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山东机器局

山东机器局是洋务军用工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省办中型机器局。

山东机器局是丁宝桢在任山东巡抚期间,于 1875 年 11 月开始筹建的。丁宝桢在会同李鸿章剿杀山东捻军的反革命活动中,深感洋枪洋炮纵横攻击,摧坚破敌的威力;另一方面,琉球事件和滇案的相继发生,使他深感筹划山东机器局已迫不容缓。他上奏清廷说:“东省现筹海防,臣定以修筑炮台与安设制造药丸及修理枪炮之机器两事为先务。”④又说:“既用外洋枪炮,必须外洋子药,而内地所用皆取购于外洋,为费甚矩,且恐有事之时,药丸无处购办,枪炮转为弃物。”故“访求制器之法”,设立机器制造局。①经总理衙门允准,丁宝桢便将山东机器局的筹建工作付诸实践,于 1877 年宣告成立投产。

山东机器局的筹建工作,丁宝桢是从选人材、择厂址、购机器三方面进行的。

丁宝桢将选人材视作办厂的第一要事。他说:“练兵必先利器”制造尤贵得人。”于是他调用了徐寿之子,曾在江南制造局“考核多年,翻译各种书籍,于化学、机器、枪炮、军火讲求有素,而于中外情形尤为熟悉”的徐建寅;又把“于机器、洋务颇能讲求”的济东泰武临道薛福辰也调来了。② 丁宝桢委派徐建寅为机器局总办,薛福辰为会办,凡事皆与徐、薛两人商量, 他们也确实成了创建山东机器局的得力人物。

第二,选择厂址。丁宝桢对此是作过一番慎重思考的,最后决定“在省城外烁口迤东相度形势高亢之区,价买民田三百余亩”作为厂址。他之所以把厂设在泺口,是因为有此三利:“设厂内地,不为彼族所觊觎,万一别有他事,仍可闭关自造,不致受制于人,利一也。附近章邱、长山等县煤铁矿产素饶,民间久经开采,但就内地采料,已觉取资无穷,纵有闭关之时,无虞坐困,利二也。秦、晋、豫、燕、湘、鄂各省由黄、运溯流而上,一水可通,将来制造军火有余,可供各省之用,转输易达,利三也。”③考虑的出发点主要为了防御外寇是显然的。厂址择定后,丁室桢就派人采买木石杂料,

③ 李鸿章《机器局报销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 63。

④ 《直隶总督杨士骧奏》,《清户部档案》(抄本)中国社科院经济所藏,转引张国辉《洋务运动与中国近代企业》第 61 页。

① 丁宝桢:《调张荫桓,文天骏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1。

② 丁宝桢:《设立机器局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页 18。

③ 丁宝桢:《保奖机器局员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 页 51—52。

开窑自造砖瓦,并先造了工务堂一座,供委员、司事人等办公休息。

第三,购买机器。丁宝桢在着手建厂的同时,即速派徐建寅于 1876 年初去上海,通过他素所相识的英国蒲恩公司购买制造洋火药和马氏呢洋枪的机器。徐建寅在洽购机器时,先付定银四分之一,其余价款到这一年 10 月机器全运到后再付清。济南离通商口岸较远,运输诸多不便,为了加快运输速度, 丁宝桢特从福建调来“万年清”号轮专事运输,这样,机器很快在是年年底前装配起来了。

由于丁宝桢抓紧了选人、择厂、购械三件大事,故山东机器局的建厂工作办理神速,“全厂告成,为期不逾一年”“自春及秋,业将机器厂、生铁厂、熟铁厂、木样房、画图房、物料库、东西厢、文案厅、工匠住房大小十余座,一律告成。其火药各厂,如提硝房、蒸磺房、煏炭房、以及碾炭房、碾琉房、碾硝房、合药房、碾药房、碎药房、压药房、成粒房、筛药房、光药房、烘药房、装箱房,亦次第告竣。其各厂烟筒高自四十丈至九十丈,大小十余座,亦俱完工。”④

另外,机器局附设的煤矿里有两部机器,“一部八匹马力,另一部六匹马力,供抽水之用,从井底运煤到井口也使用机器。”①厂内还有一条 3 尺宽的小铁轨。设备较完备。值得称道的是,山东机器局的厂房建造和机器安装全部是依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丁宝桢一再强调:“所有一切建厂造屋及备办机器,并将来制造各项,均须自为创造,不准雇募外洋工匠一人,庶日后操纵由我,外人无从居奇,乃于国家有利。”在此思想指导下办成的工厂, 外国人曾比较客观地评述道:“这机器局值得注意的是一切厂房,一切西洋机器,⋯⋯全部系在中国人监督下装配起来的,没有雇用一个外国人。所有的机器都完美地转动着,没有丝毫震荡。这种良好的成果应归功于总办徐(建寅),即上海的徐(寿)之子,他曾在江南制造局受过教育。”②

从建厂过程看,山东机器局有两大特点:一是为了抵御外侮,二是独立自主。二者成了地方军用工业一般性的代表。

山东机器局的全部创建工作一告竣,便于 1877 年正式投入生产。

山东机器局初创时,丁宝桢打算同时制造枪炮和弹药,把它办成一个自成体系的制造新式军火的工厂。他一再强调:“中国知用洋枪而不能自造洋枪,非受制于洋人,即受骗于洋行,非计之得也”①,所以一定要使山东机器局在不远的将来,那些著名的利器“如格林、克虏伯各炮、林明敦、马氏呢等枪,均可自行添造,不必购自外洋。”②但由于经费的不足,技术力量的薄弱,加上一些封建顽固官僚的阻挠反对,了宝桢的设想仅剩一纸空文。山东机器局正式投产时,仅生产火药一项,到 1879 年,周恒祺任山东巡抚后才开始生产铜帽、铅丸、枪子、地雷和一些简单的机器和机械配件。1876 年,丁宝桢为了实现他同时造枪子、弹药的计划,曾委托技术人员曾昭吉小规模地仿造马氏呢后膛枪 120 枝,丁氏对此十分得意,认为曾昭吉仿制的后膛枪每

枝所费银仅 10 两,比从国外买来的每枝可省银 14 两,而且与外国制造的相

④ 丁宝桢:《机器局置器造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页 45。

① 丁宝桢《机器局置器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页 44—45。

② 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480 页。

① 见《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480 页。

② 丁宝桢《请奖曾昭吉片》,《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页 52。

比,“其灵巧捷便,毫无异致。⋯⋯其及远与马氏呢等,而出声之响,入靶之劲似有过之。”③然而,被丁宝桢捧上天的枪枝并没真正大规模地投入生产,原因之一是质量低劣。李鸿章曾让其淮军演试山东局所造的枪枝后指摘道: “丁稚璜制军晋京过晤,送来仿造马梯呢后门枪,据称仅用人工及手机器制成,自命为无敌利器。迨饬营员演试,机簧不灵,弹子不一,准头不远,较英国所制大逊。”④虽然李鸿章的评价言辞颇显过激,但是山东机器局生产枪炮的机器不够完备,制造技术上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也是事实,所以这种后门枪仿制以后,一直不见继续制造。

山东机器局历年所造的枪、炮、弹药及其他军火情况详见下列统计: 上表说明山东局军火产量最多是从 1884 年中法战争以后儿年。这可见其

御外侮的作用了。

山东机器局所生产的军火,全部由清政府调拨给各地驻军使用。一是拨给山东驻军使用,如登荣水师、烟台练军;另一是调拨四川。1877 年丁宝桢就任四川总督后,曾上奏清廷说:让四川省给山东机器局解决一部份经费, 而山东机器局供给四川省一部分军火,“如此办理,在东省藉此抱注,经费可无虑短继,而川省应用军火取携内地,较之购自洋商节省实多,是诚彼此两利之道。”①此外,1880 年,清廷曾令山东局调拨一部分军火支援吉林, 运去了 3 万斤火药和 60 万粒铜帽。

山东机器局的开办经费和常年经费统由本省自筹。开办经费来自藩库银94000 两、粮道库银 72800 两、临清关税银 20000 两,共计耗银 186800 两。

①文格任山东巡抚时,因修建火药库、章丘煤矿、生产备料等,又用银 36398

两②。常年经费按章每月向藩库领银 3000 两,不足时随时奏明添拨。通盘计

算,每月实需经费 5000 两,年约 60000 两③。此外,丁宝桢还从南北盐务余利项下拨出一部分款子补充山东机器局经费之不足。如前文所述,丁宝桢升任四川总督后又决定四川省每年向山东省筹拨银两,由山东调拨军火相抵补。

山东机器局历年的经费收支情况(详见下页表格)说明山东机器局经费支出最多的时间为 1884—1886 年,正是中法战争中海防 吃紧之时,这再一次说明机器局在御外中的作用较为明显,而这种作用在甲午战争中尤为突出。这将在发展过程中加以叙述。

山东机器局非生产性成员共为 58 人④,其中上自总办下至各部门的委

员、司事,共 32 人。除这些管理人员外,另有学习翻译、画图的学员及巡勇、

差役等 26 人。山东机器局中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雇佣的洋人,这在当对军

人工厂中是极其少有的。初期工人数约为 250 人。这些工人中,熟练技工多由江浙、直隶选来,学徒则大多由当地雇用。

山东机器局发展过程是有波折的。1875 年到 1881 年以前,山东机器局

③ 丁宝桢《机器局置器造厂规模大备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 页 45。

④ 《洋务运动》(四),第 305 页。

① 李鸿章《论各省购制枪炮》,《李文忠公全书》译署函稿卷 8,页 10。

① 《洋务运动》(四),第 307 页。

② 丁宝桢《机器局用款报销折》,《丁文诚公遗集》奏稿卷 12,页 47。

③ 《洋务运动》(四),第 311 页。

④ 李秉衡《奏添拨机器局经费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483 页。

在基本建设、生产设备上都奠定了一个初步基础。这个阶段的发展应该说是较为顺利的。1879 年,清政府官员中曾有以治理黄河需用经费为理由,向清政府建议停办山东机器局,但当时山东巡抚周恒祺明确表示:机器局每年所需经费十分有限,移以治黄,不过杯水车薪,无济于事,而本省登荣水师, 烟台练军,每年所需洋火药全赖机器局供应,所以机器局实为山东省海防所急需,不能裁撤⑤。机器局虽然因此而保目了下来,但好景不长,此后不久, 因清政府财政拮据和某些封建官员的反对,山东机器局陷入了一个发展迟缓的停滞时期。

1881 年 8 月,新任山东巡抚任道镕接管山东机器局,他一上台便对机器局进行压缩。他在给清政府的奏折中说:“当以海防事机非急,而库款支绌万分,一切规模自应力求撙节,随饬将不急器具概行停止,但做洋火药、铜帽、铅丸以资操防。委员、司事及工匠人等亦祇择要酌留,视制造之多寡随时增减,期归核实。”①在这种压缩措施的影响下,机器局生产大受损害,制造仅限于火药、铜帽、铅丸三项。一年半后,陈士杰接替任道镕的山东巡抚一职。陈对山东机器局应该说是关心的,他使机器局配置了齐全的生产枪子的机器,这对以后机器局生产能力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此时期,机器局的产品中增添了后膛洋炮和林明敦枪。但从全局看,山东机器局的生产仍处于停滞状况。陈士杰给清中央的奏折中明显反映了这种状况:“东省机器局历年制造后膛洋炮及林明敦、马氐尼等枪尚属适用。嗣经添造枪子机器亦有规模,上年因库款支绌,暂行停办,但做洋火药、铜帽、铅丸以资操防。⋯⋯ 枪子⋯⋯除饬配造妥协以资备用,其余不急器具,仍照旧停止缓办。”①

1884 年爆发了中法战争,军火需用甚巨,清政府又大谈海防建设,在这种情况下,山东机器局增拨到一定的经费,使生产逐渐恢复起来,上面的“收支表”所反映的收支数可以得到说明。直到甲午战争前夕,总理衙门强调: “军务紧急,以赶造军火为先务”。时任山东巡抚的李秉衡就大力抓山东机器局的军火生产。1895 年初,他上奏清廷说:“自上年秋间各厂工匠即加至一倍”,“从前月造枪子五万粒,今则月造十余万粒,铅丸、铜帽、白药等皆数倍于平日。”②甲午战败后,李秉衡认为“时事艰难,练兵、制械尤为当前急务”,所以他决心将山东机器局的规模加以扩大。为了弥补山东局扩建购械经费之不足,他将官办南运总局进行了整顿,计一年之中逐项樽节可赢余 4 万余金,“尽数陆续提作购置机器之用。”③两年后,山东机器局扩建大

体完成。当时除进口能造抬枪、毛瑟枪的机器 60 余种外,还动用了 12 万两银子建造了炮厂、枪子厂、翻砂厂、熟铁厂、轧钢厂和火药厂等,以制造枪弹和火药。这样,它的规模较前增加了三分之二,大大增强了山东机器局生产枪械的能力。

袁世凯任山东巡抚后,在 1900 年也对山东机器局进行了一些扩充。他派专人“至湖北、江南、上海考求枪炮制造各局办法及布置事宜,并拟添设无

⑤ 参见《洋务运动》(四),第 310 页。

① 见《洋务运动》(四),第 312 页。

① 见《洋务运动》(四),第 314 页。

② 同上书,第 315 页。

③ 李秉衡:《奏添拨机器局经费片》,《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上册,第 482 页。

烟火药及磺强水等厂。”①

周馥继任山东巡抚后,为了使山东局能生产当时各地军队多已改用的小口径毛瑟枪,他在 1904 年,向德商瑞记洋行订购了机器 42 件以及全副修理

器具,再加上安装费,共用库平银约 8 万两左右。这些机器安装后,每日能造枪子 6、7 千粒。直到辛亥革命清王朝灭亡时,山东机器局一直维持比较兴旺的势头。但同它的前期主要为了御外不同,此时它已成为北洋军的军火库, 在镇压民主革命中起了反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