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化学实验是沟通化学科学对象与化学科学认识的桥梁

化学实验中,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产生化学科学认识成果。化学科学认识成果具有两种形态,即观念形态和物质形态。观念形态的化学科学认识成果即化学科学知识。化学科学知识包括:化学科学事实(或化学实验事实)、化学科学概念、化学科学定律、化学科学学说和理论等内容,它们是分别处于化学科学认识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化学科学认识成果。

化学科学事实(或化学实验事实)大体属于认识过程中的感性具体阶段产生的化学科学知识。作为认识初级阶段的化学科学(实验)事实是从何而来的?它不是科学认识主体在头脑中凭空构造出来的,更不可能是认识客体自动移入认识主体的头脑中的,它是认识主体以认识客体(实验对象)作为现实的原型,通过实验观察所得到的映象,所获得的实验观察结果。它实际上是认识主体通过化学实验手段,对客观对象的现象或过程的一种反映和描述, 而这种反映和描述是第二性的,属于主观范畴的。而作为现实原型的实验对象的现象和过程是客观的、第一性的,我们把它叫作客观事实。所以,也可以说化学科学事实是通过化学实验观察得到的,并用语言、文字、化学用语陈述和描述出来的“事实”。科学事实是一种特殊的经验事实,经验事实含有科学事实。应该指出的是,客观事实、经验事实和科学事实是三个既有密切联系,同时又有明显区别的概念。①经验事实是人们认识初级阶段即感性认识阶段的成果,它为人们提供的是关于客观对象外部特征和表面联系的知识。所以说,化学科学事实是经验事实的特殊部分,其特殊在于它是作为化学科学认识成果的经验事实,是作为科学理论知识的基础和依据的经验事实;还在于它是通过化学实验观察获取的具有特定素质和化学认识价值的经验事实。

在化学教学中,获得作为化学科学事实的经验知识,这是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过程,这个过程只有通过化学实验这种实践活动才能实现。所以说, 化学实验是沟通化学科学对象和化学科学认识的桥梁,是从物质到精神以及从精神返回到物质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