谛听宇宙之生命

少年朋友,柏格森已告诉我们,在宇宙的内里,在万物的外表下面,是活生生的生命、奔流不息的生命之流。此时,我们会期待着他再告诉我们, 用什么方法捉住这个神秘的东西。让我们来看他的认识理论——

柏格森认为有两种不同的认识方式,即理智的认识和直觉。在说明理智的认识时,他先讨论了什么是理智。

理智是人们为着生存的需要,在生活实践中产生的。世

界就本质而言是流变不息的,世界上的“事物”本来都没有确定的质、固定的形状,它们根本就不是物质的东西,而是生命之流。人们为着生存, 必须取得食物、衣服、住房等生活资料,为获得生活资料,必须制造生产工具。然而人们无法从河流一般流动着的实在即生命之流获得这一切。于是人们便把它看做不动的,把它切割成许多片断,把本来没有确定的质、固定形状的“事物”赋予它一定的质、一定的形状,这样,世界的流动停止了,生命消失了,物质性事物出现了。人的这种把活生生的生命“看”成僵死的物

质,把连绵不断的实在“分割”为彼此分离的片断,给予无确定的质、无形状的“事物”以确定的质、固定的形状的能力(这是一种精神的能力)就是理智。罗素在谈到柏格森的理智概念时说:“理智是看出各个物件彼此分离的能力,而物质就是分离成不同物件的那种东西。”(《西方哲学史》下卷, 第 349 页)

柏格森说,理智“当离开自然的双手时,就以无机固体作为它的主要对象”。就是说,理智认识的对象是物质,也就是生命运动的逆转、生命之流的外表、世界的现象。诚然,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必然与植物、动物这些有生命的东西打交道。可是人们通过理智来认识它们时,总是把它们“看”成“死的”东西,那活生生的生命总是处于理智的视野之外。“理智的特征是天生来没有能力理解生命。”世界的本质——生命之流、真正的时间(绵延)、真正的自我(真实的人格)、活生生的生命都不是理智的对象。罗素概括柏格森的理智认识的特点时说:“它只能对不连续而不能运动的东西形成清晰观念,它的诸概念和空间里的物体一样,是彼此外在的,而且有同样的稳定性。理智在空间方面起分离

作用;在时间方面起固定作用;它不是来思考进化的,而是把生成表现为一连串的状态。”(《西方哲学史》,下卷第 349 页)

柏格森认为,理智的认识是有功利目的的。就是说,通过这种认识获得的知识是为了指导行动,以实现某种实际利益。实在本是一股生命的滚滚洪流,世界上本来没有有确定的质的事物,所以理智认识就不可能是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去反映它们。那么,理智的认识是什么呢?认识者从流动的实在中截取一些部分,由理智给予它们某种规定,于是它们就成了有规定性的确定的事物了。这些“人工构成物”就是理智认识的对象。人们感觉它们,用概念、范畴、规律把握它们,就是理智的认识。可见,理智认识事物就是构造事物,认识的对象就是认识的结果。人们怎样感觉事物?用哪些概念、范畴、规律把握事物?这完全取决于人们的功利目的。就是说,事物怎样有利于人的行动、便于人实现某种利益,人们就把它感觉为怎样的,用概念等把它表达为怎样的。柏格森承认认识受功利目的影响,肯定认识中人的能动作用并不错,但他把这种影响,这种作用绝对化了,这就完全否定了认识的客观性,从而大错特错了。柏格森的这一思想与尼采是一样的。

柏格森认为,理智的认识是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实在的。理智通过概念、判断、推理、分析、综合等逻辑形式和方法认识事物。柏格森分析了一些逻辑手段的认识功能。关于概念,他说,认识一个事物就是用一个概念系统来表达它。可是概念是固定不变的、一般的、片面的,所以在用一些概念来表达一个事物时,无论用多少个概念,都不足以表达事物的变动性、特殊性(个别性)、全面性。这就好像用一些照片来表达一座城市。真实的城市生机勃勃,是全面、具体的。人们无论从多少不同的角度,拍下多少照片,把它们集中在一起,仍不能表达这座真实的城市。至于分析,柏格森说, 分析就是把对象归结为一些已知要素、与其他事物共有的要素。无论我们找到多少这样的要素,用它们来表达对象,也不切合对象本身。因为对象还有与其他事物不同的特殊要素,这是分析方法所无法把握的。至于推理,柏格森认为,它是用已知的知识推及于未知的事物。然而未知的事物是具体的, 处在不断的创造发展中的,它怎么能由已知的知识来把握表达呢?企图用已有知识来把握未知事物,是徒劳的。他说:“推理的实质就是把我们关闭在

已知的事物的圈子里面。”(转引自怀特:《分析的时代》,第 71 页)总之, 理智认识的形式和方法都是固定不变的,而事物的本质则是绝对运动变化的,所以理智不适合于认识事物的本质,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用理智的形式和方法认识实在,好比用一张网去捞流动不息的河流,必定一无所获。

那么,有办法认识事物的本质、把握实在吗?柏格森说:有。这就是直觉。直觉也叫理智的直观。这是一种与理智的认识完全不同的认识形式。直觉是人的一种本能。柏格森说:“我所说的直觉是指那种已经成为无私的、自意识的、能够静思自己的对象并能将该对象无限制扩大的本能。”(转引自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 349 页)

直觉这种认识没有任何功利的目的。不受任何利害关系的决定。在认识事物时,不需要选取外在的观察点,就是说不必从某种利益出发去赋予事物意义。认识者要集中精神力量,努力透过对象的外表,深入对象内部,使理智与对象中活生生的、独一无二的内在生命融为一体。也就是说绵延的自我与对象的绵延着的生命合为一体。柏格森还把这种认识方式说成是“运用一种精神的听诊法去感知原本的东西的心灵的搏动”(《形而上学导论》第 16 页)。这就是谛听对象的生命。这样所得到的不是可以用概念把握、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而是一种不可言传的感受,即进入一种只有认识者自己才知道的独特境界。达到这种境界就是这种认识的全部目的。总而言之,直觉的认识是一种神秘的内心体验。

人们说柏格森是反理智主义者,这是对的。你看,他歪曲了理智的诸认识形式和方法,否认理智能认识世界、事物的本质、运动变化的东西。同时, 又大肆鼓吹神秘的直觉。他的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他之所以作出这种错误结论,从理论方面说,首先是因为他把世界的本质和现象、运动变化的东西与不动不变的东西完全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不懂得本质即在现象之中,认识本质必须从现象入手,认识了现象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认识了本质。同样地, 他又把运动与静止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并把它们都绝对化了。他不懂得运动要通过其反面(静止)来认识。其次,还因为他把理智的诸认识形式和方法,如概念、判断等,看成完全僵固不变的。事实上这些认识形式既有固定不变的一面,也有运动变化的一面。他也不懂得认识活动是一个活生生的辩证运动过程。人们通过相对固定的认识形式完全可以把握运动变化着的事物。总之,在认识问题上,柏格森的思维方式完全是形而上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