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什么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什么是民事诉讼代理人?

因为发生民事纠纷而到法院打“官司”的公民或者法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就是民事诉讼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人和被告人之间的纠纷,牵涉到另一个人,使他也参加到诉讼活动中来,这另一个人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例如,甲向法院起诉,控告乙占用了他的三间房屋。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丙向法院提出,这三间房屋应归他所有。丙就是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

以当事人的名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代替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人,叫做民事诉讼代理人。例如,某一民事案件在北京审理,一方当事人在上海工作,不能亲自到北京,就需要由代理人参加诉讼。

诉讼代理人分为根据法律规定产生的法定代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指定代理人和受当事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