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循环论证

所谓论证,就是用若干真实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过程。

论证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所谓论题,是通过论证要确定其真实性的命题;所谓论据,是被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的命题,它可以是一个命题,也可以是几个命题;论证方式则是把论题和论据联系起来的形式, 它体现的是一个逻辑推理的过程。一个论证,就是从论据出发,依据一定的推理形式,逻辑地推出论题,从而使人们确信论题的真实性。

作为论证的一条重要规则,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论题的真实性。道理很简单,既然论题的真实性是从论据的真实性中推出的,如果论据的真实性反转过来又依赖论题的真实性来论证,那就等于什么也没有论证。违反这一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称为循环论证。例如:

  1. 卖国贼是说谎的,所以你是卖国贼。我骂卖国贼,所以我是爱国者。爱国者的话是最有价值的,所以我的话是不错的,我的话既然不错,你就是卖国贼无疑了。

鲁迅先生在《论辩的魂灵》一文中,微妙微肖地刻画了使用循环论证的手段的诡辩论者。在这段话中,诡辩论者用“你是卖国贼”来论证“我的话是不错的”,反过来,又用“我的话是不错的”来论证“你是卖国贼”,这是一种典型的循环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