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凡是故意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行为,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本类罪设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和武装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罪; 投敌叛变罪;叛逃罪;间谍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罪;资敌罪等罪名。

从以上所设的罪名不难看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性质最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危害最大的一类犯罪。所以,我国刑法对这类犯罪规定了严厉的刑罚, 其中有七个罪名可以判处死刑,而且犯本类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只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才能有力地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有效地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