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刘秉忠 赵璧 王文统 张文谦 郝经 姚枢 许衡第一节 刘秉忠
忽必烈藩府谋臣
刘秉忠(1216—1274),原名侃,僧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至元元年(1264)还俗时改今名。先世瑞州(今辽宁绥中西南)人,曾祖仕金为邢州(今河北邢台)节度副使,祖泽遂定居邢州。父润,1220 年邢州归降蒙古后,木华黎命官守之,许便宜立都元帅府,被推为副都统,寻升都统。武仙乱定,州帅署润为录事①,以秉忠入质于帅府,时年 13 岁。秉忠自 8 岁入学, 元帅以其知书,命僚属教之文艺,学业日进。17 岁,被辟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久之,不愿困于为吏,谓丈夫不得志于世间,当求出世间事,1238 年初, 隐居武安山中,学全真道;不久又入天宁寺为僧,师命掌书记。同年秋,因蝗灾乏食,随师就食云中(山西大同),遂留居南堂寺,研习天文、阴阳、术数诸书。
1242 年,禅宗高僧海云(印简)奉忽必烈之召赴漠北①,路过云中,携秉忠同行。忽必烈向海云“问佛法大意”,秉忠侍侧,应对称旨,“论天下事如指诸掌”,显示出博学多能,得到这位蒙古王子的赏识。海云南还,他被留在王府为书记,随时顾问,成为忽必烈最早的汉人谋士。张文谦说他“顾问之际,遂辟用人之路”②,此后忽必烈“好访问前代帝王事迹”,慕“唐太宗为秦王时,广延四方文学之士,讲论治道,终致太平”③,于是屡次遣使到汉地征聘名士,这与刘秉忠的参谋和推荐大有关系。
1246 年冬,秉忠得悉父病故,次年春,忽必烈特赠金,遣使送他回乡葬父,六月至邢州,1248 年冬十二月奉召还王府,秉忠此行可能还负有征聘人才和了解中原政治情况的使命,1247 年经他推荐被忽必烈征聘到王府的就有张文谦、窦默、李德辉等人。据《王恂墓志》载:“岁己酉(1249),太保刘公自邢北上,取道中山,方求一时之俊,召公(王恂)与语,贤其才,欲为大就之”④,可见为忽必烈搜访人才是他此行的任务。1250 年夏,他根据回中原两年所了解的情况向忽必烈呈上万言治国策,首先阐明“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的道理,接着报告了中原政治的许多弊端,并提出改革措施。一是户口逃亡问题,“天下户过百万,自忽都那演(失吉忽秃忽)断事之后,差徭甚大,加以军马调发,使臣烦扰,官吏乞取,民不能当,是以逃窜。宜比旧减半,或三分去一,就见在之民以定差税,招逃者复业,再行定夺”。一是官吏问题,“官无定次,清洁者无以迁,污滥者无以降”,可“定百官爵禄仪仗,使家足身贵;有犯于民,设条定罪”。“今百官自行威
① 张文谦《刘秉忠行状》(《藏春诗集》卷六《附录》)载:“事定之后,署为本郡录事。”按:1225 年, 降蒙后任河北西路副都元帅的武仙复叛,据邢州,何实率兵攻取之,孛鲁命实镇守邢州(《元史》卷一五
- 《何实传》)。“事定”应即指此。
① 释念常:《佛祖历代通载》卷二一海云传。
② 张文谦:《刘秉忠行状》。
③ 《内翰王文康公》,《元朝名臣事略》卷十二。
④ 《元朝名臣事略》卷九《太史王文肃公》引。
福,进退生杀惟意之从,宜从禁治”。一是课税问题,“今地广民微,赋敛繁重,民不聊生”,“移剌中丞(耶律楚材)拘榷盐铁诸产、商贾酒醋货殖诸事,以定宣课,⋯⋯已不为轻。奥鲁合蛮(奥都剌合蛮)奏请于旧额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间,民无所措手足。宜从旧例办榷,更或减轻”。一是刑法问题,宜“明施教令”,教令不宜繁,可“因大朝(蒙古)旧例,增益民间所宜设者十数条足矣。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后决,犯死刑者覆奏然后听断,不致刑及无辜”。“禁私置牢狱”。一是当时很严重的高利贷问题,“宜打算官民所欠债负,若实为应当差发所借,宜依合罕皇帝(太宗) 圣旨,一本一利,官司归还。凡陪偿无名,虚契所负,及还过元本者,并行赦免”。此外,还提出百姓纳粮就远仓,所费大大超过应纳之数,“宜从近仓以输为便”,“仓库加耗甚重,宜令权量度为一法”;关西、河南宜设官抚治,招民垦辟;以及设学校、养贤士、开言路、劝农桑、立朝省等多项建议①。当时他的故乡邢州情况特别严重,从 1236 年邢州被分封给巴歹、启昔礼两功臣千户为食邑之后,每年更迭派人(达鲁花赤)监领,多不懂治理, 加上地当驿路,使臣往来频繁,征敛需索,民不堪命。邢州人到忽必烈王府诉苦,他与张文谦为之引见,并进言:“邢州旧万余户,兵兴以来,不满数百,凋弊日甚。”建议派贤能官员治理,“或可完复”(按李谦撰《张文谦神道碑》载秉总、文谦之言为:“今民生困弊,莫邢为甚,救焚拯溺,宜不可缓。盍择人往治,要其成效,俾四方诸侯效法于我,则天下均受赐矣”)。乃推荐张耕、刘肃等人可用。时宪宗即位,忽必烈受命统领漠南汉地,采纳他们的意见,承制以近臣脱兀脱(断事官)、张耕为邢州安抚使,刘肃为商榷使,李简、赵良弼佐之,整顿吏治、财政,招集逃亡,恢复生产,成为忽必烈实行汉法的第一个成功试点①。
1252 年,忽必烈奉命征大理,秉忠从征,参与谋议,“决机制胜,多与上(忽必烈)合”②;并劝请戒杀戮,减少了对云南的战争破坏。如在攻下大理城时,忽必烈因派去招降的使臣被害,欲屠其城,他与张文谦、姚枢同谏曰:“杀使拒命者高祥尔,非民之罪,请宥之。”(《元史·张文谦传》) 于是大理得免受屠城。从大理班师北还后,忽必烈驻金莲川之地(今滦河上游闪电河地区),1256 年,命秉忠选择地点兴建城郭宫室,相中桓州(今年蒙古正兰旗西北)东、滦水北的龙岗,占卜得吉,经三年营建而成,名为开平城。由于开平是忽必烈的“龙飞之地”,刘秉忠又以精于占卜、术数,学术能“通神明”著称,故元代流传着他“借地于龙”(其地原有水池)、立铁幡竿以镇之的传说③。1259 年,从忽必烈攻宋,“潜赞神机,孜孜匪懈”。在围攻鄂州时,宋相贾似道“以木栅环城,一夕而办”,忽必烈对侍从诸臣说:“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秉忠与张易遂推荐王文统是才智之士④。忽必烈即位后即用为中书平章政事。
① 《元史》卷一五七《刘秉忠传》。
① 刘秉忠、张文谦碑传都把言邢州事记在宪宗即位之前,据《元史·世祖纪》,应在 1251 年宪宗即位,忽必烈受命领汉地后,但所载言邢州事者为“答剌罕”。关于邢州之治,并见《元史》刘肃、赵良弼传。
② 徒单公履:《刘秉忠墓志铭》,《藏春诗集》卷六《附录》。
③ 参见陈高华、史卫民:《元上都》页 23—24。
④ 《平章廉文正王》,《元朝名臣事略》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