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理学。西尼尔的四个公理]

西尼尔当之无愧地享有这样的殊荣:他第一个试图自觉而明确地阐述四条公理,这四条公理是建立——说“演绎出”会引起误会——普通称为经济理论的这个小小分析器械(或者换一个说法,为它提供一种公理基础)的充足必要条件。这种尝试的功绩,并没有由于他所列举的公理不完全而且还有其他缺陷而减低,也没有由于他给那个器械所下的定义过于狭窄或者说把这个理论同“政治经济学”等同起来以致引起攻击而减低。这种尝试的功绩反而由于下述事实而增加了:它是在进行理论总清算的过程中出现的,并且是人们力图建立严格的概念这一更为广泛的尝试的一部分。首先他润饰了“财富”和(交换)“价值”;接着他陈述了他的四个“基本命题”即四条公理; 最后,在“分配”这个不适当的标题之下(“交换或价值与分配”会更适当些),他提出了另外一套概念和关系,它们同这些公理(这些公理所涉及的, 大都是通常在“生产”这个标题下讨论的问题)的直接发展一道,被认为构成了理论上的研究原则。作为纯理论方面的大胆尝试,他的成就显然在李嘉图之上。我们现在要来考察这些公理,在考察中将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作进一步的展望。

**[(a)第一条公理。]**第一条公理说的是:“每一个人都希望用尽可能少的牺牲去得到更多的财富。”①至少从含意上说,某种这样的命题是一切理论论证的基础,把它放进李嘉图的或马尔萨斯的原文中同样很合适。亚当·斯密和约翰·穆勒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而罗德戴尔几乎要把它明白说出来了。用下一个时期的语言——譬如说用马尔萨斯的——可以这样来表达:每一个人都希望使自己现时贴现的满足总量和牺牲总量之间的差额最大。但这条公理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地位呢?

西尼尔把这一命题称作“依赖于意识的问题”,以与另外三个命题区别开来,他称这三个命题为“依赖于观察的问题”。但假如把这个命题称作是依赖于反省性观察的问题,也并不会影响西尼尔的意思。况且,西尼尔在“发挥”这个命题(例如,第 27—28 页)时,②对于墨西哥的荷兰人、英国人和印度人的行为作了各种各样的评述,这些评述所依据的,显然是各种外部观察。因此,即使就这个命题来说,我们也可以暂时只谈论观察,并进而立即对所有这四个命题以及一个经济学家可能认为是适于作出假定的任何其他命题作出如下的概括。在这样做时,我们也就说明了并在某种程度上证明了萨伊关于经济学是一门观察科学(虽然他说的是实验科学)的看法是正确的, 人们由此也就可以看出,这种看法无论外表上怎样,都同西尼尔的看法没有什么不同。

从来没有人否认过,或通过其实践证伪过这样一条真理,即经济理论也像任何其他理论一样,是以观察为基础的。西尼尔很花工夫去观察,而把注意力集中在得自观察的推论上,或许造成了一种错误的印象,而且他自己对于观察与推论的相对重要性或许也抱有错误的看法,但他在事实上却不曾—

—虽然他在言辞上曾经——把经济学看作是完全“演绎的”。现在,被观察

① [这些公理的讨论见纳索·威廉·西尼尔的《政治经济学大纲》(1836 年第一版;1872 年第 6 版;1938 年作为“经济学丛书”中的一种而再版)。]

② [页数指的是“经济学丛书”版的页数。]

到的事实是作为假说、假定或者“限制条件’,进入理论的,也就是说,是作为由观察所引出或提示的概括性陈述进入理论的。①当我们想要强调我们相信它们的确实性时,我们常常称之为“规律”,例如凯恩斯把储蓄倾向就称为“心理规律”。当我们只想强调我们在某一论证过程中不想对它们提出疑问时,我们就称之为“原理”。但所有这些名词实际上所指的都是同一个东西,并没有必要去对它们进行哲理推究。这一点不但适用于属于我们这个学科本身的事实,也适用于处在它边缘的事实。不同之处是,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对于前者,就我们关于它们所作的陈述的确实性而言,我们感到能负有完全的责任,而对于后者则不能。

完全不同的另一个问题是,我们对于西尼尔式的观察,或者就这一点而论,对于李嘉图式的或穆勒式的观察,是否感到满意。如果我们要了解“古典学派的”或任何其他的理论方法,我们就必须仔细把这个问题的三个方面区别开来。首先,观察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内省来观察,另一种是通过普通的或日常的经验来观察。许多后来的经济学家,特别是所谓奥地利学派的创立者们,都坚决拥护这两种观察。尤其是维塞尔似乎同约翰·穆勒完全一致,认为普通经验是建立理论的坚实基础。批评家有时走得很远,以致完全排斥这两种观察,其理由是,内省和普通经验只不过是纯粹臆断的外衣罢了。对于这种极端形式的批评,诚然可以这样来答复:某些公理——例如生意人大体上是宁愿赚钱而不愿亏本的——显然离真理是相差不远的,而一定要为确立这类公理进行仔细的研究,则未免令人庆烦。但这种批评如果采取不那么极端的形式,就不能用上述事例来反驳了。在另外一些事例中,例如拿储蓄习惯来说,是不能令人信服地求助于内省和普通经验的;即使能够求助于内省和普通经验,也仍然需要用更为可靠的方法弄清纳入一个公理的事实所具有的相对重要性及其起作用的方式。

这就把我们引向了问题的第二个方面。西尼尔的公理体现了观察,但可能是不充分的观察。难道我们因此而就有理由否定他的书中所写的一切东西吗?显然不能。这条消除了不必要的功利主义联想的公理,在表面上是有道理的。所有可以提出来反对它的理由,例如说西尼尔过分强调了自私自利, 过高估计了我们行为中的理性因素,忽视了在不同时间和不同地点对“财富” 的欲望的强度的历史差异,西尼尔在评述这一命题时都充分估计到了。然而如果我们感到还有疑惑,我们所应当做的就只是重新开始作适

当的研究。任何其他的作法都是一种纯粹的阻挠进展的行为。只要这条公理的强有力的乍看起来的似真性还没有被上述研究的结果所摧毁,只要人们尚未一一指出似真性不足但却受到经济批评家攻击的那些具体问题,我们诚然可以感到西尼尔的分析是幼稚的(我们知道,西尼尔的、李嘉图的和穆勒的全部工作都是幼稚的),但我们却不能否认它具有科学性质,不能在原则上称它为错误的。

如果我们问:西尼尔的第一条公理是否可以重新表述一下,以便避免已经提出的或可能提出的那些反对意见,则我们便接触到了问题的第三个方面。但是,既然这个时期的经济学家即使犯有耽于“心理说”的过错,也肯定远远不及下一时期的经济学家所犯这种过错之甚,所以我们最好是把关于

① 应当注意,这只是“假说”一词的几种含义之一。我们已经看到了其他的含义。“规律”和“原理”也是如此。

这一点的讨论稍稍往后推一推。

**[(b)二条公理:人口原理。]**西尼尔的第二条公理所陈述的是人口原理:“世界上的人口,或者换句话说,世界上的居民数目,只受道德堕落或自然灾害的限制,或只受担心缺乏财富的限制——这种财富是世界上全体居民中的每一个人由于习惯而认为是必需的”(前引书,第 26 页)。我们利用这个机会来简单地谈谈马尔萨斯的贡献和由此而引起的讨论。此外,还可以顺便谈一谈下一时期的人口理论的历史,这样在第四编中就可以不谈了。鉴于下述事实我才作出这个决定: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人口理论对分析经济学所具有的意义大大降低了,从此以后它变成了一门半独立的科学,这门科学在本书中是无法讨论的。[熊彼特注:“但在我们的时代它又回来了。”]

我们已经看到,马尔萨斯在其《人口论》第一版(1798 年)中所陈述的事实和所作的论证,乃至分析方面和应用方面的细节,在他以前就已经由那么多的作家提出来过,以致我们可以说,在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初,它们是被广泛接受的。因此,这里的情况同大多数下述这类情况有本质的不同:这类情况在经济学中比在其他科学中更为常见,即我们将其与某一个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命题是“先驱者们”预示过的。这并不等于指控有剽窃行为,甚至也不等于否认有“主观上的”独创性。但这确实把马尔萨斯的贡献归结为只不过是起了一种有效的协调和重述的作用。马尔萨斯的著作当时在经济学界和政治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其意义的突出表现是:在未来的大约一个世纪之内,人口理论不外是有关赞成和反对马尔萨斯理论的议论而已。

还有,我已经提到过,有人试图用意识形态的作用来说明这种成功和说明马尔萨斯的成就本身。我已说明了我为什么拒绝接受这种解释,但我也已承认,有两个事实确实能给予这种解释以某种支持。一个事实是:这个理论立即被用来作为反对社会改良措施的一个论据。威廉·皮特就利用过它。马尔萨斯本人也刊行过一本小册子,如果不用比愚蠢更坏的字眼来形容这本小册子,那对它的评价就算是温和的了。在这本小册子中,他像在他以前的汤森那样论证说,鼓励教区建筑村舍的建议是决不应接受的,因为建筑村舍会鼓励早婚(《致塞缪尔·惠特布雷德的信》,1807)。在一般人的心目中这种东西于是就变成了这个样子:群众的经济处境是自作自受,别人是帮不了什么忙的。第二个事实是:马尔萨斯自己说,这一论点是他和他的“关心社会问题的”父亲辩论问题时在自己心中形成的:在《人口论》第一版的副标题中,他意味深长地提到了“戈德温先生①[当时的急进派圣经作家]、孔多塞侯爵和其他作家的理论”。我仍然认为,这些事实所证明的只不过是,某种

① 威廉·戈德温(1756—1836)的主要著作(《政治正义的研究》,1793 年,第二[修订]版,1796 年)和他在 1797 年以《探究者》为标题所发表的论文,是当时非常有趣的文件,并且在任何政治思想史上都应享有崇高的地位,特别是作为这样一种资产阶级类型的无政府主义的纪念物,它不仅谴责暴力,而且还谴责所有强迫。它实质上是反国家主义的,把平等本身当作是一个目的。但他在经济分析方面的尝试,正如他本人也会承认的,却过于幼稚(虽然比我选定戈德温来作代表的这一群中的其他成员所作的尝试要略胜一筹)了,所以无需加以报道,不过他的《论人口》(1820 年)一书是例外。说来奇怪的是(我们应当提到这一点,以给马尔萨斯增光),当《论人口原理》问世时,戈德温竟认为它的论证不仅是令人信服的,而且是新颖的。可是关于头一点他后来改变了看法,在他自己的著作中他企图彻底推翻马尔萨斯的论证。在这样做时,他表现出了相当强的分析能力。虽然博纳提出了非难(《马尔萨斯及其著作》,第 369 页及以下各页),我却以为应当承认,戈德温在一些方面作出的贡献,可以认为是真正的贡献。

想法一经引起人人注目,它就能够并且会被利用来为某种意识形态的目的服务

可是,我们所关心的不是这个理论在实际问题方面的应用——或任何其他应用,除了在工资理比方面的应用外,这种应用将在稍后提到——而只是这个理论本身。根据第一版中的陈述,这个理论显然是想指出:人口实际上并且不可避免地比生存资料增长得快,而这就是所看到的贫困的原因。这两种增长的几何比和算术比(马尔萨斯像更早一些的作家一样,很重视这种几何比和算术比)以及他为达到数学上的精确所作的其他尝试,只不过是上述观点的错误表述,我们在此可以不去管这种错误表述,而只需指出:试图为两个相互依存的数量的变化建立独立的“规律”,自然是毫无意义的。整个成就任技术上是可悲的,在内容上也简直是愚蠢的。但至少不应批评马尔萨斯只不过是主张这样一种可怕的平凡琐事,即人口如果继续按几何比(即公 比大于一)增加,那么将来总有一天人在这个地球上会像鲱鱼在大桶里那么拥挤。

《论人口原理》第二版(1803 年)完全是一部新著作,除了大量的统计数字之外,它还包含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理论。①因为引入谨慎的抑制(道德的节制)——虽然它像马尔萨斯理论中任何其他东西一样并不是一个新发现—

—就使得这个理论根本不同了。只是这(1)并没有提高这个成就的智力水平,

(2)并没有使其结论更站得住脚,(3)也没有增加它在解释方面的价值。关于第一点,需要指出的只是:马尔萨斯并没有想到要去讨论他的道德节制除了对人口数量的影响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影响,例如,对人口质量的影响或对动机结构的影响。关于第二点,新的表述诚然使得拥护者们到今天还可以坚持认为,实际上每一个反对者所要说的东西,马尔萨斯都已经预先见到了, 并且说明过了;但这并没有改变这个事实,即这个理论由此而得到的全部好处,是用丢盔弃甲换来的有秩序的退却。关于第三点,引入了各种“假设” 以后,所剩下的——在有权利要求被承认是普遍正确的一切东西中——就只有上面提到的那个平凡琐事了,除此之外,还有这样来解释个别历史情况的可能性,即说环境的其他要素可能是没有随同人口一起发展,而这是不需要任何普遍原理的。当坎南教授这样写时(前引书,第 144 页),他并非言过其实:《人口论》“作为一种论证是完全落空了,所剩下的只不过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事实,用来表明莫须有的规律的作用”。

马尔萨斯本人是不愿意承认在他于 1803 年所作的限制中潜伏着的一切后果的。反之,他尽可能地坚持他原来的结论,特别是坚持他的理论是适合于他自己的时代的。因此,决不像马尔萨斯的某些敬慕者力图使其读者相信的那样,西尼尔和埃弗雷特①(还有其他人)采取的以下作法是多余的:他们

① [本节重复了第四章以及其他地方已经陈述过的一些材料,熊彼特若进行修改的话,是一定会注意纠正的。]

① 西尼尔在他的《关于人口的两篇演讲,附作者同 T.R.马尔萨斯牧师的一篇通信》(1829 年)中发展了这个观点,又在他的《大纲》一书中加以解释。他对马尔萨斯一向是无限尊敬的——他甚至称他为人类的恩人(原文如此!)——并尽他的一切力量去把他同他认为是已经确立了的学说之间的偏离减到最低限度。尽管如此,某些后来的作家摆出令人作呕的权威姿态,把西尼尔看作是一个一点也不聪明的学生,需要由马尔萨斯去加以纠正,仍是没有道理的。事实上,十分明显:西尼尔认识到了在多大程度上马尔萨斯的限制应当意味着放弃从前的主张,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马尔萨斯坚持以前的意见就意味着矛盾。美国外交官和

或者是老老实实地正视这些后果,或者是在没有研究马尔萨斯的那些限制的情况下得出了自己的结论,都从不同的立场,根据不同的理由,一致指出真正剩下来的东西是非常少的。这很明显地表现在西尼尔的《政治经济学大纲》对这个原理的表述中,读来叫人觉得很悲惨,西尼尔是这样表述的:“世界上的人口⋯⋯只受道德堕落或自然灾害的限制,或只受担心缺乏财富的限制

——这种财富是世界上全体居民中的每一个人由于习惯而认为是必需的。” 然而,与埃弗雷特不同,西尼尔继续把它看作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公理;李嘉图、詹姆斯·穆勒、麦卡洛克等人更加把它看成是基本公理。约翰·穆勒在他的《论劳动增长的规律》一章(《原理》,第一编,第十章)中对人口问题讨论得很简单。诚然,他的解释是:这个题目已经由马尔萨斯仔细研究过了,而让读者去看马尔萨斯的著作。但人们由此可以作出这样的推论:他倾向于低估这个原理的重要性。这或许是因为,约翰·穆勒追随在他写作《原理》一书时已经确立的那种趋势,把人口规律同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值得注意的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完全没有提到土地报酬递减规律—— 放在一起,认为它们之间有一种关系,同时也因为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他准备承认这个规律有许多的例外和限制。然而,毫无疑问,他对马尔萨斯理论的确实性和直接重要性抱有坚强的信念。他在《原理》一书中对静态人口问题很感兴趣(第四编,第六章),就说明了这一点,特别是,他既武断又毫无根据地硬说,所有人口最为稠密的国家,都已经达到了“为使人类在最大限度上获得合作和社交的全部好处所必需的人口密度”。这就暗示着,(欧洲)人口的任何进一步增加只会带来“压力”而不会带来别的东西。不过, 这种信念更加令人信服地表现在他对节制生育的明确无误的赞同上。

就这样,马尔萨斯《人口论》中的学说在当时正统经济学的体系中牢固地扎下了根,尽管到 1803 年人们本应当而且从某种意义说人们也确实认为这种学说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或者是毫无价值的,尽管这样来看待它的其他理由也正在迅速出现,这是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①马尔萨斯的学说变成了关于人口的“正确的”看法,正如自由贸易已经变成了“正确的”政策那样,只有无知和邪恶的人才可能不接受这种学说,它是人们通过观察所清楚认识到的那些永恒真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反对者可以进行训诫,如果他们还值得这样去费神的话。但是对他们是可以不必认真计较的。无怪乎有些人由于十分讨厌这种叫人难以忍受的、没有什么根据的臆断,就开始厌恶这门“经济科学”,这是与阶级或政党的考虑完全无关的;这种感觉成为从此以后决定这门科学的命运的一个重要因素。

可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特别是英国的经济学家,都顺从了。

报纸编辑 A.H.埃弗雷特称自己的书为《人口新论》(1823 年),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他的主要观点,即人口的增加意味着粮食生产的增加并很可能引起粮食生产方法的改进,在他那时代是新颖的,无论如何比马尔萨斯所说过的一切东西都要新颖。这就引入了在人口增加与生存资料增加之间的那两种关系之中的一 种,在马尔萨斯那里是没有这两种关系的,并且一般地提供了一种研究整个人口问题的有用方法,这种方法与埃弗雷特在论证过程中所涉及的美国特有的因素毫不相干。

① 应当指出,有一种表面的观察特别有助于这种学说的流传:很明显,单个无产者家庭之所以贫穷和污秽, 最明白的原因是子女过多。一些人由此而推论说,如果所有的人都限制子女的数目,那么他们就都会更富有、更快乐,这是一种谬见,这种谬见可以使人们依据每个人都有随遇而安的倾向而推论说,如果让所有的人自行其是,他们就必定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快乐”。

1850 年以后,经济学家对人口问题的兴趣低落了,但他们却总是对那一过时的学说表示敬意。马歇尔是如此,虽然他把这一学说的几乎一切显著特征部消除了;庞巴维克和瓦尔拉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在自己的理论著作中, 从未运用过它。十九世纪末,有一个重要人物认真地对待并一再强调这一学说,那就是维克塞尔,他还复苏了最优人口学说,这种学说过去就曾得到过人们的普遍支持。人们可能会预料,这种吵吵嚷嚷是要消失的,但适得其反,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它实际上在炮声中又复活了:凯恩斯先生坚决主张, 马尔萨斯提出的问题同以前一样十分重要;事实上这一问题又重新摆在了人们面前,因为自然对于人类的努力所作出的反应已开始日益减少,他认为这种减少始于二十世纪头十年中的某个时候。

果然不出他当初所料,经济学界感到大吃一惊。威廉·贝弗里奇爵士拥护相反的意见。但是这种争论由于一非科学方面的原因而平息了下来:在一个出生率即将惊人地下降和销售不出去的粮食和原料即将同样惊人地增长的世界中,人们有更为迫切的事情要做。凯恩斯先生在一个地方说过,经济学是一门“危险的科学”。它的确是如此。①

然而,马尔萨斯理论的衰落,或至少它在普通经济理论的体系中所起作用的衰落,并不是反对这一理论的人造成的。我们可以迅速地涉猎一下他们的贡献,这些贡献——上面提到的戈德温和埃弗雷特的贡献可能是例外—— 很少接触到理论问题。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他们提出的一个论点还是很重要的,即:是否能应用这一理论是成问题的;他们或多或少有力地证明了, 马尔萨斯的理论至多也只是在某一遥远的将来能够应用,用它来说明现在的贫困则是徒劳无益的。奥本海默就采取了这种立场,①但在他以前,西尼尔从某种意义上说也采取了这种立场,而威廉·黑兹利特则更为坚决地采取了这一立场(《对人口论的答复》,1807 年)。在这一标题下,我们可以提到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像 w.汤普森②那样的“李嘉图派社会主义者”,他们强调, 在不同形式的社会组织下马尔萨斯的理论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并强调妇女在经济上的独立和较高的生活水平即足以使人口问题带上不同的色彩。我们还可以提到卡尔·马克思,他把这种“制度上的相对性”③发展成为一个总括性的命题: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观察到的“人口过剩”,是同任何不变的规律毫无关系的,只是为资本主义社会这种组织形式所特有,只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积累机制的一个附带现象。另外一些反对者则试图用其他增长规律(例如,萨德勒, 1830 年,道布尔戴,1846 年)去代替马尔萨斯的几何级数, 按照这种增长规律,人口不是向着无穷大猛增,而是在马尔萨斯的压力点之前便达到极大值或平稳状态。困难在于,不借助于道德限制或马尔萨斯所说

① 凯恩斯最初是在其著名的《和约的经济后果》(1919 年)一书中就人口问题发表看法的。威廉·贝弗里奇爵士是在提交给英国科学促进协会第六分会的一篇讲演稿(发表在 1923 年的《经济学杂志》上)中和在

《凯恩斯先生的人口过剩证据》一文(发表在 1924 年的《经济学》杂志上)中发表自己的看法的。凯恩斯作了答复,而报纸则尽其所能地混淆了他们两人争论的问题。关于战后有关人口问题的一般讨论,参阅 A.B. 沃尔夫 1928 和 1929 年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三篇文章,题为《世界大战以来的人口问题》。

① 弗朗兹·奥本海默:《马尔萨斯的人口规律》(1900 年)。

② 《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1824 年)。

③ 这个术语是 A.B.沃尔夫教授在为《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所写的《论人口》一文中提出的,我就此机会提请读者注意这篇文章。

的其他限制,怎样才能说明人口会按这种方式增长。所有船只都在这块岩石上触礁了,所得到的只不过是颇为外行的暗示。这些规律引出了另外一些规律,它们并不含有说明原因的意图——至少是不一定含有——而只是力图描述实际的和——通过危险的推定——将来的发展趋势。韦尔赫斯特的规律

(1845 年)就是这类尝试中最早的一个;自那以后许多统计学家也一直试图从

事这种工作(例如尼布斯、珀尔、霍特林)。这类规律对马尔萨斯问题自然是中立的。还有一些反对者提出了所谓稀释或补充马尔萨斯论点的条件

——凯里是这些人中最有名的一位,查默斯也是其中之一——并认为节制生育会带来不良(反优生的)效果。为了我们的目的,似乎毋需去谈这些,① 也毋需去谈生物学家所提出的意见。但是必须提到一个理论——不论能否把它叙述得与马尔萨斯的原文没有矛盾,它得出的结论都是同马尔萨斯的结论完全相反的——即蒙伯特的人口“繁荣理论”,这种理论认为,生活水平的提高,会使人的行为合理化,从而出生率会降低。②在某种意义上,马尔萨斯派可以认为这是对道德“限制”或其他限制的一种精心发挥。但是,就目前的情形而论,它已有效地粉碎了这样的预言:生存资料(从这个词的广义来说)的增加总是会或者通常会导致繁殖率的增长。

普通人可能会认为,出生率先在上层阶级中下降,然后在下层阶级中下降,先是在城市下降,然后在农村也下降,从而迅速接近人口不增也不减这一目标,应当能使担心着急的经济学家们放下心来了。可是普通人这样想就证明了,他对经济学家是一无所知的。虽然有些经济学家仍在玩弄马尔萨斯提供的玩具,但另外一些经济学家却已经在有滋有味地玩弄一个新玩具了。既然不再能用未来(或现在)可怕的人口过剩来使自己担心着急并使别人打冷战,他们就又开始使自己和别人担心未来的世界无人居住了。

[正如本章开头的脚注①所指出的,这一节远在写出其余五节以前就写出来了,因而没有同本章其余部分结合起来。有着大量供修订和改写之用的笔记。

此处没有讨论西尼尔的第三条公理,这条公理是:“劳动的力量,以及生产财富的其他工具的力量,可以通过把它们的产品作为进一步生产的手段

① 可是,应当加上几本一般的参考书:J.加尼埃的《人口原理》(1857 年),是马尔萨斯在法国赢得胜利的一个良好标志;A.梅塞达格利亚的《人口理论》(1858 年),对马尔萨斯的著作作了有力的批评;L.布伦坦诺的《马尔萨斯的教导与近十年来的人口变动》(载《皇家巴威略科学院历史部门论文集》,第 24 卷), 之所以令人感兴趣,主要是因为它所反映的一种意见,预示了在正文中将要提到的重要发展趋势。把这篇文章同特拉弗斯·特威斯的出版较早的《论判断人口繁盛的若干标准》(1845 年)一书比较一下,是饶有教益的。马克思正统派的公认首领 K.考茨基的贡献是:《人口增加对社会进步的影响》(1880 年)。最后, 我可以提及一个较晚的马尔萨斯派成员 F.比尔希利的《人口问题》(1924 年),还有 R.戈纳尔的《人口学说史》(1923 年),特别是 J.J.斯彭格勒的那篇博学而详尽的专题论文《1800 年以后的法国人口理论》(分两篇载于 1936 年 10 月和 11 月号的《政治经济学杂志》)。

② 保尔·蒙伯特;参阅例如他在 M.韦伯的《社会经济学概论》(1914 年)中所写的论述人口问题的文章

(《人口论》或他的《人口发展与经济形态》(1932 年)。在“先驱者”中有布伦坦诺(参阅上一脚注), 如果再往前追溯,则还有阿奇博尔德·艾利森爵士的《人口原理》(1840 年)。关于蒙伯特,参阅后面第四编第六章第 1b 节。

而无限增加。”不过,这条公理在下面第五节(“资本”)中在“西尼尔的贡献”这个小标题下讨论了。]

**[(c)第四条公理:报酬递减。]**接下来我们将讨论第四条公理:“如果农业技术不变,则在某一地区内的土地上所使用的额外劳动一般将得到一种比例较小的报酬,或者换言之,随着投入劳动的每一次增加,总的报酬虽然也在增加,但报酬的增加和劳动的增加却不成比例。”这就是报酬递减的事实、假设、原理或规律。

西尼尔对它的表述没有什么惊人之处,只是他比其他作家特别是比李嘉图更为强调使该公理有效的那个必要条件所具的重要性,即某一不变的技术水平或“农业技术不变”这个但书;他还强调了一些真正的例外所具有的重要性,这使得这幅图画的色调大为不同。①可是,他对报酬递减的处理有一点是的确值得特别注意的。该时期的所有主要经济学家都把报酬递减限于土地方面,有许多人断言制造业有一个相反的“规律”,特别是韦斯特和麦卡洛克。②但就我所知,没有一个人像西尼尔那样如此强调制造业中的这种报酬递增“规律”,他不加保留地断言,“额外的劳动,当使用在制造业中时,其效率在比例上较大,当使用在农业中时,其效率在比例上较小”(《大纲》, 第 81 页及以下),然而他没有向读者充分说明,也许他自己也没有完全看出, 这种报酬递增规律,即使存在的话,也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决不应把它同报酬递减规律放在一起,作为具有同等权利的两条规律之一。这样,西尼尔

——或者说韦斯特与西尼尔——就必须对一种经过了很长时间才消失的传统观点负责,这种传统观点认为,农业是报酬递减规律的领域,而“工业”则是报酬递增规律的领域。直到下一时期,这种十分误人的观点才得到纠正。埃奇沃斯迈出了推翻这种观点的第一步。马歇尔自然是抛弃了它,但他并没有明白否认它,直到最后,他仍把报酬递增主要同原料的生产联系想来,不禁使人想起西尼尔的学说。

至于其余,我们将利用这个机会来考察一下报酬递减原理在这个时期中的发展情况。我们已经知道,《国富论》中没有这个原理。事实上,亚当·斯密所说的只是:“改良的进步”使同一数目的人手所能做的“工作量”的增加,在农业中不如在制造业中那么快。

这个笨拙的句子对事实的说明有时可能是正确的,有时则可能是不正确的,总之,它与报酬递减毫无关系。但它是一种看法的萌芽,这种看法大大地影响了后来有关报酬递减的论证。上面已经说过,李嘉图和其他人承认了而西尼尔则强调了这一事实:报酬递减规律的作用是受到技术进步的阻碍

① 如果我们在一开头就把“报酬递减”可能有的意义列举出来,那是很有好处的。这个短语可能意味着:

(1)如果我们把所使用的要素中的一种要素每次作同等大小的增加,而让其他的要素保持不变,则总产品将从某一点起只按递减的比率增加;我们称这种意义上的报酬递减为“边际生产力递减”;(2)如果我们把所使用的要素中的一种要素每次作同等大小的增加,则用这种要素的数量来除总产品,从某一点起,所得的商将减少;我们称这种意义上的报酬递减为“平均生产力递减”;(3)如果我们把同等“份量”的所有其他要素加在土地上,则所得到的产品增加额或(4)所得到的平均产品将减少:后面两个命题我们称之为“穆勒的报酬递减”,可以还原为前面两个命题。

② 参阅韦斯特的《论资本用于土地》(1815 年),第二十五章,和麦卡洛克的《原理》(1825 年),第

277 页。

的。从表面来看,这个事实似乎足以切断报酬递减与人口压力之间的联系—

—这种联系对于韦斯特、李嘉图和马尔萨斯的经济发展图画是极为重要的。可是,他们避免了这个后果,西尼尔最后也避免了这一后果,所采用的方法是把农业技术进步的可能性减到最低限度。斯密的命题实际上被提高成为另外一个公理,即农业技术进步在长时期内不会强大到足以超过报酬递减:粮食的边际劳动成本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实际上将要上升,①而不止是“倾向于上升”。这个预言——没有其他的字眼可用——对李嘉图集团和对公众来说都是真正重要的事情,没有它,报酬递减就会成为本来就应当是的那样一种东西:一种分析工具,其本身是不会引起人们很大兴趣的。

锻造出这个分析工具的主要功绩我们已经归之于爱德华·韦斯特爵士(参阅前面第四章第 2 节),尽管有一些前驱者,因为据我所知,他是第一个创造出它在这个时期和以后所保持的那种形式的人,包括刚才讨沦过的“预言” 或另外一个公理在内。①他区分了两种典型情形,一种是必须使用劣等土地所造成的报酬递减,另一种是以下“事实”所造成的报酬递减,即额外的劳动“投在原来的土地上[韦斯特没有加上:在某一点以后]不能得到同以前一样的好处”(第十节)。正如韦斯特值得称赞地做的那样(第九节),前一种情形我们可以将其普遍化,以便包括不利的位置,这种情形在逻辑上是毫无毛病的,它以这种观察为可靠依据:相对于任何一定的产品或方法而言,各块土地的肥力是截然不同的。

可是,这并没有使我们走得很远,因为这种意义上的报酬递减,就韦斯特本人以及任何其他人对报酬递减“规律”的利用来说,既不是必要的,也不是充足的。②报酬递减的第二种情形是真正有重大关系的情形,应当表述(如果我们只以土地为限)如下:假如在某一块土地上连续增加等量的劳动(或等量的按固定比例结合的诸生产要紊)以种植某一种作物,那么,如果其他条件严格地保持不变,则将达到一点,在这一点以后,产品的增量将单调减少至零(而且,如果继续增加劳动,产品的增量将变为绝对值不断增大的负数)。李嘉图的功绩就在于恰好表明了这一点(虽则不那么精确)。韦斯特心里想的也必定是这种意思,因为这是同《论资本用于土地》相符合的一种意思。不过他的措辞不明确;如果从字面上解释,与其说指的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倒不如说指的是平均报酬递减“规律”。而后者正是大多数作家后来所表述的,他们必定是把它同前音混淆起来了,或者是错误地把它看

① 必须强调指出,上升是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发生的,日为实际上只有这样,这个命题才是适切的。李嘉图和马尔萨斯并非只是说:无论技术进步的速度如何,均能确定一系列有限的生产数字,这种数字是根本不能达到的,或者无论改良的速度如何,只能在报酬如此锐减以致使边际成本高出前一阶段的水平时才能达到。

① 自然没有理由怀疑他有权主张是他独立地发现了这一基本思想;而且毫无疑问,他最先看出了这一基乍思想同经济理论问题的全部关系。所以,韦斯特的《论资本用于土地》(1815 年)一书,虽然远远不是完美无缺的,但却必须列入该领域内最富于创见和最为重要的著作之列。

② 可是,在整个这一时期内,甚至在以后,正是这种意义上的报酬递减处于被尊崇的地位,正如在斯图尔特和奥特斯的著作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结果,有许多作家指出,在经济领域内无需有贫瘠得不能提供地租的土地,并认为如果所有的土地质量都相同,就不会有李嘉图的地租了,这些作家以为他们由此而驳斥了韦斯特和李嘉图的地租理论。甚至门格尔也利用了这种论点。不过,李嘉图的原文在某种程度上也为这种论点提供了依据。因为他无意中把不同的肥力当作了出现地租的一个条件。

成是两者中最重要的。①甚至马歇尔也是如此(《原理》,第四编,第三章, 第一节),他的“报酬递减倾向的规律或陈述”在措辞上几乎同西尼尔的完全一样。直到 1911 年埃奇沃斯指出来以前,没有一个人曾明确指出,平均报酬递减和边际报酬递减不是一回事,所有最大化问题中所需要的是边际这一概念。不过,健全的本能防止了从这种混淆中产生错误。然而我认为,物质报酬递减思想的最后胜利,之所以实际上没有直接产生边际生产力理论,边际生产力理论之所以有其独自的历史,其主要原因也正在于此。

报酬递减“规律”自然是一种经验的陈述,是根据观察到的事实作出的概括,只有进一步的观察才能证实它或者驳斥它。值得指出的是,理论家们几乎一致不愿承认这一点。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试图根据逻辑上先在的和依他们看来是更为明白的假设去“证明”它。对平均报酬递减“规律”事实上是能够这样做的,已有人证明①它得自于这样一些假设,这些假设可以被认为比这个:“规律”本身还要简单。而且,如果我们加上另外一些不容置疑的假设,这个“规律”也得自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但是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却不能这样得出,除非我们引人进一步的假设,但这样一来,证明工作也就无足轻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