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主中书,施行新政
李孟当政后,针对当时的弊政之尤甚者进行改革,主要有四项:一、节赏赐,办法是“复其旧”④,即按原行定例颁给,削其额外增赐和停止滥赐。二、重名爵。大德以来,名爵大滥,封授三公者无数;又僧、道皆另署官府管理,扰乱政事。孟奏请削夺滥冒名爵,罢僧道官。三、核太官之滥费。宣徽院掌宫廷饮膳、宴飨及宿卫廪给等事,太府监领左、右藏等内库,掌其钱物出纳,这些内廷机构收支不受政府核查,欺冒、滥支情况十分严重。李孟提出应予核查。至大四年三月仁宗令太府监:“自今虽一缯之微,不言于朕, 毋辄与人。”(《元史·仁宗纪一》)当是施行新政的一环。四、汰宿卫之冗员。元代四宿卫(怯薛)人数累朝增加,同时,由于充当宿卫士(怯薛歹) 是做官的捷径,诸色非蒙古人冒入者甚多,成为财政的沉重负担。仁宗诏命分汰宿卫士,汉人、高丽、南人冒入者还其原籍,当出于李孟之议。这四项改革都触犯到贵族、近臣的利益,虽蒙古大臣亦不敢议及,李孟乃能挺身任之,明知将有危险而不顾。他还奉命兼领国子监学,亲诣国子学课督诸生, 整饬学政。建议:“四方儒士成才者,请擢任国学、翰林、秘书、太常或儒学提举等职,俾学者有所激劝。”仁宗采纳其议,诏“自今勿限资级,果才而贤,虽白身亦用之”(《元史·仁宗纪一》)。并命李孟博选南北才学之士任职翰林。仁宗即位一年就颇多善政,如选用儒臣,重视教育(增国子生额及其廪膳等),整顿机构(至元三十年后新设、升级诸衙门及冗员分别裁、并、降、罢),撙节经费等等。这和李孟多年教学的影响和当政后的辅佐有很大关系。他曾说:“道复以道德相朕,致天下蒙泽。”
当政才数月,李孟便请辞平章职,仁宗不允,谓“朕在位,必卿在中书, 朕与卿相与终始。”至大四年闰七月,加封秦国公,命装潢其画像,填金刻匾,摹前赐号及亲署,令文臣作序、赞于其下。对一个布衣出身的汉族儒臣来说,可谓备极荣宠。然而,半年后,皇庆元年(1312)正月,李孟即告假归葬其父母于上党,虽仁宗嘱其事毕速还,却延宕至十二月(三月葬事已毕) 方回京,并坚请辞政务,终于获准解除平章政事实职,保留原职衔、爵位, 留任翰林学士承旨。皇庆二年夏,又缴还秦国公印绶。为什么李孟正当君臣相得之际却一再请求辞去相职?时人张养浩说是“公自以布衣致此,惧弗克任。”①实际上应有更深一层原因。对李孟的改革,“贵戚近臣恶其不利于已”,只是碍于有仁宗支持,不敢公然反对,但朝中还存在着以皇太后答己及其宠臣、中书右丞相铁木迭儿为首的另一强大守旧势力。他们处处掣肘新政,反其道而行之。至大四年十一月,李孟奏报了严重的财政状况:“今每岁支钞六百余万锭,又土木营缮百余处,计用数百万锭,内降旨赏赐复用三百余万
② 姚燧:《[李孟]考赠韩国忠献公制》,《牧庵集》卷二。
③ 张养浩:《李平章还山亭记》,《归田类稿》卷五。
④ 许有壬:《秋谷文集序》,《至正集》卷三五。
① 张养浩:《李平章还山亭记》,《归田类稿》卷五。
锭,北边军需又六七百万锭。今帑藏见贮止十一万锭,若此安能周给!自今不急浮费,宜悉停罢。”指出营缮、赏赐仍为巨大支出。十二月,中书省臣奏:“今官未及考,或无故更代,或躐等进阶,僭受国公、丞相等职,诸司已裁而复置者有之。今春以内降旨除官千余人,其中欺伪,岂能悉知!坏乱选法,莫此为甚。”可见财政和官制方面的改革受到干扰(尤以“内降旨” 为甚),并不顺利;反对新政的贵戚近臣有太后为之奥援,不能不使无“根脚”汉人李孟深感处境艰危。这从他的《偶成》诗(疑作于归乡葬亲期间) 中可以看出:
日午山中道,停骖进步难,硷侵苔径滑,风吹毳袍寒。匡国终无补,全身尚未安。一尊茅店酒,强饮不成欢。
皇庆二年十月,仁宗命中书省集议实行科举,李孟亦预议。十一月,颁
《行科举诏》,定于明年八月乡试,又明年二月会试。当时科举停办已久, 恢复科举一事,从世祖初年以来屡次议而不行,直到仁宗时阻力仍然很大, “大臣且笑且怒,下而素以士名,耻不出此,亦复腾鼓谤议。赞其成者数人耳”①。在这些赞成者中,李孟起了主要作用。他长期执教于潜邸,使仁宗深受中原文化的薰陶,形成“修身治国,儒道为切”(仁宗语)的思想和重用儒者的施政方针;在与仁宗论用人之道时,他提出了实行科举的主张:“自古人才所出固非一途,而科目得人为盛。今欲取天下人才而用之,舍科目何以哉。然必先德行经术,而后文辞,乃可得其真才以为用。”促使仁宗果断作出决策。延祐元年(1314)十二月,他被重新任命为中书平章政事;二年春,受命知贡举,主持了元建国以来的第一次科举考试,并担任廷试监试官。在《初科知贡举》诗中,他得意地写道:百年场屋事初行,一夕文星聚帝京。豹管敢窥天下士,鳌头谁占日边名。宽容极口论时事,衣被终身荷圣情。愿得真儒佐明主,白头应不负平生。七月,进阶金紫光禄大夫(正一品,原为从一品光禄大夫),勋上柱国,改封韩国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