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选择自己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所谓选择,是指人每一时刻都面临着许多可能性,就是说,他可以成为这样的人,也可以成为另一样的人,人必须从众多的可能性中选择一种,并通过行动使之变为现实。

选择首先是一种意识活动。这就是在思想上从人所面临的诸可能性中选取一种,并选取使之实现的恰当途径。也就是设计或筹划自己的本质。选择, 还应当包括行动。行动是一个人实现其本质的根本条件。萨特说,人不外是人所计划的蓝图,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因此,他,就只是他的行动的总体。他,就只是他的生活。除行动外,无所谓现实。总之,萨特特别强调行动在人实现其本质中的作用。因此,他的学说被称作“行动哲学”。

萨特指出,人所选择的不是他的普遍本质或类本质。因为这种本质在不经选择时就已定了:我们是人。我们无需在黄瓜、老鹰和人之间进行选择。萨特承认选择是受到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可能是属于个人的,如一个

人的体力、智力等等,也可能是属于社会历史的,如人的出身等等。但是, 既使选择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仍需进行选择,并用选择仍有很大的余地。一个出身无产阶级的人,可以选择一个受凌辱的顺从者,也可以选择一个顽强斗争并取得胜利的革命者。一个残废的人,他虽不能选择他身体不残废, 但他可以选择他对待残废的态度。如把残废看作是“无法忍受的”、“丢人现眼的”、“应加以掩盖的”、“应向所有的人展示的”等等。如果一个残废的人不自暴自弃,勇于同命运抗争,顽强拼搏,他可以成为一个强者—— 不残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