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江南制造局的资本主义性与民族性

就江南制造局的性质而言,是资本主义为其主导面,还是封建主义为其主导面?答曰:资本主义是主导面。若再问:是民族性为其主导面,还是买办性为其主导面?答曰:民族性是主导面。之所以提出这两个问题,因向之论者,多数人认为封建性和买办性是该局性质的主导面的缘故。现从资本、劳动力、流通和产品分配销售等多方面加以论述。

江南制造局的资本基本是国家投入的。开办的第一年,约用去 54 万余

两。其中除丁日昌购买虹口旗记铁工厂 60000 余两主要由唐国华等赎罪费支

付外,其余容闳去美国买机器的 68000 两·由关税支付,高昌庙购置土地和

建厂房费 24 万两,和在虹口旧厂地的房租、薪工、物料等支付的 17 万余两, 均为军需项下拨款。以后厂房扩大,不断加拨,例如,1890 年建炼钢厂、1892

—1893 年建无烟、栗色火药两厂,两江总督刘坤一奏拨 40 万两以为建该三厂之用。常年经费主要仰给于海关二成上下的洋税,其数额据户部称:“每年虽无定数,约计不下五、六十万两”。江南制造局历年收支经费详见表。如表说明,江南制造局经费来源是国家投资。但是封建国家投资,并不

能决定企业的性质是封建的或是资本主义的,企业的性质主要是由生产目的、劳动力性质和产品分配销售等方面来决定的。

1862 年办上海洋炮局,是因为购买外国军火太贵,自己设厂制造可以便宜很多的缘故,办江南制造局也是一样,除为了平内患御外侮取得军火的使用价值外,其本身的价值也在考虑之列。王之春记其事说:“西洋诸国制造船炮,皆以机器为之,用力少而成攻多。曾国藩因廷臣有采买外洋船炮之议, 谓上海已设制造局,不如购其机器自行制造,经费较省,新旧悬殊。于是遣粤人容闳出洋采办各机器。”②军火自造比购之外洋“经费较省”一语表明:

  1. 国际军火市场与中国自造军火的关系:(2)价值规律对军火生产过程将起着重要作用。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若军用产品造价低于外洋购买价者, 则大批生产,若造价高于从外洋购买价者,那就要停止生产的。比如江南制造局中间停造轮船的因素很多,造价昂于买价也是原因之一。李鸿章就说过: 制造轮船的“物料匠工多自外洋购致,是以中国造船之银,倍于外洋购般之价。”①改自造为向外洋购买,成了重要的理由。可见江南制造局的军火生产相当程度上已不单纯是使用价值的生产而是价值的生产了。事实上,

据《江南制造局记》第七、八、九、十等卷的记载,局中各种产品均已有经济核算,尽管这种核算还不算完整、科学,但已具有相对独立的企业特征,不能说它完全是清政府的附属机构。

江南制造局既从事价值生产,产品就有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换的可能。其产品既受到国际军火市场价值规律的制约,各省勇营需用军火枪炮弹药, 在使用价值相同的情况下,是不会去光顾价格高昂的洋军火的,而宁愿购买和使用本国制造局所造产品。上面的“收支表”中的收入一项,各省解交的军火价尽管很不完全,——因为清政府在很多情况下是将调拨的军火价计入军饷项内——但已能说明军火出售给各勇营的事实了。当然,地方上地主绅商为保护自己对付义民,购买枪支者亦不在少数。据《江南制造局记》第四卷的记载,制造局出售军火的财务收入是从 1884 年开始的,这年收到的军火

售价是 46000 余两,往后趋势是逐年增加,最多的一年是 1900 年,达到 20

万两之巨,接近海关二成洋税收入 70 万两的三分之一。如果加上各省解交之

价款 10 余万两,就达到 30 万余两,几及洋税收入的二分之一了。这表明制造局的产品投入流通领域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表明江南制造局军用产品向商品化发展了一大步,并逐渐要做到为出卖而生产了。所以,它具有资本主义性是显然的。

另外,从劳动力性质说也是如此。在江南制造局做工的人,大多来自原旗记铁厂、苏州洋炮局,以及香港广州等地招雇来的工资劳动者,他们是自由劳动力的出卖者。工资意味着与劳动力价值相当。这样,军火生产既是价

② 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288—289 页。

① 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268 页。

值生产,作为自由劳动力出卖者的工人,不仅创造使用价值,同时也就创造价值;在剩余时间内不仅创造剩余产品,也创造剩余价值。按一般规律,剩余价值一部分被资本家消费掉,另一部分积累起来作为扩大再生产之用。军用工业中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转化为什么?我在《论清政府所办近代军用工业的性质》②一文中指出:(1)外国军火商分割;(2)军用工业企业管理者分割;(3)一部分转入包工头手中和拿高出中国工匠几十倍工资的外国工匠手中,等等。江南制造局与上述一般情况是一致的。

综上所述,投资创办江南制造局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取得廉价军火、自由劳动力的工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同时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以及向纯资本主义型发展趋势等因素看,资本主义是制造局的主导面是显然的。至于封建性当然是有的,而且开始时还较浓厚。例如通常所讲的生产为了镇压人民革命维护封建专制统治;有利于地方军阀的割据;用封建管理方法实行人治而违反法治以致腐败成风等等。但这些在企业中不是主要方面,尤其是随着为出卖而生产的资本主义性日益增长,这种封建性将日益减少甚至消除的。

关于民族性与买办性关系,这里也作出明确的答案。制造局想要生产廉价而取用方便的军用品,想要制造“制器之器”的机器,以发展自己的工业, 本身就表明它是作为外国资本主义对立面而发生和发展的;建厂之后,尽快制造机器以自用,设炼钢厂以期达到钢材自给,设翻译馆译书以学习先进科技知识,设绘画房及其发展为工艺学堂以培养人才,等等,都表明其独立自主地发展自己的工业企业,提高国产化的能力的意图,其民族性多么鲜明! 有些研究者在著作中,说江南制造局在工匠、材料、机器设备过分依赖外国, 而这些又被称之为买办性。这实在是欠公允的偏颇之论。在那时,中国在这些新事物一无所有情况下,不靠进口机器设备行吗?不聘用洋技术人员行吗?不进口钢铁等原材料行吗?事实上制造局是力图赶快改变人才、技术、原料、设备等依靠外国的现象的,买办性于何有!

②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24,页 17。 ·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