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是公民和法人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利。这项权利包括: 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财产所有权是指对自己的财

产,如工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包括财产继承权、对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享有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如开采国家所有的矿藏,承包经营国家所有的森林、水面等)。

债权。就是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知识产权。这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领域里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权利,它包括发明权、发现权、著作权、商品专用权等。

人身权。如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肖像权(有权禁止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己的肖像)、名誉权、荣誉权、婚姻自主权等。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为了满足一方实现权利的要求,另一方必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例如,债务人必须把债还清,才能实现债权人的权利,还债就是债务人承担的民事义务。又如,每个人都必须承担不擅自用他人的照片做广告、商标的义务,公民的肖像权才能实现。

民事义务具有强制性。如果负有民事义务的公民或者法人不履行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并且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