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

在这个标题下,我们将把我们的关于生产过程结构的“古典”分析的讨论推进到在第五章已经达到的那一点以外。但首先我们必须注意名词术语方面的一些问题。

  1. **关于财富与收入的名词之争。**我们找不出比这种争论更好的实 例,来说明上面已经谈到过的追求字面意义的“方法”的徒劳无益,可是我们也不能完全忽视这种方法,(1)因为作家们形成概念的方式可以用来衡量他们在分析上的成熟程度或经验;(2)

因为看看他们如何把不容易驾驭的事实纳入他们所采用的概念结构中是很有趣的;(3)在许多场合下,有关名词术语的讨论只不过是更有意义的事

③ 读者翻阅一下《通论》第 26 页的第二段[中译本第 28 页的最后一段]就会看到,凯恩斯为适应其论证的需要,把这个命题表述得夸张得多。但无论从哪一种观点来看,超出我们正文中的表述都是没有道理的—— 除非萨伊也同样喜欢夸张。

① 这种说法是粗略的。或许工资的刚性构成了另外一个理由。但是我们不能在这里讨论这一点。参阅后面, 第五编,第五章。

② 这就会使凯恩斯的理论成为一个更普通的理论的一种特殊情况。但是凯恩斯宁愿从包含有对充分就业的阻碍(他相信他看到了这些阻碍)的一种模型开始,然后把他所称的古典理论看作是有关特殊情况或有限情况的理论,在这种特殊情况中,那些阻碍的数值假定等于零。

情的外衣,特别是这种讨论可以透露出作者的分析构造或模型的一部分。① “古典”经济学所讨论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和分配,头一个问题似乎是,

被生产和被消费的是什么。答复是“财富”。②但这只是引起了这样一种讨论: 这种财富又是什么呢,或者说,既然它同所生产和分配的货物(或者也许是它们的价值)显然是一个东西,那么应当包括在这种货物中的又是什么呢。这种讨论只是表明了分析的不成熟性达到了惊人的程度。著作家们摇摆不定,有的把财富看作是一种基金或本钱,有的把财富看作是一种货物流量;① 他们有时甚至不能区别清楚,究竟他们所指的是一种社会总量,还是按人口平均的财富;他们郑重地讨论财富(“财宝”)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或社会(国民)财富与私人财富的关系“问题”;在给财富下定义时,某些人感觉不到有所谓多余或与标准的毫不相干;甚至在并不信奉单是劳动生产了全部产品这样一种社会哲学或一种劳动价值理论的人中间,有些人也坚持人类努力这个因素是财富或经济货物的决定因素。就这类缺点举出例子是没有什么意思的。只要说明这样一点就够了:讨论实质上是围绕着亚当·斯密的定义——有用的、能转让的和耗费劳动去获取或生产的物质实体——进行的;西尼尔部分地改进了、部分地压缩了这个定义,使其成为“具有交换价值的一切东西”。改进之处在于用“供给的有限”这个必要条件去代替劳动费用这个必要条件:西尼尔至少是清楚地认识到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认识到,供给的有限在逻辑上是决定性的标准,而取得的困难只是作为限制供给的因素之一才有地位。但是约翰·穆勒并没有看清楚这一点,虽然他也这样来给财富下定义:用“一切有用的和适意的东西”作为genueproximum[大类],用交换价值作为 differentia specifica[特征]。

经济学家处理难于驾驭的情况的方式,可以用不体现在任何物质商品中的人类服务这个实例来表明。对于像劳德戴尔和 J.B.萨伊那样的不把经济货物的概念限制在物质实体①之上的人们,不发生什么困难。但是把经济货物的概念限制在物质实体上的人们却面临一个假问题,即一个完全由于他们自己的概念形成而产生的问题。首先,我们已提到过一个突出的例子,说明字面上的困难如何通过字面来解决(即费拉拉处理“物质”货物概念的方法)。第二,我们可以注意西尼尔采用的一种方法。他把人和他们的“健康、精力与知识以及所有其他的先天的和后天的身心能力”

① 关于这一点,读者只要细读马尔萨斯的《政治经济学定义》(1827 年)一书就可以完全相信了,这本书可以称为这类作品的标准著作;再重复一遍,该书值得受到比它已经受到的更大得多的注意。特别是,它对李嘉图的理论构造所作的批评是迄今为止最好的批评之一(第五章)。还有,人们不能不赞扬《名词定义规则》中所包含的智慧(第一章)。

② 许多作家,特别是西尼尔,在把“财富”作为经济理论的基本概念时,着重否认有说“财富”比“快乐”、“福利”、“德行”等等更为重要的任何意思。至于李嘉图,只需指出这一点就够了:作为他的著作中如此重要的一部分的有关自由贸易的论证,完全是一种有关福利的论证。

① 当时流行的是后一种意义,“财富的分配”一词的通行即足以证明这一点。这是在《国富论》中所采用的意义。

① 非物质财富问题的涉及面当然要比这广泛些,因为非物质财富也包括债权(债权在一个闭关的国土内会相互抵销)以及像专利权和信誉一类东西。在整个十九世纪,甚至在以后,怎样对待它们的问题继续吸引着过多的注意。庞巴维克发表的第一部著作就是讨论《债权和环境》(1881 年)的。可是,我们毋需讨论这个问题。

都算作财富的项目(有许许多多的经济学家在当时和后来也都是这样做的)。②于是他宣称,例如,一个律师出卖的不是他的服务而是他自己——他同奴隶的区别在于:他出卖自己是出于自愿,为了自己的利益,并且只限于一定的时间和目的,而奴隶则被他的主人永远出卖了。反对这种看法的理由, 应当是:从法律上说,西尼尔的解释是胡说,没有限于一定的时间和目的“出卖”这样的事情;因为这种解释在分析上仍然可能是方便的。反对这种看法的真正理由是:这种概念安排没有提供什么好处,完全是不必要的。但由于马克思以及后来瓦尔拉采用了它,它还是具有一定重要意义的。

只是临到所考察的这个时期的末了——而在此时,在英国亦不如在欧洲大陆之甚——经济学家才开始讨论什么东西“应当”称为收入(个人收入或国民收入),这就在后来产生了另一种不那么引人入胜的文献。①但是我们不应由此得出结论说那个时期的经济学家忽视了收入问题,相反地,我们现在称之为“收入分析”的这种东西的因素在他们的著作中显然是存在的。“收入”一词在他们的著作中之所以没有更经常地出现,②其原因只不过是他们使用了其他的名词。财富就是其中之一。我们已经看到,“古典作家”

对于源和流[funds and flows]的区别、财富和财富的服务的区别并不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基本上,当他们谈到财富时,他们实际上所指的是收入货物(甚或服务)的流量[flows of income goods ( or even services)],所以我们讨论财富时,至少已经部分地评论了他们的收入概念。这特别适用于亚当·斯密,他的财富便是“一个国家的土地和劳动每年所得的全部产品”,他又称之为“总收入”(第二编,第二章,现代图书馆版, 第 271 页)。除了技术性的细节以外,这在实质上就同我们所说的“国民生产总值”的意思一样。从这个量中减去“维持⋯⋯资本的费用”,就是他的“净收入”或(重又是在实质上)我国商务部所称的“国民收入”。该时期的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讨论过这些定义——有些人,如萨伊,稍加修改就接受了它们;①另一些人,如李嘉图,②则对它们加以挑剔。

② 例如瓦尔拉。这样做稍微有点好处,那就是:生产三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这样就得到了较为均等的处理。我趁此机会顺便提一下人们不时力图在统计上估计人的价值。可是,人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最为杰出的成就之一却属于下一个时期,即欧内斯特·恩格尔的《人的价值》(1883 年)。

① 临到所讨论的这个时期的末了,有两个因素有助于开始这种讨论:第一是人们对收入统计的兴趣愈来愈大(罗伯特·D.巴克斯特的《国民收入》是在 1868 年出版的),第二是人们对所得税问题的兴趣愈来愈大,

特别是在欧洲大陆(A.赫尔德的《所得税》是在 1872 年出版的)。

② 这指的是英国的“古典作家”。该时期的欧洲大陆作家确曾较多地使用了收入一词。我们在上面第四章已经提到了施托尔希和西斯蒙第的著作。

① 我认为马克思指责萨伊犯了忽视折旧的荒谬错误是不对的。萨伊的全部意图是要强调“总量”概念的根本重要性。参阅《剩余价值学说》。

② 《原理》,第二十六章。这一章甚至在李嘉图本人读来也很别扭,以致他感到有必要插入一些限制性的脚注。但在查阅这一章时,读者在其最后一页(包括脚注)会看到,李嘉图成功地纠正了亚当·斯密所犯的一个错误和萨伊所犯的另一个错误。这一章的头四段似乎把一国的净收入限制在利润和地租上,而把工资看作是折旧费用。他为这种很容易使人产生误解的安排提出的理由是:只有利润和地租才构成能够产生赋税和储蓄的国民剩余[nationalsurplus]。但是利润,根据李嘉图自己的看法,并不是或不完全是可以自由支配的剩余,而工资,正如他自己所承认的,一般说来却包含有一些可以自由支配的剩余——这又是一个例子,说明李嘉图多么让人恼怒,他先是极力坚持一个命题然后又自己把它毁掉。但是这种论证指向了一

而且亚当·斯密以他显然认为是唯一的另一种方式表达了相同的事情: “净收入”或我们所谓的“收入”,是人们能够⋯⋯以个人或集体的名义,用来购买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品而不侵蚀资本⋯⋯的那部分收入。德国的赫尔曼和施莫勒给收入下的那一著名定义,依据的就是这一表述。①现代就什么叫作保持资本不动或维持资本展开的讨论——另一假问题——即源于此。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我们暂时脱离本题,简要地谈谈那场

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著名论战。这种满是灰尘的老古董竟还使我们感兴趣,其唯一的理由是:它是一个绝妙的例子,可以说明对于有意义的概念的讨论会怎样失去其意义,而陷入无谓的争论。就我们面前的这个实例来说,可以看出两种有意义的区别。一种区别产生于这样一个事实:即私营企业制度产生的收入按以下两种方式供消费之用,一是直接供“赚得” 收入的人们消费之用,一是间接供他们所“养活”的人们(例如儿童和退休的老年人)消费之用。有理由说,这两者的关系——在我们的例子中是(部分地)由人口的年龄分布所决定的——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事情,相反地,是社会经济生活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否有一些行业,为了某种目的或者为了所有的目的,应当看作是依靠营业过程中赚得的收入来“维持”的,例如, 是否应该这样来看待公务员,因为他们的收入就得自对其他收入课征的税款,有关这一问题的争论完全是有意义的。②另一种有意义的区别产生于这样的事实,即:由家庭直接购买和消费的劳动(或自然力)的服务,例如仆人、教师和医生的服务,在经济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于由企业购买和“消费” 并且从经济上说还须通过一个营业过程的劳动的服务所处的地位。这并不是一种不重要的区别(当然,后面这种服务以产品的形式最后也会达到消费者的领域),这一点从一个普通口号所充分表达的下述事实中可以很容易地看出来:后面这种服务是从某个企业的资本中支付的,而前面那种服务则是从某个家庭的收入中支付的。①只要仆人得到了工资或与之相等的实物,就不发生其他问题。而工厂工人得到了工资后,却还存在着出售他帮助生产的产品的问题,以及迟延、风险、折扣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全都是同工资本身的确定有关的。这样,这个区别的确同经济过程的结构有关,使分析家在分析途中的许多转折点上不能不考虑它(例如在分析工资基金说时,参阅后面第 6f 节)。

可以看出,这两种区别是彼此完全无关的:每一种区别都有自己的含义, 而与另一种区别无涉。但两者——还有其他许多混乱——都是由亚当·斯密留传给这个时期的作家的。在《国富论》“序论”的第一页,亚当·斯密极力强调“从事有用劳动的人和不从事有用劳动的人,究竟成什么比例”。由于篇幅所限,我必须让读者自己去弄明白,这段话虽然夹杂有一些无关的事

种利润加地租的整体概念(这与李嘉图通常的论证方式完全不同),马克思从中可能学到了一些东西。这种论证也指向了这样一种收入概念:这种概念可能有一些用处,而且实际上是深入一般人的心中的,即把收入看作是超过必需费用的剩余。

① 赫尔曼,参阅前面,第四章。古斯塔夫·施莫勒:《收入的理论》,载《全体政治学杂志》1863 年。

② 比较一下当代同国民收入统计有关的就下述问题展开的争论:公共行政管理部门是否应当被看作是一工业部门,以便使一个政府官员的薪金同譬如说一个汽车工厂的工人的工资在分析上没有什么区别。

① 正如即将指出的,这不应与靠派生收入(第一种区别中所指的)为生的人们的情况,例如退休老人的情况相混淆。

情,但实际上还是勾勒出了我们的第一种区别的意义。不过它说得很含糊, 而且还由于使用了“有用的”这个不明确的字眼而造成了许多混乱,使以后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虽然这个短语在《国富论》第一编中没有出现——的争论的价值受到了损害。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这一短语在第二编第三章又出现了;亚当·斯密受到了重农学派的影响,在这一章提出了他的“积累”理论。当然,他既不需要重农主义的只有使用在农业中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的命题,也不需要“重商主义”的只有使用在出口工业中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的命题。但是,把重农学派的酒倒掉以后,他留下那个瓶子,装进了他自己的酒:他把这样的劳动界说为生产性劳动,这种劳动“增加它所投诸其上的对象的价值”(前引书,第 314 页),并举工厂工

人的情况作为例证,工厂工人——正如他在说明时所指出的(同上,第 316 页)——是依靠“用来补偿资本[并加上利润]的那一部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而生活的;他把不给任何东西增加(交换)价值的劳动界说为非生产性劳动,并举仆人的劳动和“社会上某些最可尊敬的阶级”的劳动作为例证, 后者如国君“和在他下面服务的一切司法和军事官员”,“是靠其他人的勤劳所得的年产品的一部分维持的”。有两件事情是很清楚的:他掌握了我们的第二种区别;他把它同第一种区别混淆起来了。

第一个十分清楚地看出了这一点的人是马克思,他采用了我们的第二种区别,认为是亚当·斯密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结构中这样一个重要的因素, 并指出,在亚当·斯密的著作中,这种卓见是掩蔽在马克思认为是肤浅的、无论如何是与之没有联系的一些考虑之中的。①当然,没有人完全看不到这一点;大多数作家在分析劳动的需求时,都暗中或公开使用了它。但他们讨论这种区别本身时,就看不见它了,总是想到第一种区别。不仅如此。我们已经看到,这种区别也是可以有意义的。但是埋头“有用的”和“生产性的” 这些词所引起的联想之中,经济学家们便把注意力集中在哪些活动才值得给予这种尊敬的称号一类“问题”上。教师们和文官们不欢喜被称为“非生产性的”,感到——有时是正确的,有时是错误的——这个词带有贬义。①因此, 尽管人们日益感到这场讨论是徒劳无益的,并最终停止了这场讨论,但这场没有意义的讨论却成了十九世纪教科书中的一项标准内容。我们可以写一本厚厚的书来说明这场讨论的全部细节以及人们有时误用在这场讨论中的全部才智。但这本书只能达到一个目的,即表明经济学家是如何咬文嚼字的,不能区别真问题与假问题。②[熊彼特本想用小号字排印这个“论生产性劳动和

① 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中讨论斯密的学说时详细说明了这一点。在马克思看来,具有决定意义的区别是“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和不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之间的区别。但是从营业资本中获得报酬的劳动和从“收入”中获得报酬的劳动两者的区别更为可取一个仆人工作的时数可能要多于他的劳动“价值”所体现的时数,因而可能完全像工厂工人那样受到“剥削”。前者的雇主也可能获得一种剩余。继续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关键一点是这种剩余不一定要在市场上来“实现”。

① 每当现代经济学家为了国民收入统计的目的讨论应当在概念上如何对待政府雇员的薪金时,某种这样的感觉总是一再出现。

② 这场讨论引起了一场相关的关于生产性消费和非生产性消费的讨论。我们可以用西尼尔的以下说法(前引书,第 57 页)来说明这场讨论:“如果一个法官 其地位要求他维持一个每年花费 2000 英镑的家庭,

而他竟支出了 4000 英镑,那么他的消费有一半是生产性的,而另一半则是非生产性的”。于是“生产性消费”就是“使用某种产品来产生另一种产品”。人们时常提出这样一种想法,即:商品和服务并不是在进

非生产性劳动”的插话,以使一般读者能很容易地跳过去。]

  1. 质资本的结构。③在最为抽象的水平上,有关经济选择的分析—

—这实际上是我们从价值理论那里学到的全部东西——可以依据被称为“货物”的非特指的东西来进行,这种货物除了被欲求及稀少两种特点外,再没有其他的特点。然而,有理由认为:为了超越最为枯燥的概括,我们必须从我们对于现实的想像中,找出对经济选择的进一步的限制,例如包含在我们的“实际知识”中或正规一点说,包含在一定技术水平中的限制,在这种限制下,我们可以对最初的货物存量作一些转变,但不能作另一些转变。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假定有一定的欲望,有一定的技术水平,有一定的环境因素如土地和一定种类与质量的人员,以及有一定的用来开始的已经生产出来 的货物存量。但这还不够。这种初始货物存量既不是同质的也不是无组织的一堆东西。它的各个不同部分是相互补充的,一旦我们听到厂房、设备、原料和消费品的时候,我们就会知道它们是如何相互补充的。在这些成分中, 有一些是在我们能够运用其他成分以前就必须拥有的;经济行为之间的各种连续或迁延硬挤了进来,进一步限制了我们的选择;而它们如何限制我们的选择,则根据我们赖以进行生产的货物存量的构成而有很大不同。①我们可以这样来表达这一点,即:某一时刻存在的货物存量,是一个结构量[a structured quantity]或一个在其内部展现结构关系的量,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经济过程后来的进程。

为了纯理论的目的,我们自然是希望把这些结构特征归结为尽可能少和尽可能普遍的几个特征,在逼真得无法令人驾驭这个昔拉巨岩和简单得令人乏味这个卡利伯底斯大漩涡之间,尽我们最大的能力来走中间航线。当然, 自从坎梯隆和魁奈开始建立科学模型的时代以来,经济学家就已经知道了这一切。在上一章,我们已经窥见了“古典”时期的作家在分析经济过程的结构特征时是如何——犹豫地——迈出最初的两步的:一步是承认资本是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另一步是采用了重农学派的(坎梯隆和魁奈的)“垫支”概念。我们现在必须在这个分析中填进另外一些更为重要的因素,由此而构成通常所谓的资本理论。

我们将不得不吃力地通过另一个文字争论的泥淖,读者无需为此而担忧。资本理论确实因此而享有一种其他学科很少享有的名声。人们总是问这样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资本是什么?某些人试图通过推测 caput , capitale, xεϕá?alov 等词的原意来回答这一问题。西尼尔甚至认为:“‘资

入消费它们的家庭领域之后立即永远离开经济过程,而是在那里“生产”这些家庭成员的生产性服务。在我们的时代,这种思想已为里昂惕夫所采用,在他的体系中,家庭被当成一种行业,它像任何其他行业一样,进行生产性消费。

③ 某些读者会感到这一小节很难读。该小节试图说明对物质“资本”在经济过程的逻辑中所起作用的一种不落常套的看法,这可以压缩为这样一句话:从分析的观点看来,资本意味着一组限制。这一点马上就会看得很清楚;我相信读者如果耐心来掌握这一小节,是会获益的。

① 欧文·费雪把某一时刻存在的各种财富的存量称为“资本”(《资本和收入的性质》,1906 年,第 52 页)。他成功地证明:从根本上说,所考察的这个时期的大多数(如果不是所有的)作家给资本下的定义归根到底都是如此。这里我们将不采用费雪的概念,而只是使用斯密的“存量”这个极好的名词。由此而可以比较容易地把它同“资本”一词的其他各种意义区别开来,而毋需每次都加上“在我们所说的意义上” 这几个字。

本’一词被人作了如此不同的解释,以致令人怀疑,它究竟有没有普遍公认的意义”(《大纲》,第 59 页)。从某种意义上说,情况确实如此。①但情况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第一,个别作家在概念形成上所犯的错误相对他说是很小的,如果他们的分析意图表现得足够清楚的话,我们可以不管这些错误;第二,想要有一个单一的、适用于一切目的的资本概念,是产生一切无谓争论的根源,我自己没有这种愿望;第三,许多作家想要把“资本”—

—这在他们的分析中是有用的——同一个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一方或负债一方大致等同起来,这种愿望同样是没有根据的;第四,许多作家有时在物质资本概念与货币资本概念之间摇摆不定,下一个脚注将提及这一点。在其他方面,事情则要比表面所看到的简单得多,因为实际上只有一个占支配地位的分析目的要描述,这实际上是所有的大经济学家所要达到的目的。

资本既然是生产的一个必要条件,所以它是由货物构成的。①而且,它同我们所说的初始存量一样,是货物存量。但它也不同于我们所说的初始存量,不包括某一时刻存在的一切货物。“古典作家”这样来把他们的资本同这些货物区别开来:第一,从其中除去自然因素(虽然不把像沟渠、篱笆等等一类的“改良”除去);第二,从其中除去生产性劳动的生活资料以外的一切消费品。让我们稍停片刻来说明这一点。

首先,必须懂得:把某一时刻存在的财富存量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资本,另一部分不是资本,这是用来描述我们在上面所称的货物世界的结构或货物世界的内部结构关系的一种手段。第二件应注意的事情是:把自然因素排除出去,其结果是在劳动之外确立了另一个“原始”生产要素,虽然许多人,特别是李嘉图派的成员未能认识到该要紊的重要性。剩下来的便是已经生产出来的货物的存量。但是,第三,这种已经生产出来的货物的结构, 又可以用无数方式进一步加以区分,其中两种区分方式有如下述。

一方面,如果我们想要把从技术意义上说是必要生产条件的那部分货物划分出来,我们就得到了已经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或庞巴维克派的所谓中间产品的概念。可是,英国“古典作家”及其大陆信徒的理论图式的显著特征之一是:他们是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理解“必要生产条件”一词的,它包括在生产过程中维持工人生活的消费品。没有什么逻辑的理由不能把在生产过程中维持地主生活的消费品也包括进去——西尼尔甚至把维持资本家生活的消费品也包括了进去——但实际上李嘉图派多半不把这些包括进去,因为他们

① 读者若对经济学家使用这个名词的历史感兴趣,可参阅欧文·费雪(前引书,第四章,第二节)或庞巴维克的大著第二卷讨论资本概念的那一章。

① 但是,即便是最坚决地赞成物质资本概念的那些作家,有时也不知不觉地误入货币资本概念的领域。特别是,李嘉图和约翰·穆勒写的一些句子,有时只有在意指货币资本时才有意义。车尔尼雪夫斯基在《作为科学看的政治经济学》(1874 年)一书中注意到了这一点,并对此作了评论。读书详细分析了穆勒的《原理》,而且我认为是第一次注意到了这一点。在穆勒的信徒福西特的《手册》中,这一点更加明显。对穆勒来说,资本是“花费”在原料上的,从一个手转给另一个手,从一个工业转给另一个工业,从一个国家转给另一个国家,这不由得使人认为他心里想的是差额而不是货物。当然,人们可以这样来回答:货币额可以认为是代表货物的;而且,特别是根据当时的理论研究方法,货币过程最后都可以还原为“实物”过程。但是这种还原往好处说也只是危险的近路,忽视了货币机制可能带来许多根本问题。因此,即使经济过程的实质在事实上能够用实物来作出令人满意的描述,我们还得指出:在资本理论中以及在别的地方, “古典作家”试图用实物进行基本分析,是严重的迷失方向。

的图式使得他们不把地租当作一种生产要素。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想要把某一时刻存在的处于营业过程中或为营业目的服务的——或如亚当·斯密所说,“预期得到利润的”——那部分财富划分出来,那么,除了厂房、设备、原料和“生产性劳动的生活资料”以外, 我们还得要把其他的项目,特别是下列二者包括在内。一是另一部分消费品

——它们同包括在必要生产条件中的那部分消费品部分地相重叠——即还掌握在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手中的消费品,而不问是谁(工人还是资本家) 将去购买它们。另一个项目是手头掌握的现金。这种区分虽然并非没有意义, 却不能在此处讨论。所能说的只是:这种区分并不比另外一种区分更加正确或者更加错误。两者都是为有关的分析目的服务的;也就是说,两者在描述现实的有关方面都是有用的。但是我们将坚持第一种区分(广义的“必要生产条件”),因为它同我在上面所称的该时期占优势的分析目的,特别是同约翰·穆勒所总结的工作关系更为密切。马克思也许会支持我们所作的选择。他十分赞成第一种区分。他认为第二种区分除了复写资本家所看到的表面事实外,不能为任何的目的服务。

以上所述,除了细节以外,再现了亚当·斯密实际上是如何把资本划分出来(《国富论》,第二编,第一章)并列举其主要组成部分,从而“构成” 他所谓的“任何国家或社会的总资财”。他(和马尔萨斯)没有把工资货物或劳动者的生活资料明确包括进去,这没有多大关系。因为他在论证时总是显得好像他已将其包括在内。①还有,所描述的资本概念相当好地代表着大多数领导人物的用词。例如,李嘉图给资本下的定义是:“资本是一个国家在生产中所运用的那一部分财富[着重号是我加的],是由使劳动生效所必需的食物、衣着、工具、原料、机器等等构成的”(《原理》,第五章)。这同西尼尔的定义实质上没有什么不同:资本是“运用于财富的生产或分配中的一种财富,是人类努力的结果[如他在稍后几行所解释的,其意思是“劳动、节欲和天然因素的结果”,或者简单说来就是人类生产出来的财富]”。这同约翰·穆勒的有影响的一段话也没有什么不同:“资本之于生产,就是提供工作所需要的房屋、保护、工具和原料,并在生产过程中供养工人及用其他方式维持他们的生活⋯⋯。作这种用途的一切东西⋯⋯都是资本”(第一编, 第四章,第一节)。②马克思除了按照他的把经济学和社会学结合成一体的原则,将资本一词限于指资本家拥有的东西(同样的东西,在使用它们的工人手中就不是资本)以外,并没有给这个定义增添什么新东西。

可是,“资本之于生产”意味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工资资本与其余资本——我们将称之为技术资本——的区别很容易浮现在我们心中,一个描述两者之间数量关系的系数也很容易浮现在我们心中,这个系数显然肯定是资本结构的最重要特征之一。然而,最后还是由马克思用许许多多文字指出了这一点,并且明确引入了这样一个系数。他用不变资本一词(c)来表示我

① 参阅,例如,《国富论》,第 316 页[现代图书馆版]。亚当·斯密还把“所有 社会成员后天获得的有用能力”包括在内(这个先例得到了广泛仿效,罗雪尔甚至把“德行”也包括在内),对此毋需另加评述。因为亚当·斯密的这种做法完全没有产生什么影响。可是,要注意它同“土地改良”相类似,后者可能暗示了马歇尔的准地租概念。

② 这个表述中所包含的对劳动价值论的仅仅是口头上的让步(上面已经指出),是很容易纠正的。

们刚才所说的技术资本,用可变资本一词(V)①来表

示我们刚才所说的工资资本,并选定

c

c + v

这个比率作为结构系数,他称

这一比率为“资本的有机构成”。②决不应低估明确引入这样一个系数的功绩。但是,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的作家们,并非没有认识到工资资本在总资本中的特殊作用。以下事实充分表明了这一点,即工资资本不仅等于马克思的可变资本,而且等于“古典学派的”工资基金。再者,无论是李嘉图还是穆勒有时都无意中使用了马克思的概念:他们有时写的是“流动资本”, 实际指的却是“可变资

本”。①

显然同样需要分析技术资本的内部结构。这一点重农学派看得很清楚, 他们的各种“垫支”被亚当·斯密代之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区别。他把固定资本界说为所有者通过持有(使用)

它而能获得利润的资本,如厂房和机器;把流动资本界说为所有者通过“放弃”它(使其周转)而能获得利润的资本,如原料。李嘉图认为在亚当·斯密的这种常识性的普通区分的背后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因而他抛弃了这种区分。②让我们试着重新表述一下他的思想。

很显然,李嘉图关注固定资本问题,是由于这样一个事实,即除非各行业都使用“相同比例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否则,固定资本的存在便会使产品的交换价值不符合劳动数量规律。他还显然毫无困难地觉察到了另一个事实,即为了不扰乱劳动数量规律,各行业的固定资本还必须具有相同的耐久性。然而,最后他也觉察到了另外一些事情,即不同行业使用的固定资本的不同耐久性类似于不同种类的流动资本(如农民的种子和面包师的面粉)的不同周转率。我们由此而可以看到三个截然不同的事实,乍看起来, 它们只有这样一个共同之处,即它们都妨碍劳动数量规律起作用。

随后,几乎可以说是在天才的灵光一现之下,他看出了这三个事实妨碍劳动数量规律起作用是由于一相同的原因,换言之,他看出了这三个事实中具有一相同的基本因素,即投资与生产出相应的消费品之间的时间距离。①

① 他用所体现的劳动来表示这两者。但由于他的系数总是指向一定的时刻,所以也完全可以用货币价值来表示。应当注意:两种尺度都具有完全的意义;特别是,都只在完全均衡的状态才能作不同时期的比较。马克思采用这两个名词(以及我们在此处不能接受它们)的理由是:在他的理论中,技术资本只把它本身的价值转移给产品——或者说,在生产过程中,用所体现的劳动表示的它的价值保持不变——而工资资本则好像是在生产过程中增大起来,这是由于工人在它所体现的劳动之上增加了劳动时数。

② 劳动时数这个次元在分子和分母中都存在,可以消掉,因而这个系数就是一个纯数[purenumber]。但这个系数的组成部分是价值而不是物质量,这仍然是值得记住的。

① 例如,李嘉图在《原理》第一章第四节写道:“在一个行业中可以用作流动资本,即是说[着重号是我加的],用来维持劳动的资本很少 ”。另外一些例子可以在第三十一章找到。

② 参阅《原理》,第一章,第四节,脚注 1。这个脚注——它实际上说,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是不重要的——读起来很奇怪,因为整个第四节论证的都是固定资本问题。但我们通过重新表述他的思想,可以看得很清楚:他的意思只不过是说,亚当·斯密所作的区分未能把有关的主要之点表示出来。

① 我称这为天才的灵光,不一定意味着我赞同依靠这种天才的灵光建立起来的资本理论。为了澄清一段非常重要的学说史,我在此刻完全不加批评。因此,正像把这当作自己的理论的 F.W.陶西格那样,不承认这个理论的奈特教授也会接受我的解释。在此刻,重要的是要看出李嘉图的分析和庞巴维克的分析之间的关

就周转期的差异来说,人们很容易看出:(在李嘉图看来)用作种子的小麦和制作面粉的小麦之所以完全不同,是由于它们各自成为面粉的时间距离不同,**而并非由于任何其他原因。**但是人们却不那么容易看出,各种固定资本货物和不同耐久性的资本货物的存在对生产过程从而对价值产生的影响,同周转率产生的影响是一样的,因为它也可以看作是时间距离或周转率的不同产生的影响。例如,设想有一架机器是以李嘉图的方式仅仅由劳动在一天之内生产出来的。假定这架机器可以使用十年。在这十年期期,这架机器或它所体现的劳动,恰如原料或半成品那样,逐渐变成消费品。这架机器所“包含”的每一天劳务,按一定顺序提供,像地下的种子那样变化。这一定的顺序便限制了经济决定或行动,就像农民必须等到种子长成庄稼才能作经济决定所受到的限制那样。因此,正像李嘉图在上面提到的脚注中所指出的,实际上,至少是在最为抽象的水平上,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也没有明确的分界线。两者都不过是未成熟的消费品(的组成部分),即中间产品,或像陶西格在大约八十年后所称的那样,都不过是“未完成的财富”。或者说,两者都可以“分解”为储藏的劳动——这是詹姆斯·穆勒所使用的术语,它很好地表达了李嘉图的意思,并且也是在大约八十年以后,再次被维克塞尔所采用①——不过我们不应忘记,体现在各种货物中的储藏劳动的各种集合体,在它们所属的时间顺序中,具有不同的时间距离指数或地点指数。

因此,李嘉图的初步资本分析产生了有关技术资本的时间概念,②时间成了统一技术资本的所有特殊形式的要素。那些赞成劳动数量价值理论的人士,可以不无几分理由地宣称,李嘉图由于使该理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 对于具有不同时间指数的劳动数量来说是正确的,因此而挽救了该理论。那些接受庞巴维克资本理论的人士,也可以不无几分理由地宣称,李嘉图把一有害的价值理论转变成了一有益的资本理论。不管怎么说,就这类问题而言, 李嘉图显然是庞巴维克的先驱。这并不是说李嘉图的资本理论是完善的,或他看出了其天才灵光的所有含意。特别是,他忽略了其天才灵光的所有短期含意。③而且,虽然他研究了流动资本转变为固定资本的各种情形(最重要的一种情形见他“论机器”那一章),井偶尔触及到技术资本世界内的多种关系(如果想透了的话,“李嘉图效应”便提供了一个实例),但是,他和大多数“古典作家”一样,太喜欢把时间顺序看作是技术资料,而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耐久性和一般说来不同种类的资本货物数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工资资本和非工资资本之间的关系,都取决于并又反作用于工资率、劳动效率、利息率以及其他因素。但这只不过是以另一种方式重新表述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李嘉图的理论只不过是一初步的概略,我们无论是在赞扬他的功绩时还是在批评他的功绩时都必须时刻牢记这一事实。

系,这是奈特和陶西格两人都加以强调的。

① 更精确地说,维克塞尔说的是储存起来的劳动和土地的服务,并应加上以前积累的服务。

② 如果把他的思想路线——在这方面他只提供了一些片断——贯彻下去,直到得出其符合逻辑的结论,则我们甚至可以说,他的分析包含了技术加工资资本,把所有的物质资本都分解成了工资资本,或者毋宁说分解成了一种一般性的生存基金。这种思想在詹姆斯·穆勒的《大纲》中表现得更为明显。然而,明白承认这种思想的乃是杰文斯和庞巴维克,虽然在各种工资基金理论当中,有一种暗中包含了这种思想。

③ 例如,在短期内,固定资本就像“土地”那样起作用。

  1. **西尼尔的贡献。**在这一小节我们要注意两个非常奇怪的事实。一 方面,西尼尔认识到,李嘉图是在与亚当·斯密不同的意义上使用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两个术语的(《大纲》,第 62—63 页)。但他却完全未注意到李嘉图的资本分析所具有的真正意义,而只是在那种差别中看到了对这两个术语非同一般的使用方法,认为应该谴责这种使用方法。另一方面,尽管他完全未能理解李嘉图的分析,他实际上却从两方面向前推进了这种分析。这是一极好的事例,表明我们是如何跌跌撞撞地向前走的。

首先,西尼尔的第三个假定或基本命题为:“劳动以及生产财富的其他工具的力量,可以因把它们的产品作为进一步生产的工具而无限增加。”该命题可能是从约翰·雷那里得来的,在劳动的力量之外又加上了“生产财富的其他工具的力量”,从而改进了李嘉图的理论。但它还增添了另外一些完全超出李嘉图分析范围的东西。在李嘉图看来,时间因素能使价值背离劳动数量规律,是由于时间因素妨碍了那些周转较慢的资本的产品的供给:其产品需要较长时间到达市场的人,“必须”为此而得到补偿。然而,根据西尼尔的说法,周转较慢的资本的产品之所以价值较高,并不仅仅是由以下事实

(如果是事实的话)造成的,即:每隔一年赚取 100 镑利润在经济上并不等

于每年赚取 50 镑利润。例如就相同数量的劳动来说,两年的投入赚取的利润之所以不止二倍于连续两个一年的投入赚取的利润,是因为如果第一年的产品用来当作进一步生产的工具,这种劳动的生产“力”从而其产品便会增加。在李嘉图那里,一种产品的实际价值不会仅仅因为相同数量的劳动在一个两年过程中比在连续两个一年过程中生产的数量多而增加。但在西尼尔那里, 产品的实际价值却会因此而增加。①由此而完全改变了这件事情的面貌,径直指向了庞巴维克。顺便说一句,庞巴维克对西尼尔的理解程度并不高于西尼尔对李嘉图的理解程度,但他却向前推进了西尼尔的资本分析,正如西尼尔向前推进了李嘉图的资本分析那样。就这一点来说,假如我们注意到把一种产品当作进一步生产的工具完全可以称为“迂回地”地使用这种产品,则西尼尔和庞巴维克之间的关系便会显得特别明显。唯一的区别是,西尼尔只是说,这样使用产品,劳动的生产力会“无限”增加;而庞巴维克则增添了这样一个假说,即随着生产过程的“长度”不断增加,劳动生产力的增长速度会逐渐降低。

其次,西尼尔提出了忍欲资本理论。西尼尔的名字流传至今,主要就是因为他作出了这一贡献,但该贡献(忍欲)作为一项分析上的成就,其重要性却远远小于刚才讨论的那一贡献(把产品当作进一步生产的工具)。西尼尔的忍欲也可以分为两个不同的方面。

一方面,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我们决定用我们所谓的技术资本构成要素的时间指数来分析技术资本的结构,则我们想要强调的是:这些构成要素(即各种资本货物)具有不同的周转率,或者说,它们的产品要经过不同的时间才能到达市场或“成熟”,而这种不同的时间总会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反映在生产成本表上。只要是这种意思,就最好是使用后来由麦克文提出来而被马歇尔所采用的“等待”一词。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采纳的理论是,技术资本是“把收入转变”为某种东西的结果,

① 下述事实不会带来什么困难,即:得自两年过程的较多产品的价值,不一定大于得自连续两个一年过程的较少产品的价值。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使用两年过程了。

这种东西预期在将来可以产生收入,而要做到这一点,这种东西就必须永远退出收入领域,如果采纳的是这种理论,就最好是使用“节欲”

一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保留这个词,用来指储蓄的心理成本, 或者如果储蓄与投资很接近的话, 用来指资本货物的心理成本,因为以往的储蓄被投入了资本货物。因此,这种心理成本因素也就类似于劳动的“心理成本”,即后来所谓的“负效用”。再进一步,便可以把节欲本身—

—而不是储蓄,也不是产生于储蓄的资本货物——看作是一种生产要素。① 这便是人们一般所理解的西尼尔的节欲的意思,本书也将采用这种意思,尽管他自己的定义表明,他还想使节欲这一概念包含上面所谓“等待”的意思。

当然,正如人们早已认识到了储蓄的作用那样,人们也早已认识到了严格意义上的节欲一词所指的是什么。亚当·斯密的节俭或节省指的就是节欲。1776 年以后写作的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讨论过节欲,尽管井非所有的经济学家都同意亚当·斯密在节欲问题上的全部观点。节欲还进入了像劳德戴尔和马尔萨斯那样的反储蓄论者的理论图式。李嘉图的图式考察的是等待而不是节欲,但正如我们的解说所充分表明的,该图式无论如何都需要这种概念上的补充。然而,实际上这一概念是由里德,特别是斯克罗普所正式确立的。斯克雷普在这方面相对于西尼尔而言所处的地位,正如约翰·雷在有关把生产要素的产品当作进一步生产的工具而可以增加生产要素的生产力的假说方面相对于西尼尔而言所处的地位。这里并非要贬低西尼尔的主观独创性,但应该指出,西尼尔在客观上只不过使一种已有的理论趋势臻于成熟而已。在约翰·穆勒和卡尔尼斯的推动下,以及在某种程度上马歇尔的推动下,节欲分析在英国的经济学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尽管在其他国家的经济学中从未扎下根。不难猜想,为什么马克思和拉萨尔会在各自的著作中猛烈攻击节欲,认为节欲一词具有辩护性。但这一点最好还是在下面讨论利润的那一节来论述。

  1. **约翰·穆勒关于资本的基本命题。**我们评述约翰·穆勒在其《原 理》第一编第五章中提出的四个相互关联的有关资本的命题时,可以很方便地提及有关“古典学派”资本理论的另外一些论点,并可以重述一些论点。

“其中第一个命题是,工业受资本的限制”,尽管工业并不总是发展到那一极限。不过,劳动就业总额并不受资本的限制,因为劳动就业总额还可以依靠“收入”而增加。约翰·穆勒错误地认为,工业受资本的限制① 意味着“资本的每一次增加⋯⋯都能够使工业的就业人数增加;而且这是没有任

① 究竟称这个要素为“主要的”要素还是“次要的”要素,关系不是很大。西尼尔称其为次要的要素,但后来人们则趋向于称其为主要的要素。

① 在这一章第一节的末尾,穆勒利用这个命题来反对他所认为的有关实行保护性关税的结果的一种流行的谬论。请读者注意真理与谬论的这种奇怪混合,它极好地说明了经济论证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即人们常以一种不能允许的方式来利用无可争辩的自明之理,从而得山一个本来应当是错误的但实际上却井非(完全)错误的结论,之所以能够如此,是因为可以用与论证的逻辑没有关系的真理因素来限定所得到的结论。很不幸,由于篇幅有限,我们不能详细解释这一点。穆勒并不是骗子。但是他所说的那段话却为一种著名骗术提供了例证,这种骗术是:使某一与政治有关的结论在表面上得自于一种显而易见的真理,从而巧妙地使政敌处于大傻瓜的地位。

何限度的”(第 3 节)。若加以仔细陈述(并适当强调“能够”一词),则可以证明,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而且用该命题反对马尔萨斯、查默斯和西斯蒙第的看法②(他们宣称,“财富”在任何时候不仅受生产力的限制,而且还受经济体系的消费能力的限制)是完全正当的。不过,该命题应该称为附加命题——我们或许可以称其为“无障碍定理”

——因为它并非推论自工业受资本的限制,而且,虽然穆勒为反对那三位作家的观点所作的论证就其本身来说是成功的,但对于证明这条定理来说却还有很大距离。此外,只有当该命题能容纳技术资本和工资资本的总和时, 该命题才有意义。但穆勒却限定该命题只能容纳工资资本,结果他所要为之辩护的命题只不过是:假如其他一切条件不变的话,则“指定用来养活劳动者”的那部分资本,便可以无限增加,而不会造成劳动者找不到工作的局面。

①这样的命题要么是毫无价值的命题,要么是假命题。一个很有趣儿的问题

是,穆勒为什么要这样残害一个肯定在他视野之内的命题。②答案不会是,在短期内,技术资本是特殊货物的集合,其种类和数量为已知数。穆勒并不想写一本短期分析著作。

答案似乎是,尽管他当然并非不知道技术资本和工资资本的关系是可变的,但他在原则上——即在论证根本性问题时——却倾向于理所当然地把这种关系看作是技术上固定的关系,倾向于忽视技术资本和工资资本之间的可替换性,这种可替换性的性质和重要性虽然已为巴顿和朗菲尔德所强调,但穆勒并不十分清楚。正是由于这一原因,他才(像李嘉图一样)感到很容易照着亚当·斯密的样子,谈论指定用来养活劳动者的“那部分资本”或基金, 也就是谈论工资基金。让我们立即指出,由此可见,所谓工资基金说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征,即这种基金是一种已知数的隐含假设或至少是提示,依赖的只不过是原始技术。③

当我们考察穆勒有关资本的第二条基本原理即资本可以通过收入转化为资本而增加时,我们便迈出了理解工资基金说的另一步。该定理论及的是产生资本的源泉,认为资本“产生于储蓄”。我们已经知道(参阅前面,第五章,第 6 节),“古典”经济发展图式由于过高地估计了资本增加的重要性, 过高地估计了(自愿)储蓄在这种增加中所起的作用,所以是有缺点的,还有,“古典作家”在极力强调经济机制的重要性时,往往把储蓄决定和投资决定看得过于一致。他们认为,这两种决定虽然从来不是完全同一的,①却趋

② 穆勒没有能把巴顿加上。

① 在同一段话中,穆勒谈到固定在机器、建筑物等东西上面的另一“部分”资本时,无意中使用了非物质资本概念。固定在机器上而不是存在于机器中的资本,按他自己的定义来说,不能算是资本。

② 这个定理应为:从长期趋势看(即是说,忽略暂时干扰的影响),即使利息不断下降,投资机会也是无限的,可能只会受到制度方面的限制。劳德戴尔、马尔萨斯、施托尔希等人否认这个定理,但约翰·穆勒当然是接受它的,因而他没有理由不用那么多的文字去说明它,特别是因为它已经由詹姆斯·穆勒陈述过了。

③ 可是,穆勒驳斥马尔萨斯的论点所依据的,并不像凯恩斯勋爵似乎所相信的那样(《通论》,第 364 页。

[中译本,第 309 页]),是这一点,或工资基金说的任何其他部分。

① 他们所等同的,实际上是储蓄(曲线)和可贷资金(曲线):除了在严重萧条的时期外,所储蓄的货币实际上都用于实际投资或投资于在储蓄者本人的企业或投资于别人的企业;对他们来说,除了储蓄之外, 可贷资金没有其他来源——他们在讨论根本原理时,从来不考虑银行信用创造的货币。

向于一致,而把可能介人它们之间的一切东西排除在外,②从而储蓄会无条件地使得个人和国家变富,而支出则会无条件地使得个人和国家变穷。像萨伊一样,穆勒重申了这一切;换言之,他重申了——甚至更加强调了——杜尔阁和斯密的资本形成理论。③

然而,他怎么能够认为(显然他是这样认为的)——也同占统治地位的传统相一致——储蓄,并且单单是储蓄,必定会一成不变地、“没有指定限度地”不仅增加总资本,而且也增加工资资本,即工资基金?没有立即产生什么困难,因为必须首先生产出固定资本,而指定用来生产它的劳动是用新增加的储蓄去补偿的。只要投资的行为足够紧紧地跟在储蓄决定之后,则轮子一开始转动,对生产性服务——让我们姑且假定这种服务只是归结为劳动服务——的需求就会立即增加到新增储蓄额的全部数量。就是说,工资基金增加了,以便在这个数额内,“给予劳动以额外的就业,或[增加工资率,从而等于]额外的报酬”,①这就意味着,要么有较大的总产量,如果涉及的劳动者以前是失业的话;要么劳动在同一“总产量”中获得较大的份额,如果必须把他们从其他行业中吸引过来的话。

但是,就从这种就业中产生了新的技术资本而论,当所有的调整已经作出以后,事情看起来就显然可能完全不同。我们可能面对一种不同的“资本有机构成”,可变资本或工资基金的绝对额甚至可能会减少。再者,忽视穆勒所想的只是短期效应这种可能性,我们可以再次依靠以前提供的解释:像“古典学派”的所有领袖一样,他把技术资本与工资资本之间的关系看作是已知数,从而储蓄最终会按相同的比例增加两者。如果真是这样,②那时,也只有在那时我们才能谈论这样一种工资基金,它的意义不是这样:工资收入总额是在与任何其他经济数量(例如“预定用来”购买摩托车的钱数总额) 相同的条件下单独确定的。机器代替工人的事自然没有被忽视。但除马克思外,它被当作一种特殊情况,属于不同的区划,从来没有被这个理论总体予以有机地吸收。那时,只有在那时——即是说,凭借由于他们技术的原始性所强加于“古典学派”的一种假设——以下一点才是真实的: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水平下,“对劳动的需求”(意思是对生产性劳动的需求,以别于从收入中支付的或从预定用于维持这种劳动的资金中支付的劳动),只有通过储蓄和动用储蓄才能增加和减少,①这实际上等于说将或多或少的资金“预定用于”此目的。或换句话说,工资基金是一种特殊的基金或总金额,因为它

② 在这一点上,马尔萨斯完全同意流行的观点。例如多看他的以下措词:”过度节省或(着重号是我加的) 将收入转变为资本 ”(《原理》第 369 页脚注)。

③ 可是,这一点必须加以斟酌,穆勒直率地承认(第 2 节),许多人是靠资本(不是靠资本的收益)维持生活的,他们什么也不生产;生产工人有着所谓非生产性消费。如果储蓄提供用于非生产性消费的资本那就不能不加限制地主张说,它使社会“富裕”了,因而也就不能说储蓄同用于维持和帮助生产性劳动的支出是同义语。

① 这在穆勒自己的表述中一般意味着新增储蓄中有一部分被用在非生产方面;参阅上一个脚注。

② 严格说来,情况决不会是这样。因为,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储蓄必然影响利息率,而利息率又必然影响资本的周转率,即技术资本与工资基金之间的关系,以及技术资本的结构,只有极少数情况是例外,在极少数情况下,资本周转率实际上是由技术必要性单独确定的,例如是由播种与收获之间必须经过的时间确定的。

① 我不再重复必须作出的其他各种假设,这些都已经指出过了。

的大小和变动是由一特殊的直接原因即过去和现在的储蓄决定的,任何其他因素只有通过储蓄率才能影响它。

当然,“古典作家”不会吝认,储蓄卒本身、从而工资支付总额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其中某些因素又受到储蓄率的影响。此外,他们不会否认, 工人实际获得的工资货物的种类和数量还取决于其他许多因素,这些因素不是由储蓄率单独决定的。但是他们会答复说,像利润率那样的因素对工资基金只有间接的影响,从而他们的原理在形式上仍然是正确的;而直接影响工人所得货物的因素,例如社会生产力水平,则被假设为给定的。可是,读者会注意到,这只不过意味着揶揄反对音。当然人们总是可以说:“给定 A、B、C、⋯⋯,则 y 取决于 X ’——凯恩斯经济学恢复了这种作法,里昂惕夫教授称为“内含推理”。简单化可能成为丑化。丑化可能具有意识形态上的偏见,虽然没有理由怀疑穆勒有这种情形。

我们无需赘述穆勒的第三个命题。它的大意是,储蓄并不减少消费。这里穆勒仍是维持杜尔阁和斯密的传统;事实上他这样做只是更加强调了:储蓄者进行储蓄,将他本来会消费掉的钱或其等价物交与某些生产工人,从而使所储蓄的钱“完全”与没有储蓄的钱“一样快地”花在消费品上[着重号是我加的;斯密走得没有这么远。熊彼特]。②但是穆勒“关于资本的第四个基本原理”确实需要我们作一番评论。这条原理是:“对商品的需求不是对劳动的需求”(第 9 节)。让我们首先排除可以归之于这一命题的一种表面上的意义。当然,可以说,对商品的需求包含有对劳动的引致需求,但它决不单单是对劳动的需求,对个人服务的需求才是对劳动的需求。但这不是穆勒的原意。他的原意包含在一种混乱而错综复杂的讨论之中,使他的追随者同他的反对者一样困惑不解。为了简单起见,我只说明我所理解的问题的核心。

工业雇主对劳动的需求,无疑地来自预期的消费者对正在生产的商品的需求。在很高的抽象水平上(此时只有根本的意义才算数),强调这种联系先于任何其他联系那是完全正当的。这不仅同十九世纪最后几十年的理论家

——特别是那些强调“归属”问题的理论家——自然持有的观点是一致的, 而且同那个时期像萨伊这样的经济学家的观点也是一致的,这些经济学家提出了这样一种学说,即生产与分配最终可以归结为服务的交换。从这种观点看来,说对商品的需求就是对劳动(以及其他生产性服务)的需求,或者像 赫尔曼所说的,真正的工资基金或劳动支付来源是“消费者”的收入,这样说是没有很大害处的。但是这种推理决不应——像有些人做的那样——用来攻击穆勒的立场。

因为在较低的抽象水平上,应当考虑到消费者对一种商品的支付,一般不是对进入这种商品的生产中的劳动的支付。消费者的支付至多使制造商能 够更新他的资本,一般还有所增添。为了实际做到这一点,在这一过程中还 必须插进一种不同的决定,即制造商作出进行储蓄、至少是不动用储蓄的决

② 我们无论怎样经常强调以下一点也不过分:不现实地忽视中间步骤,是对这一理论所能提出的唯一指摘。在最坏的情况下,这种理论可能是错误的。但它并不像某些庞巴维克分子似乎相信的那样,包含有逻辑错误。当然,并非每一种储蓄行为都一定会使技术资本增加。

定。正是这种决定——而这不应被视为当然之事——可以说是在轮子的下一次转动中会“有利于”劳动,而不只是消费者的购买决定。以上我们分析了事情的先后顺序,即分析了一种过程中各个连续的步骤,这一过程只有通过一系列适当的决定,才能按递增的、递减的或不变的速度不断地运行。

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完。如果我们确实假定,消费者的储蓄被迅速地变成雇用劳动的资本,那就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劳工界会进一步获益,而且如果收入获得者也进行储蓄而不购买消费品,则对劳动的需求还会增加。因为,暂已不考虑工业必须由生产资本家和地主所消费的货物转变到生产工资货物所造成的扰乱,这一方面会增加“预定用于”维持生产性劳动的资本数量,另一方面不会造成产品需求不足。于是我们可以想像储蓄是因为收入获得者将货物而不是货币交给生产工人而发生的:因而货物像以前那样被生产出来并找到购买者,而工人阶级则额外会得到储蓄者的一部分收入货物。如果收入获得者不进行储蓄,而只将他的消费者需求从商品转为个人服务,那么,只要他继续这样做,这个增加额就会长期存在。但是如果收入获得者进行储蓄,则直到他决定动用相应数额的储蓄以前,这个增加额就会继续存在。所有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不好理解的或不合逻辑的,这一模型的用处或现实性当然是另一个问题,但是不应忘记,即使我们认为这一段的推理是不能接受的,前一段的论证也仍然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