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演绎推理的有效性问题

说一个推理是正确的、合理的、合乎逻辑的等等,都是指推理的有效性; 说一个推理是错误的、不合理的、不合乎逻辑的等等,都是指推理的无效性。有效和无效,就成为判定一个推理是否正确、是否合理、是否合乎逻辑的基本概念。

正如具体的命题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而逻辑主要研究其形式一样, 一个具体的推理也有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而逻辑也主要研究推理的形式, 从形式上判定一个推理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在例(1)中,从内容上看,它

属于数学的领域,从形式上看它是一个三段论推理,其逻辑形式为

  1. 所有的 M 都是 P,

所有的 S 都是 M, 所以,所有的 S 都是 P

判定例(1)的推理是否正确,就看上面的推理形式是否具有有效性。

一个推理是否正确,不是看它的前提和结论的真假,而是取决于它的推理形式是否有效。有的推理尽管前提和结论都是真的,但由于它的推理形式是无效的,整个推理依然是错误的。例如:

  1. 所有的偶数都是能被 2 整除的,

所有的奇数都不是偶数; 所以,所有的奇数都不是能被 2 整除的。

这个推理的二个前提和结论都是真的,但仍然是一个不正确的推理,因为它所使用的推理形式

  1. 所有的 M 都是 P,

所有的 S 都不是 M; 所以,所有的 S 都不是 P

通过有关的规则判定,这是一个无效的推理式。

一个推理形式是有效的,必须满足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前提是真的,那么结论就一定是真的;或者说,无论对该推理形式中的变项包括词项变项和命题变项作何种代人,前提真,结论一定真,而绝不会出现前提真而结论假的情况。对推理形式(3)来说,无论用什么词项(概念)对其中的变项 S、M 和 P 作代入,只要前提真,结论一定真。一个推理形式是无效的,则不能满足这样的条件,当对其中的变项作某种代入时,就会出现前提真而结论假的情况。对推理形式(5)来说,我们用“奇数”、“偶数” 和“整数”分别对其中的变项 S、M 和 P 作代人,则得到

  1. 所有的偶数都是整数,

所有的奇数都不是偶数; 所以,所有的奇数都不是整数。

上面的推理二个前提都是真的,而结论是假的,由此也可断定该推理形式是无效的。

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其前提真,则结论一定真;反过来,如果结论假, 则前提中至少有一个命题是假的,也不排除所有的前提都是假的。例如:

  1. 所有的唯物论者都是共产主义者,

所有的无神论者都是唯物论者; 所以,所有的无神论者都是共产主义者。

由于这个推理形式和例(3)是相同的,因而是有效的,但其结论是假的,

原因就在于它的二个前提都是假的。因此,只要一个推理的形式是有效的, 我们就可以从它的结论假,推出它的前提中一定包含有假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