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踏歌”

方红专

唐代诗人李白《赠汪伦》一诗中有这样两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诗中的“踏歌”是怎么一回事呢?

踏歌,又叫蹋歌,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文艺形式,可以单人踏歌,也可以几人手挽手结队踏歌。踏歌者在唱歌时用脚踏地,按照曲子的节奏,配合简单的舞蹈,有点类似现今文艺节目中的表演唱。所唱的大都是民歌情调,歌词可自编,通俗易晓。

踏歌一般在以下几种场合进行:

欢度节日。古时候,每逢元宵节、中秋节等节日,为了突出节日的欢快气氛,不论民间还是宫廷内,人们成群结队,连臂踏歌,有时甚至通宵达旦, 以尽其欢。

欢庆丰收。每当劳动人民用辛勤的劳动迎来了五谷丰登的日子,他们除了酬谢神明,还要结队踏歌,以表达内心丰收后的喜悦。在我国如苗族、瑶族等一些少数民族,至今还保留着踏歌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进行社会交往。在亲朋好友相逢或离别的时候,为表达内心的情感,古人也常用踏歌这一方式。如李白与汪伦是好朋友,在分别时仅用言语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感情,汪伦用踏歌来表达他真挚的感情,这种形式使李白十分感动,不禁发出:“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