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证人证言、物证、书证?

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犯罪事实的见证人或者了解有关情况的人按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要求,把自己所了解的情况陈述出来,这种陈述就叫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能够帮助司法机关正确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准确、迅速地查明案情。

物证就是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物质痕迹。例如,犯罪分子作案使用的刀、枪、毒药、棍棒以及血衣、烟头、纽扣、犯罪分子留下的指纹、脚印、血迹等。即使犯罪分子销赃灭迹、伪造现场,也会留下新的物证。

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书面记载,像信件、证件、遗嘱、帐单、预谋犯罪的笔记本等等。这些书证经过查证、核实以后,对正确认识案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