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哪里?

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犯罪活动,或者自动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叫做犯罪中止。例如,某人想害死自己的妻子,偷偷在饭里放了毒药,但很快又后悔了,把掺了毒药的饭倒掉,没有让妻子吃,这就是犯罪中止。

罪犯在犯罪过程中,由于他的意志以外的原因,使他的犯罪目的未能得逞,叫做犯罪未遂。例如,一个抢劫犯在公路上抢劫一个女青年的手表,遭到女青年的反抗,未能抢成,这就是犯罪未遂。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犯罪中止是由于罪犯放弃了犯罪意图,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所谓罪犯意志以外的原因,有几种情况:被害人的反抗,第三人的阻拦,自然力的原因(如放火时,被大雨淋灭),犯罪分子自己能力不及(如因枪法不准,未能打中对方)等。

我国刑法规定,对自动中止犯罪的罪犯,应当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而对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已经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结果的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