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推理与直言命题的换位推理

推理是逻辑所研究的主要的思维形式,或者说,逻辑主要是关于推理的科学。推理是由命题构成的。命题的逻辑性质以及命题之间的联接方式,对推理具有决定的意义。

一、推理的基本知识

(一)推理的定义和结构

推理是由若干命题得出一个命题的思维形式。例如:

  1. 所有的偶数都是能被 2 整除的,

8 是偶数; 所以,8 是能被 2 整除的。

  1. 金是能导电的,

银是能导电的。铁是能导电的。铜是能导电的, 锡是能导电的。

金、银。铁、铜、锡都是金属; 所以,所有的金属都是能导电的。

都是推理,因为它们都是从若干个命题出发,借助一定的形式,得出一个命

题。

推理由三个部分构成:前提,结论,推理形式。结论是由推理而得出的命题,如例(1)中的“8 是能被 2 整除的”,例(2)中的“所有的金属都是导电的”,它们都位于横线之下。推理所赖以出发或作为依据的命题,称为前提,例(1)和例(2)中位于横线以上的命题都是前提。对一个推理来说,前提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二个或三个或更多。推理形式是指前提和结论的联系方式,它反映前提与结论的逻辑关系。

依据前提和结论的联接方式,我们把推理分为两大类别: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在一个推理中,如果前提真,则结论一定真,亦即前提真可以保证结论真,那么该推理就是演绎推理,如例(1)就是一个演绎推理。在一个推理中,即使前提是真的,结论也未必真,亦即前提的真不能保证结论的真, 那么该推理就是归纳推理,如例(2)就是一个归纳推理。由于演绎推理从前提可以必然地推出结论,所以又把它称为必然性推理。由于归纳推理并不能必然地从前提推出结论,所以又把它称为或然性推理。这一节主要讨论演绎推理,如果不作特别说明,以下凡提到的推理,都是指演绎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