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怎样对待作证?

有人认为,到司法机关作证是不光彩的事情,因而拒绝作证,这是错误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有关情况的人,都有向司法机关作证的义务,不能用任何理由拒绝。当司法机关传唤作证时,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如实向司法工作人员陈述自己了解的案件情况,交出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证人可以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作证。如果因为作证而误工,可以要求得到适当的补偿。

证人提供的证言是证据的一种,它对案件的处理有重要作用。如果证人故意夸大或者隐瞒事实、隐藏证据、作假证,就可能造成错判,使好人被冤枉,犯罪分子逃脱法网。这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工作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对故意作伪证的人,要处以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情节严重的,处 3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