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伊的市场规律

种论点由于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而具有越来越大的说服力,虽然究竟具有多大的说服力是有争论的。

① 参阅○.冯·梅林:《国际价值理论是否已经被驳倒?》,载《社会科学文库》,1931 年 4 月。

J.B.萨伊在其论著(《政治经济学概论》)的著名的一章中,详细阐明了一种学说,即他的“市场规律”。②这种学说在十九世纪的最后十年重又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它变成了凯恩斯和凯恩斯主义者非难的目标这一事实,使它具有了一种本来不属于它自己的重要性。由于这一点,我们将在讨论瓦尔拉和马歇尔体系时不得不再讨论它,据某些凯恩斯派的批评家说,它是这个体系的一个基本命题。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现在必须较为仔细地(若非如此,我们是毋需这么仔细的)讨论它的原有意义和它的早期遭遇。

我们的第一件工作,就是弄清萨伊的原意究竟是什么。就一位如此不精确的作家来说,这并不总是容易的。但在这一次的情况下,他的意思却是足够清楚,事实上已由他的举例和他的结论表明了。让我们从这些例子中的一个来开始,这是他评述英国出口工业在 1810 年左右的困难处境时加上的,这种困难处境是西斯蒙第在说明无限制的生产可能造成停滞时举出的一个标准实例。萨伊的论点是:困难不是在于英国产品的生产过多,而是在于预期来购买这种产品的国家太穷。举巴西为例。如果英国生产者不能把他们试图向巴西输出的货物脱手,那只能有两个原因:要么是英国出口商对巴西人所需要的商品作了错误的估计——正如在当时关于远方国家的消息的状况下,他们实际上做过的那样——要么是巴西人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向英国提供或向第三国输出,以便获得货币来支付英国的生产者。换言之,问题不在于英国生产得太多,而在于巴西生产得太少。还有,正如萨伊所强调指出的,即使巴西人生产了可以接受的等价物,但如果英国或第三国实行进口限制,致使不能输出它们,对于事情亦不能有所补救。就上面所说到的而论,萨伊的论证只能算是普通的自由贸易论点的一部分,这种论点当时很流行,后来由罗伯特·皮尔爵士在一句格言中表述了:“为了能够输出,我们必须向外国商品敞开我们的港口”——这句话无疑地址过于简单化了,但它包含了许多的根本真理和实际智慧。当我们记起,在“古典作家”的图画中,国际经济关系完全或者几乎是完全简化为商品贸易时,上面这一点就尤其突出:如果我们把短

期的和长期的资本移动除外,把变幻莫测的黄金生产撇开,那么,输出品和输入品“最终”就必定彼此抵偿。

可是,萨伊比其他人更清楚地看到:这个论点是从一个也能适用于国内贸易的更普遍的原理得来的。在分工之下,每一个人为了获得他所想要的商品和服务,普通所能利用的唯一手段,就是生产——或者参加生产——与这种商品和服务等价的某种东西。由此可以推论出,生产不仅增加市场上的商品供给,而且通常还增加对商品的需求。**从这种意义上说,**正是生产本身(“供给”)创造了“基金”,由此带来了对产品的需求:在国内贸易中,也像在对外贸易中一样,产品“最终”是用产品来支付的。因此,所有生产部门的

(均衡的)扩大,同某个工业或某类工业的生产的片面增长,是两件非常不同的事情。看到了这一点的理论上的含义,这是萨伊的主要成就之一。我们现在也必须弄清这一点的理论含义。

② 普林塞普译本(1821 年),第一编,第十五章,第 76—83 页。它在《概论》第一版中只占四页,但为了回答批评,在以后各版中不断扩充,变得越来越模糊。“市场规律”[Lawofmarkets]是法文 Loidesdébouchés 的通常英译。“销路”[Outlets]一词也许更能表达萨伊的意思。普林塞普使用了“出路”[Vent]一词。

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工业部门:它太小了,对其余的经济部门,对于像国民收入一类的社会总量,不能产生显著的影响。因此,可以把其余经济部门的状况看作是用来研究这个工业部门营运状况的材料——这种方法我们将在第四编第七章“部分分析”这个标题下讨论。①特别是,这个工业部门的产品需求表是根据所有其他工业部门的收入推导出来的:该工业部门对总收入的贡献既然很小,产品需求表就可以认为是既定的,是不随这个工业部门的供给为转移的,对于这个工业部门所使用的要素的价格,(一般说来)也可以如此看待。于是我们就有了概括了全部社会经济状况的既定而独立的需求表和成本表,这个工业部门应当对它们作出反应,它们可以说是决定了这个工业部门在每种价格上将要生产的数量(供给表)。这样,“恰当的”或均衡的数量一般说来既已由这个需求表和供给表很好地规定了,要指出在任何特殊情况下这个工业部问是生产得“太少了”或“太多了”,要描述由这种生产不足或生产过多所推动的机制,就不会有什么困难或含糊之处了。但这样说是合理的:某一工业部门的均衡产量,即既不是太大也不是太小的产量, 只是对所有其他工业部门的产量而言,才能算是恰当的。不是相当于其他工业部门的产量而言,称之为恰当的产量就不可能有什么意义。换句话说,需求、供给和均衡这些概念,都是用来描述商品和服务世界之内的数量关系的。它们对这个世界本身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严格地说,谈论一个经济体系的全部的或总的需求和供给,附带地也谈论生产过多,这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就像谈论所有能出售的东西所具有的交换价值或谈论整个太阳系的重量一样。但是如果我们一定要把需求和供给这些名词应用于社会总量,我们就必须记住:这时它们的意义同它们的普遍被公认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特别是,这种总的需求和总的供给并不是彼此独立的,“因为对任何一个工业部门(或企业,或个人)产品的分需求都渊源于所有其他工业部门(或企业, 或个人)的供给,”①因而,在大多数场合下,如果这些供给增加,需求也就增加(按实物计)如果这些供给减少,需求也就减少。这个命题就是我(像勒纳一样)所称的“萨伊规律”,我相信它表达了萨伊的基本意思。

上面所说明的萨伊的规律,显然是真实的。然而,它既不是浅薄的,也不是不重要的。为了使我们自己相信这一点,我们只要注意由于把通过需求和供给器械得来的命题错误地应用于社会总量上而直到今天仍在产生的错误就够了。例如,注意到“某一工业部门的萧条可以通过限制生产而得到医治”, 普通人有时就相信,“要医治整个经济的萧条,需要做的全部工作就是普遍限制生产,”①比较不这样粗糙的但仍然属于这一种性质的推论是太经常出现了,甚至在具有科学水平的著作中也有,以致不容许我们把萨伊的规律当作一种陈旧的自明之理,弃之不顾。而且,我认为,勒纳教授的例子可以这样来重新加以表述,以便使萨伊的规律对危机或“过剩”理论的巨大重要性—

—尽管是在消极的方面——显现出来。它正确地断言,危机的原因决不能单 单用每一个人生产太多了去解释。最后,这个规律——至少在含义上——等

① 由此而对上面的论点作了不必要的限制。它的主要之点实际上是同部分分析中的特殊假设无关的。但是我们的阐述并没有由于作出这样的限制而受到很大的损害,反而大大地简单化了。由于同样的理由,我们也把自己限制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

① A.P.勒纳:《工资政策与价格政策的关系》,载《美国经济评论》,增刊,1939 年 3 月,第 158 页。

① 勒纳:前引书。

于是承认了各个经济数量的一般相互依存性以及它们彼此互相决定的均衡机制,因而(像萨伊的其他贡献一样)在一般均衡概念出现的历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但是萨伊对于这个分析命题本身却几乎不感兴趣,而这个命题对于我们来说却正是他论述市场的那一章的价值所在。像所有时代的许多其他经济学家一样,他更加急于实际利用这个命题,而没有用心地表述它。他染上了“李嘉图恶习”(参阅前面,第四章,第 2 节)。这一章主要是拥护自由贸易和反对加诸生产的限制的论证,因而充满了粗心的陈述,而人们所注意的恰恰是这些陈述。读者可以欣赏到这样一幅关于资本主义过程的图画:它只表现了工业的胜利向前推进,除了局部性的失调和限制性的政府政策以外,没有什么东西阻碍工业在充分就业条件下的持续发展。人民呻吟其下的所有其他的罪恶,在“供给”创造“需求”这个口号下都消失了,赋予这个口号的意义比它在严格解释时可能具有的意义要大得多。值不得我们停下来,去搜集甚至这幅图画也可能包含的点滴真理,并指出,例如,法国工业在 1811 年、

1812 年和 1813 年所经历的困难事实上主要是由于拿破仑政府的政策(“米兰敕令”等等)所造成的,那些年的经济盛衰与其说是由于法国所生产的数量,倒不如说是由于就它所生产的东西而言缺乏补充物[complements]所致。但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萨伊粗心的陈述——不管公正的批评家在其中可以找到什么其他有价值的或没有价值的东西——为抱有故意的批评家充分施展才能,提供了机会,他们动不动就说萨伊的理论是为资本主义所作的辩护,—

—是对资本主义的“粉饰”,是对真实困难的轻率否认,是浅薄的乐观主义, 是“沉溺于均衡的梦幻”,如此等等。更值得我们做的是,仔细考察一下他的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某些分析上的后果。

要说明的第一点是:虽然萨伊的规律不是恒等式,但他的混乱的解说却使得许许多多作家相信它是恒等式——而这至少有四种不同的意义。

I.某些作家根据以下理由来捍卫萨伊的规律:这个规律所断言的只不过是“凡售出的东西就是被购入的东西”,或者说卖主所得到的金额就是买主所支付的金额。这种解释显然是错误的。但是萨伊的这一章里有一句话,实际上读起来仿佛就像他的原意恰好是如此。可以指出,正如理查德·古德温在一篇未发表的文章中所表明的,上面所说的这个自明之理决不是无用的。只不过它并不是萨伊的规律。

Ⅱ.另一些作家倾向于承认萨伊的规律适用于物物交换经济的情况,他们把反对该规律的根据完全放在忽视货币的作用(在他们看起来,这个规律似乎是如此)这一点上,他们指出:在物物交换的经济中,每一个“卖主”必然也是一个“买主”。从这种意义上说,的确存在出卖与购买的恒等式,而且确实可以引证萨伊自己的话来证明这一点。但是这个恒等式同萨伊的目的是完全没有关系的。要使得它有关系,就必须证明:在物物交换中,每一个人所提供的, 在所有的交换比率上都等于其他人按同一比率所愿意接受的。这当然是明显的胡说八道,因为在物物交换经济中和在货币经济中一样, 同样有可能出现失衡,虽然在货币经济中可能有更多的干扰源。马尔萨斯已经犯了这个错误,其他人也一再重犯这个错误。

Ⅲ.把萨伊的规律当作恒等式的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凯恩斯勋爵就采用了这种解释,我们将用○.兰格所赋予它的较为精确的形式来陈述它(见《萨伊

的规律》,收入兰格、麦金泰尔和英格特 1942 年编辑出版的《数理经济学和经济计量学研究》一书)。用 P1 表示某种具有代表性的商品或服务 i 的现行价格,用 D1 表示需求数量,用 S1 表示按那个价格所供给的数量。如果有 n— 1 种商品(不包括货币),兰格让萨伊的规律表示:

n−1

Pi Di

i=1

n −1

= PiSi i =1

如果把货币看作是第 n 种商品,这同 Dn=Sn 的意义是一样的。明白指出以下一点也许并不是多余的:我对萨伊规律的解释相当于用等号(=)代替恒等号(≡),该规律只有当经济体系处于完全均衡的状况时才是有效的。当然, 没有什么东西阻止我们去做纯理论方面的有益练习,推演 Dn≡Sn 这一假说的结果。但这不应当称为萨伊的规律,因为萨伊虽然没有考虑贮藏问题,但却考虑到了货币有效数量的增加(万一交易的增加要求这样做时)问题。然而, 得出这种解释还是可以怪萨伊自己。由于他过于热衷地要证明他的定理的实际重要性,他在好几处地方所说的话的确仿佛是:供给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不包括货币)的总货币价值,不仅在均衡中,而且“永远地和必然地”等于需求的全部商品和服务(不包括货币)的货币价值。如果他的意思真是如此, 他在逻辑上当然是错误的:但是,即使他的意思只是说经济“永远地和必然地处于均衡中”,而同时他又相信——或许他是如此——在大多数时候,现实事实上是,或者在没有政府干涉时会是,同均衡状态一致的,那他在实际上也是错误的:读者可以看到,这两种意思是多么容易混淆。

Ⅳ.从最后一种恒等式或同义反复是由萨伊自己荒唐地创造出来的,显然是为了使他的规律无懈可击。对其规律的攻击,使萨伊陷于绝境,他只得重新表述他的生产概念,使其只限于生产价格可以补偿成本的那些物品。那些只能亏本出售的物品不再构成经济意义上的生产了,从而生产过剩就被定义所排除了!①从那时以来,经济学界一直在嘲笑他。篇幅不容许我们去分析造成这种失策的心理状态,或是去试图在其中发现一个可以辩护的核心。

关于萨伊的粗心大意需要在此处提出的第二点也是唯一的另外一点,是同他对待货币因素的态度有关的,对于任何一个依靠物物交换经济模型的人来说,这个因素都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障碍。萨伊就这个题目发表的为数有限的零碎看法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理论性质的看法,另一类是有关读者对他的乐观图景的现实性可能抱有的实际疑问的看法。前者可以归结为一个定理:货币的干预对于他的规律不会造成任何原则上的差异。不论有无货币, 产品归根结底还是同产品相交换,因为货币只不过是一种交换媒介,由于让它呆滞就会丧失满足或商业上的利得,所以每一个人都将在收入和商业支付两者的习惯所许可的范围内,尽快地花掉它。现在我们普遍都受到了一种不同学说的薰陶,所以必须强调指出,这个理论本身是没有什么错误的,如果在陈述和使用它时适当地考虑到它的抽象性和它所包含的假设的话。①对它可

① 这个新的生产概念首先是在写给马尔萨斯的一封信中提出来的(1820 年;参阅《杂文和通信》,第 202 页),然后又见于《百科全书评论》第 23 卷的两篇文章中(特别是参阅第一篇,题为《论消费与生产的平衡》),并体现在《概论》第五版(1826 年)和《教程》(1828—1829 年)中。

① 既然以满足或利息的损失作为人们必须迅速花钱的理由,那就甚至可以主张:在这一段中,萨伊超出了

以提出的主要批评,以及为什么我们喜欢另外一种理论模式的主要理由是: 萨伊像那个时代的几乎所有理论家一样,忽视了货币的价值贮藏职能,因而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货币“需求”中有一个因素是他的理论所未能加以说明的。不论由此可能对经济理论的整个研究方法产生什么样的理论后果,这种后果都不能证明有理由全盘否定这个理论,也不能证明有理由拒绝承认它作为分析的最初一步自有其价值。假如人们只是在萨伊采用的理论模 式中插入“为持有而产生的对现金的需求”这样一句话,只是谈论补充它而 不是驳斥它,或只谈论在他的第一个近似真理之上再加上第二个近似真理, 那么,我们就可以省去许多无理的争论,并且可以在初学者当中避免许多混乱。

萨伊对他的规律引起的货币问题发表的“实际”看法可以归结如下。与他的解释者约翰·穆勒不同,他对由于广泛拒绝将收入迅速花在消费或“真实”投资(即引起对货物和服务的需求的投资)上可能产生的现象的实际重要性,并没有多加思考。如果有人问他,他是否承认这样的拒绝——如果发生的话——会造成扰乱,以及——如果情形是这样——他为什么没有把这一点指出来,他可以很有道理地回答说,他的书是写给具有正常智力的读者看的。但是他在一个马马虎虎的脚注(《概论》,前引书,第 77 页)中确曾提到,如果生产扩大而流通手段未能相应扩大的话,价格水平是会下降的。但是,他回答说,如果交易的增加需要有更多的货币,则这种需要可以通过创造商业汇票、银行券和活期存款这样的代替物“很容易得到满足”,此外货币还将从国外“流入”。这就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并且表明他的反对者至少在这一点上是很有道理的:萨伊的议论是以实用为宗旨的,他毫无道理地缩小了把他的定理同经济过程的现实隔离开来的那道鸿沟,不加批判地把他的定理应用在实际经济过程上。①

我们来看看围绕着萨伊的规律展开的争论。由于批评家主要是对于它在实用上的含义感兴趣,这种争论就主要集中在“一般过剩”问题上。因此, 此刻只要提出几点就够了。

萨伊的学说被李嘉图(《原理》,第二十一章)和李嘉图派的成员好坏不分地全盘接受了。詹姆斯·穆勒,正如他的儿子所说,甚至可以说是独立地发现了这个规律。②该规律几乎同时受到了西斯蒙第和马尔萨斯的攻击,①

他的概论的范围,而带有一种更完全的理论倾向。

① 而且,我们对于他的脚注的含义在边里给予了完全善意的解释。他的正文是更加可以反对的。他在正文中宣称,真正的购买力基金就是财货,任何数量的货币均可以满足任何数量的实物交易(这种说法也不完全是错误的,但只是在抽象逻辑原理的领域中才站得住脚),试图以此解决全部问题。可是,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论证有一部分(即抨击商人观点的那部分,商人把自己遇到的麻烦归咎于缺乏货币)已经被乔赛亚·蔡尔德爵士说明过了。

② 这首先见于詹姆斯·穆勒的《为商业辩护》(1808 年),所以萨伊的优先权是不容置疑的。让我附带说一句:詹姆斯·穆勒,特别是李嘉图,在以下一点上超出了萨伊(参阅李嘉图的《原理》,第二十一章, 注 2)。萨伊承认可以自由使用的资本相对于“利用它们的范围”,或者如我们所说的,相对于可利用的投资机会而言如果过多,则会降低利息率,虽然他认为在利息率下降时这种投资机会会无限制地扩大。这

——如果对萧条时期的普遍状况加以适当限定的话——是十分正确的,显然没有包含什么矛盾。但是李嘉图以为它包含了矛盾,并认为——这也是正确的,但只是在他自己的理论模型以内是如此,在它以外就不是正确的了——如果工资(的实际价值)不上升,则投资可以无限扩大而不降低“利润”率。

随后进行攻击的还有查默斯和其他的人。他们的论证有一些错误到了荒谬的地步(虽则萨伊的回答也高明不了多少),而约翰·穆勒在作有利于萨伊的总结时,毫无困难地消除了这些错误。在这样做时,在指出有关这个问题的不同意见涉及“根本不同的‘政治经济学’概念,特别是在它的实用方面” 时,他对萨伊的解说作了重大的改进,不过很显然:他并没有把这看作是对于萨伊思想的一个纠正。他完全承认,有时会出现危机,在这种时期“全部商品确实会超过货币需求;换言之,也就是会出现货币供应不足。⋯⋯因此, 几乎每一个人都是卖主,而很少有买主:所以,在一种可以不加区别地称之为商品过剩或货币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一般价格确实会极端低落。”这段话从几个方面来看都是非常有趣的。第一,它表明了,不管萨伊的措辞是怎样, 他的一个十分能干的信徒并不认为萨伊的学说否认了会实际出现“一般过剩”。第二,尤其是,这段话驳斥了将萨伊的规律变成这种或那种恒等式的一切解释,而加强了我们的解释。②第三,这段话有一种非常现代的口气,不可不加以注意。特别是要注意“货币供应不足”这个短语,它的意思显然不是说矿山或印刷机没有制造出足够数量的货币,而是正好等于“企业和家庭对用来持有的现款的需求过大”这一现代短语。这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使人们对萨伊自由处理货币因素可能提出的异议不过分——此外还树立了一个榜样,表明严肃而公正的研究工作者应如何对待先行者身上的这类缺点。

就这一点而论,在穆勒和马歇尔之间似乎毫无不同意见。两人都承认, 宁愿持有货币而不愿将其花在货物和劳务上的欲望,在某种情况——特别是在危机和萧条期间可能是很重要的。而在这一点上,穆勒与凯恩斯之间的唯一分歧是:穆勒把这种对货币的过度需求限制在上述一类情况中,前者是后者的结果之一,所以不能用它去说明后者;而凯思斯则认为在萧条期间对货币的过度需求只是一种现象的最惊人的形式,这种现象,在不那样惊人的形式下,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或者至少说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某些阶段几乎是无处不在的,所以它可以成为周期性下降或“长期停滞”的原因。马尔萨斯所采取的,似乎是后面这种看法。①

可是,马尔萨斯的下述意见是使得他不同意萨伊的远更重要的理由(这种意见对于他的有效需求原理来说也是远更根本的)

储蓄,即使迅速作投资之用,如果超过了某一最优点,也可能导致停顿

(前引书,第七章,第三节)。他没有像劳德戴尔走得那么远,②后者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真正反对储蓄的人。他过于偏激地认为赞成储蓄的人持有这样的

① 西斯蒙第的《新原理》的第一版刊行于 1819 年;马尔萨斯的《原理》的第一版刊行于 1820 年。

② 有人会反驳说:约翰·穆勒自己在他的第十四章第二节的一段话中主张了在上面(Ⅱ)下所讨论的恒等式,在这一段他说,每一个卖主按照该词本身的意义讲就是一个买主。但是穆勒在这一章稍后的论证充分证明了:卖主可以拒绝变成买主;因而,如果他们购买的话,那是出于他们的选择,而并不是由于“卖主” 这个名词的含义。

① 这是我对马尔萨斯《原理》(第一版第 361—362 页脚注)中的一段话的解释,兰格(前引书,第 61 页) 也是这样解释的。

② 马尔萨斯在提到劳德戴尔《研究》中论《吝啬》的第四章和指出劳德戴尔“反对积累,也同某些其他作家[包括斯密在内]赞成积累一样,都走得太远了”时,写道“这种走向极端的趋势,恰恰是我所认为的政治经济学中发生错误的巨大源泉。”我们援引这句诺,一方面是因为它富于智慧,同时也因为它突出地表现了马尔萨斯这个人的特色。

观点,即:资本增加,除了储蓄之外,**别无其他途径。**但是他坚持,超过了最优点,储蓄也会造成一种不能维持的局面:资本家和地主对消费品的有效需求不能增加到足以同由

于日益增多的收入转化为资本所造成的产品供给的增加相适应;

而劳动者对于消费品的有效需求虽然的确也会增加,但不能为进一步积累和使用资本构成一种动力。正是这一点,构成了马尔萨斯反对萨伊规律的根本之点。对它所包含的错误,将在下面分析。

但不能把它归咎于凯恩斯。虽然在马尔萨斯以及劳德戴尔的著作中都有许多段文字无疑地令人想起今天的(或者昨天的)反储蓄论点的一部分,我却不禁这样想:凯恩斯勋爵不应那么完全而彻底地赞成马尔萨斯所说的每一句话。①可是,在马尔萨斯的分析结构中确实存在着全部消费品的总需求表的概念,虽然他没有意识到这个概念所引起的问题,②因而可以正确地说,他走在了维克塞尔的前面,后者是第二个采用这种概念的一流经济学家。

既然一般过剩问题在下一章还要提出来,我此刻就说到这里为止。既然萨伊、马尔萨斯和穆勒都没有意识到货币因素可能会引起的确定均衡的问题,我们将把这一问题留给第四编讨论。但是某些读者或许会欢迎进一步就凯恩斯的分析作个摘要,因此我现在就来做这一工作。

凯恩斯当然从来没有想要反对在上面称为萨伊规律的那个命题。这从他告诫人们不要把他的“总供给函数”和“总需求函数”①同“通常所谓”供给与需求函数混淆起来就可以看出。但是他相信萨伊的规律断言:“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准,总产量之总需求价格恒等于其总供给价格”(前引书,第 26

页[中译本,第 28—29 页]),这就是说,他对萨伊规律的解释,同后来兰格的解释是一样的。如果为了便于比较,我们暂且不去反对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这样的概念,我们自己的解释可以重述于下:这个规律断言,不论总产量在什么水准,总产量的总需求价格是能够同它的总供给价格相等的;换句话说,总产量内部的均衡,不论产量在什么水准,都是可能的,而单就鞋 子产量的一切水准而言,均衡则是不可能的;再换句话说,脱离了总产量的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就没有总产量的均衡或失衡可言。② 如果正确的话,这个解释似乎就消除了凯恩斯的反对。可是事实上并非如此。因为这个

① 参阅《通论》,第 362—364 页,特别是凯恩斯的《传记集》中关于马尔萨斯的文章(1939 年,第 139—147 页),其中谈到马尔萨斯和李嘉图关于这个题目的争论时,巨大的热情使得凯恩斯丧失了理智。在那里, 他大肆吹捧马尔萨斯,而一味指责李嘉图“盲目”,从而自己也变得盲目起来,看不出前者的明显弱点, 看不见后者议论中的一切强有力的论据。但是他所提供的一系列引文是很有趣的,特别是因为其中有些至今还未在别处发表过。

② 因此,关于马尔萨斯的不同意萨伊,我们所要说的,主要不是他对萨伊的实际结论中可能含有的真理因素未能给予公正的评价,而是他没有理解在这些结论背后的理论。

① 关于这两个术语的含义,参阅《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第 25 页[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63 年,第 27 页]。针对总供给价格概念提出的告诫,见第 24 页注 1[中译本,第 27 页注 1]。这并没有改变以下事实:这种术语是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

② 从这个说法到一种更通常的表述并不是很大的一步,这个表述是许多读者所熟知的,即:总产量永远处于中性均衡中。从其本身来说,这个表述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所谓总产量的均衡。但是我相信,在采取这种表达方式的作家中,至少有些人的意思同我们的上述说法是一致的。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就提出了一个真实的命题,虽则表述的方式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

较弱的命题——它只断言无论总产量处于什么水乎,均衡都是可能的,而没有断言“总产量的需求和供给”的恒等——仍然会产生另外一个命题(可是这个命题不等于前一个命题):企业之间的竞争总是趋于导致产量的扩大, 直到资源被充分利用或产量达到最大限度的那一点。③ 这才是凯恩斯真正想要反对的命题。可是,既然他用来反对的唯一理由只不过是人们不把他们的全部收入用在消费上,也不一定把其余的收入用于投资①(根据凯恩斯的意见,由此就关闭了走向“充分就业”的道路),因而较为自然的作法便是: 也不反对这个命题,就像我们不能以地球没有掉到太阳里面为理由而去反对引力定律一样,而只是说,萨伊规律虽然正确地叙述了一种趋势,但其作用却受到了某些事实的妨碍,而这些事实凯恩斯相信很是重要,须将其纳入他自己的理论模型中。②

所以,事情的全部真相就是这样。一个名字叫 J.B.萨伊的人发现了一个从理论观点看来意义重大的定理,该定理虽然深深植根于坎梯隆和杜尔阁的传统,但在它从来没有被用这么多的文字叙述过这种意义上说却是新颖的。萨伊自己简直不理解他的发现,不仅把它表达得不很正确,而且还把它误用在他所认为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另外一个名叫李嘉图的人理解了它,因为它同他在分析国际贸易时所想到的一些考虑相吻合,但是他也对它作了不正当的使用。大多数的人误解了它,对于他们自己所这样理解的东西,有些人是喜欢的,而另外一些人则是不喜欢的。一场不足以为一切有关方面增光的讨论一直拖延到今天,用优越的技术武装起来的人们仍然在咀嚼同样的老东西,他们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对于这个“规律”的误解反对另一个人的误解, 他们全都出力来把它变成一种可怕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