并结合中国思想文化条件和中国革命实际的特点赋予的新的时代内容。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总共 3 章的谋篇布局可说是一个相对完整的结构,它 是作者在充分吸收他人劳动成果基础上精心构思的产物。《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的第一章“唯物论与唯心论”,讲哲学史上唯心论与唯物沦的斗争, 唯心论与唯物论的根本区别,以及唯心论与唯物论发生与发展的社会根源。第二章“辩证法唯物论”,其第一节讲辩证法唯构论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武器, 并把它与中国无产阶级、中国共产党联系起来,与掌握这一思想武器以“达到解放中国与改造中国的目的”联系起来。其第二节讲旧的哲学遗产同辩证法唯物论的关系,它仅概略地提到西方“旧的哲学遗产”,舍弃了有关机械唯物论、马赫主义、康德哲学、黑格尔唯心论、费尔巴哈等繁杂的内容,而重视中国在 1919 年五四运动以后“发生了与发展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运动”;并指出“中国今日发展着的辩证法唯物论哲学思潮,不是从继承与改造自己哲学的遗产而来的,而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而来的。”要使辩证法唯物论思潮在中国深入发展下去,并确定地指导中国革命向着彻底胜利之途,除了同各种现存的反动哲学作斗争外,还应清算中国古代的哲学遗产才能达到目的。其第三节讲宇宙观和方法论的一致性,指出辩证唯物论是无产阶级的宇宙观,同时又是无产阶级认识周围世界的方法和革命行动的方法。其第四节讲唯物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指出列宁把唯物辩证法看作关于客观世界的发展法则及认识的发展法则的学问;辩证法、论理学、认识论具有一致性。其第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是具体展开讲物质论、运动论(发展论)、时空论、意识论、反映论、真理论、实践论。这整个十一节的安排

使整个第二章显得层次清楚,逻辑严谨,并且语言文字简略,使人听起来或读起来亲切易懂。第三章“唯物辩证法”,讲辩证法的诸法则和范畴,法则如矛盾统一法则、质量互变法则、否定之否定法则;范畴则有本质与现象、形式与内容、原因与结果、根据与条件、可能与现实、偶然与必然、必然与自由、链与环等等。毛泽东指出,这些法则和范畴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深刻的唯物辩证法的系统。”同时,毛泽东在本章还具体讲授了“矛盾统一法则”。尽管由于 1937 年 7 月 7 日卢沟桥事变、全国性抗日战争爆发后, 使毛泽东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未能最终完成,但其逻辑的严谨和思路的明晰,中国化的语言和通俗易懂的文风,使它成为了毛泽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中国化过程中的一个哲学里程碑,具有不可低估的理论意义。其中至为重要的,在于这一讲授提纲已脱离了书斋习气和经院式哲学, 把哲学理论与改造中国社会的革命实践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从哲理上指导中国革命的教科书。

(二)毛泽东对《辩证法唯物论教程》、《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

(上册)的批注与《实践论》、《矛盾论》的写作毛泽东写作《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尤其是写作《实践论》、《矛盾论》是经过长时间理论准备的, 主要是在通过研读前苏联哲学教科书及其他哲学读物的基础上着手进行的。红军长征到达陕北以后,毛泽东在保安和延安就读到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毛泽东花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研读这些哲学教科书,然后开始写作包括《实践论》、《矛盾论》在内的《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

毛泽东研读《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时先后写有 12000 余字的批注,这些批注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的类别: (1)评论性批注。这类批注不多,总共不足 200 字,主要是对原著内容的评论,如说“对”,“此例很好”,等等。 (2)提要性批注。这类批注有 3000 余字,占总量 1/4 以上,它们是对原书内容的提要、概述,从中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提炼和加工一些理论观点。

(3)联想性批注。这类批注不足 2000 字,主要是读书时相机而发的感慨, 包括对中国革命经验的总结,对中国共产党内“左”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批判,对和中国抗日战争形势的分析及对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阐述等等,这表明毛泽东研究哲学的一个重点是为了寻求中国革命的思想武器,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用理论来说明和指导中国革命中的诸问题。 (4)发挥性批注。这类批注文字占一大半,达 7000 余字,它们主要是对原书论点的发挥和引申。从这类批注中可以看出毛泽东的一些理论观点,是如何源之于原书又高出于原书,以至形成自己的特色。

从毛泽东对《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的批注内容看,主要集中在认识论和辩证法问题上。对该书的第二章“当作认识论看的辩证法”,毛泽东写有近1000 字的批语,主要是阐发认识与实践的关系,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以及分析机会主义的认识论根源。对该书的第三章“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毛泽东写了多达 9000 余字的批注,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批注是 1500 余字,对对

立统一规律的批注是 6000 余字,这许多批注后来为《实践论》、《矛盾论》直接沿用或加工提炼后而采用。

毛泽东对《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的批注,重点同样放在辩证法和认识论方面,即主要集中在该书第三章第五节“社会的实践为认识的标度”,第四章第一节“对立一致的法则”及第二节“量变质和质变量的

法则”。毛泽东对该书写有 2600 余字的批注,其中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占一半以上。从批注的内容看。有的文字与《实践论》、《矛盾论》中的文字几乎完全相同,有的论点后来在《实践论》、《矛盾论》中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和完善。所有这些表明,对西洛可夫、米丁等编著的哲学教科书的研读批注, 是毛泽东为写作《实践论》、《矛盾论》作直接的理论准备。

从研读和批注前苏联哲学教科书和从事哲学著述的实际情形看,毛泽东写作《实践论》、《矛盾论》时利用和采集了前苏联哲学教科书中的这样一些思想资料和理论成果:

在《实践论》中,毛泽东吸收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关于在实践以外不能认识外界的观点,关于感性认识阶段向理性认识阶段深化形成统一的认识过程的观点,关于理解了的东西才更深刻更正确的感觉它、理解是解决本质问题的观点,关于实践贯串认识的全路程的观点,关于认识的主体与客体的变化在革命时期表现得特别强烈的观点等等。《实践论》吸收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关于马克思以前的唯物论离开人的社会性、离开人的历史发展,不能了解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的观点,关于物质生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及实践活动的多种形式的观点,关于实践之观点是认识论第一的观点和实践是认识的真理性标准的观点,关于实践是发展的、理论也是发展的观点,以及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真理的观点等等。此外,《实践论》还吸收了《新哲学大纲》关于认识过程的感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等理论分析。

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吸收了《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关于对立统一法则是客观现实及思维的普遍法则的观点,关于辩证的发展观与机械发展观不同、它把矛盾看成是自己运动和发展的源泉的观点,关于对立的双方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斗争、相互转化的观点,关于主要矛盾制约其他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主导作用的观点及其对均衡论的批判,关于矛盾普遍存在、对抗是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发生的观点,关于差异就是矛盾的观点, 关于不同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的观点,关于外部矛盾对内部矛盾发生影响但内部矛盾起主要的决定的作用的观点等等。《矛盾论》吸收了《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关于两种发展观的观点以及对外因论的批判,关于事物各个过程中矛盾有特殊性、各种不同的过程有各种不同的矛盾等观点。

毛泽东写作《实践论》、《矛盾论》时利用了现存的前苏联哲 学教科书中的这样一些思想资料和理论成果:学教科书,吸收了其中的一些理论观点,从科学研究工作的角度来看,这完全是正常的,历史上任何思想家要从事理论创作,他们首先需要学习、研究、批判和继承人类文化遗产,吸收和利用前人或同时代人的优秀文化成果和思想资料,可以说,毛泽东在写作“两论”时利用前苏联 30 年代哲学教科书、吸收其中一些理论观点,是遵循了思想家从事理论创造、从事精神文化生产的一般规律,也符合人类思想发展史的一般规律。决不能因《实践论》、《矛盾论》利用和吸取了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的一些理论观点而低估它们的理论价值,看不见它们的理论独创性,认识不到它们在现代中国哲学发展史上所享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事实上,《实践论》、《矛盾论》与整个《辩证法唯物论讲授提纲》一样,是毛泽东着意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并使中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化的理论产物。它们表明毛泽东已熟炼掌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并用来成功

地指导了中国革命实践。在毛泽东那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不仅仅停留在纯粹的精神文化领域,停留在书斋,而是同时转化为中国革命的思想武器,与中国革命实际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实践论》、《矛盾论》中,毛泽东不仅善于运用中华民族文化的理认模式来认同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使之通俗化、大众化和具有中国民族特色,更是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来总结中国革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来阐明中国革命的对象、动力、任务、政策、策略和前途。同时,在总体谋篇布局上,

《实践论》、《矛盾论》比前苏联哲学教科书有关篇章的逻辑更严谨,说理更深刻、更透彻,语言也更简洁,它们系统地阐述了以实践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的辩证法。如果将《实践论》、《矛盾论》与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有关篇章作一比较,就不难看出前者的优越之处。

首先,《实践论》以鲜明的层次、清晰的说理和严密的逻辑进行论述, 它以实践与认识为轴心,首先论述了实践的基本形式,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真理的标准;进而论述了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即它先形成感性认识,并从感性认识飞跃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飞跃到实践;接着指明人们在认识运动中应达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在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最后揭示了认识运动的总规律。完全可以这样说,《实践论》是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系统化的一部杰作。相比之下,《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中的“当作认识论看的辩证法”章, 分四节讲认识论,但各节之间脉络下清楚。第一节“认识与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重在说明应以实践的发展为基础来实现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这一主题未展开说明,相反用了几乎 3/5 的篇幅来批判费尔巴哈、黑格尔,普烈汉诺夫及德波林派在认识论上的种种错误观点。第二节“认识过程的阶段与动因”集中阐述了认识过程的两个发展阶段, 有一些独特、精辟的地方,但它重心是在阐发列宁“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一观点,而且用了较大篇幅到批判实用主义、哲学史上的经验论和唯理论、康德主义、马赫主义、普烈汉诺夫及德波林学派的认识论,从而使该节的阐述显得零散而不系统。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第三章的第三、四、五节分别是讲“物质和意识、辩证唯物论的反映论”,“客观的绝对的和相对的真理” 和“社会的实践为认识的标度”,它们都涉及认识论。第三节讲反映论,讲认识是由感性到思维的运动;第四节主要讲真理论,讲绝对和相对真理在实践基础上的相互贯通性;第五节主要讲实践与认识过程的辩证关系,实践的直接现实性品格和实践是认识的标准,以及人类认识是一历史长过程等问题。这

三节有许多深刻的论述和有力的说理,但由于节次安排不尽合理。加之各节都花了相当多的篇幅来批判在认识论问题上形形色色的不同学派,唯心论者及普烈汉诺夫的不正确见解,这样它们枝叶蔓延,反而使主要理论线索交待得不清楚。另外,《新哲学大纲》的“认识的过程”章分八节讲认识论: 1.经验的认识,感觉;2.表象;3.概念:4.判断;5.推理;6.分析和综合;

  1. 归纳和演绎;8.形式论理学的批判。这一章主要是讲认识的起源,形成和内在发展过程,它对认识诸要素及其联系的分析较深入和出色。

但实践与认识的关系却不是其论述的范围,并且还对形式逻辑(形式论

理学)给予了不甚恰当的批判。《实践论》在采集以上各书精华、摒弃各书特点和弥补其不足的基础上,以“实践的唯物主义”为根本,突出实践论,依逻辑层次展开论述认识与实践,知与行的辩证关系,故它自成理论系统,无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还是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都具有创新意义。其次,《矛盾论》从列宁强调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

论点出发,依次展开论述了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问题,形成一个以对立统一为核心阐述辩证法的层次清楚的逻辑体系,较之前苏联哲学教科书来说,这是它篇章结构上的优点。《辩证法唯物论教程》的第三章“辩证法的根本法则——由质到量及由量到质的转变的法则”,总共有 11 节。第一到三节讲质量变化的法则,第四到十节讲对立统一法则,第十一节讲否定之否定法则。关于对立统一法则的七节内容主要是: 关于发展的两种根本对立的见解;统一物的分裂是客观现实及一切思维过程之普遍的发展法则,一过程之内的矛盾和他种过程之内的矛盾是不同质的, 具有特殊性;不同质的矛盾要用不相同的方法去解决,故有心要去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对立的相互渗透及其转变存在于一切过程之中,具体的研究它们是认识论、辩证法的中心任务;过程之内的矛盾有主导的方面,必须发现过程的最根本关系、暴露主要矛盾、把握自始自终的过程的矛盾运动之发展; 对立的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等等。这七节中不仅花了不少笔墨批判季诺维也夫、普烈汉诺夫、德波林等人的观点,还设专节批判布哈林的均衡论。当然,该章的这些论述无疑曾给毛泽东写作《矛盾论》提供了很大的方便和启迪,但其理论框架在总体上却远不如《矛盾论》那样严谨有序,其论述也不如《矛盾论》那样集中、精当。

《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上册)“唯物辩证法之诸法则”章中的“对立体一致的法则”一节,其基本内容是:两种主要的发展观即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和辩证的发展观的对立,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把发展归结为外因、发展是数量增加,辩证的发展观把发展归结为自身矛盾的运动所引起;各种事物和各个过程之特殊的运动和发展形式中表现着各种辩证的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既相互排斥又互相贯通;对立的一致律是客观世界和认识之普遍的法则;对立的一致是相对的,它们的斗争是绝对的;冲突是矛盾之个别的特殊场合;每一差异中已包藏着矛盾;新事物的发生是原有矛盾的解决,它内部包含着新的矛盾又在发展;唯物辩证法要抓住事物及其发展阶段上的共同之点,同时要把握其特殊点,等等。该节还指出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的唯心的对立统一学说进行了唯物主义的改造,并称赞列宁把马克思的对方统一法则提到了更高的阶段。总的来说,这一节的优点是理论阐述较为集中,有不少精辟之处,但缺点是逻辑层次不那么清晰,并且过多的枝节发挥和批判性文字使其论点不那么突出和鲜明。经过以上比较之后,可以看出,无论在逻辑层次上还是在内容上,《矛盾论》确实出于前苏联哲学教科书之上,它不愧为是中国现代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路碑,不愧为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篇章。

《实践论》、《矛盾论》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时,不仅其谋篇布局、体系结构明显优越于前苏联哲学教科书,其基本理论内容显得更充实、脉络更分明,而且还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在总结中国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的理论精华,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些新观点、

新思想,向前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

与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相比较,《实践论》主要贡献有如下四个新的理论观点:

  1. 提出“认识的能动作用,不但表现于从感性的认识到理性的认识之能动的飞跃,更重要的还表现于从理性的认识到革命的实践这一飞跃”①,完善了认识运动全过程的理论。《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根据列宁的“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的观点,对认识过程推移运动的关系作了分析,并论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阶段的各自特征,这是它的可贵之处。但是,“教程”对认识阶段发展衔接过程的论述并不完全符合列宁的观点,它没有把理性认识到实践的推移作为一个“飞跃”阶段提出来, 这不能说不是一个缺陷。《实践论》吸取了“教程”中有关认识阶段及过程的较好论述,并从此出发,强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仅是认识的第一个飞跃,而从理性认识回到社会实践这第二个飞跃则是更重要的飞跃,因为通过这一飞跃检验和发展真理性认识。《实践论》的这一论述建立在认识对实践的根本依赖基础上,从认识发展过程上完善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2. 提出实践着的人由于常常受着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和事物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使自己原来的认识会发生“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许多时候须反复失败过多次,才能纠正错误的认识,才能到达于和客观过程的规律性相符合,因而才能够变主观的东西为客观的东西, 即在实践中得到预想的结果”①,揭示了认识主体首先受客观环境和认识工具的限制,认识是能动性和受动性之统一的崭新理论。这一崭新理论是前苏联哲学教科书中根本没有的,它是《实践论》观照科学发展史,尤其是通过总结中国革命所遭受的多次挫折和失败,多次使党内正确路线遭错误路线的干扰之历史教训而提炼出来的。从理论渊源上看,它也许会受恩格斯《反杜林论》中有关观点的启发,但从根本上看,却是《实践论》作者在新的社会实践条件下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总结而形成的,它揭示了认识论中的一个新领域。

  3. 提出认识应在达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②,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论。《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已提出“认识与实践、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问题,但它主要是通过联系前苏联革命实际并通过批判各种错误观点来阐述问题,并未从主题展开来进行理论分析。其有关真理的论述,也是通过批判各种错误观点来说明问题的,亦未涉及真理的过程性。《实践论》从认识过程的推移出发,从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关系出发,指出人的认识是不断深化、人在实践中对于真理的认识永不会完结, 在此基础上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知和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并强调反对一切离开具体历史的“左”的或右的错误思想,这就较完整地从理论上解决了问题。

  4. 提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行到高一级的程度。”①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292 页。下引此书,不再注明出版社年版。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94、296 页。

②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94、296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96—297、319—320 页。

这实质上概括了认识运动的总规律。列宁关于认识推移运动的论点揭示的是认识的一次循环,前苏联哲学教科书对之作过发挥,但都未曾深入探讨人类认识运动的长过程、总规律。《实践论》借鉴中国革命的丰富经验,予以哲学概括,并吸收了中国学者关于认识的螺旋运动的思想,提炼出人类认识运动总规律,是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重大发展。其中“再认识”概念的提出不仅具有重大理论意义,更有重大现实意义。随着世界形势的变化和我国改革事业的发展,“再认识”思想的重大意义将愈来愈为人们所珍视。此外,

《实践论》在强调亲身参加变革现实实践对于认识的重要意义,在强调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这一前提下,提出“间接经验”的概念,认为人的多数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它把人的知识分为直接经验的和间接经验的两个部分,这在前苏联哲学教科书中也是没有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唯物主义经验论的认识论内容。

与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相比较,《矛盾论》也有如下两个新的主要理论观点:

  1. 提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②。前苏联哲学教科书根据列宁有关思想,虽然也指出了对立统一规律是客观世界和人类认识的最普遍法则,客观事物的过程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但都未提炼出“矛盾的普遍性”概念,对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问题更未曾涉及,它们只是提出要认识矛盾的特殊点的必要性问题。《矛盾论》对矛盾普遍性的阐述和对矛盾特殊性诸情形的剖析,是在对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的有关论述加以系统化之后,并根据中国革命中错综复杂而又性质殊异的诸种矛盾加以分类概括而形成的新观点。它提出的矛盾特殊性和普遍性即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 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的论点,丰富和发展了列宁关于一般与个别的辩证法思想。

  2. 提出“主要的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的发展”,“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着,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①,丰富了对立统一规律的有关内容。《辩证法唯物论教程》根据列宁关于链与环的思想,提出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导方面的理论,但却未能对之展开论述。《矛盾论》则紧紧扣住这一论点,结合中国革命过程中此长彼消、旋转变化的剧烈现实社会矛盾,从理论上加以透彻的发挥;指出事物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中,只有一种主要的矛盾起着领导的作用;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同时,《矛盾论》还指出矛盾的请方面其发展也不是平衡的,其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主要方面所规定的,一旦矛盾的主要和非主要的方面互相转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矛盾论》中的这些阐述确实比前苏联哲学教科书有关矛盾的论述更为精辟和完整。

通过以上比较研究可见,《实践论》、《矛盾论》在利用现存的思想资料、吸取前苏联哲学教科书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发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辩证法。“两论”是毛泽东从事哲学活动和理论创造的结晶,

②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296—297、319—320 页。

① 《毛泽东选集》第 1 卷,第 320、322 页。

闪耀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智慧;“两论”不仅是中国哲学文化园林的奇葩, 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宝库中的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