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北平谈判 李宗仁拒签和平协定
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上台,表明国民党反动营垒中分化出一个主和派。这个主和派为了达到阻止革命继续前进和同共产党“划江而治”的目的,继续进行和平攻势。一月二十二日,李宗仁发表任代总统文告,表示“决本和平建国之方针,为民主自由而努力”;并采取了一些“培养国内和平空气”的措施。他派定邵力子、张治中等五人为和谈代表;电邀李济深、章伯钧、张东荪等共同策进和平运动,邀请宋庆龄、黄炎培、张澜赞助和谈;一月二十四日,令行政院将“剿总”改名为军政长官公署、取消戒严令、释放政治犯、启封被封报馆等;一月二十七日,李宗仁致电毛泽东表示南京政府“业已承认以贵方所提的‘八项条件’作为和谈的基础”。
但是,李宗仁的种种措施,只不过是和平“空气”而已。南京政府的实权仍操在蒋介石及其死党手中。下台前,蒋介石就对反革命战争作了部署: 派陈诚、蒋经国经营台湾,派朱绍良任福州绥署主任,方天为江西省主席, 余汉谋、薛岳经营广东,张群为重庆绥暑主任;扩大京沪警备司令部为京沪杭警备司令部,以汤恩伯为总司令;命中央银行总裁俞济时把上海所存黄金银元外汇移存台湾;将国民党中常会移到广州。蒋介石拟借李宗仁和谈争取三至六个月时间,在江南重新编练一支二百个师四百万人的军队。下台后, 蒋介石仍以“总裁”名义“以党控政”和指挥“中央军”与特务系统,操纵着党政军大权。他实行孤立李宗仁分化桂系的策略,使李宗仁既不能战又不能和。因此,李宗仁的命令没有一件付诸实施。为释放张学良、杨虎城一事曾派代表赴台与陈诚商议,经一周之久,毫无结果。在蒋介石操纵下,南京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破坏和平的措施,掀起新的战争鼓噪。一月二十九日, 顾祝同密令蒋军,要他们与中共“誓不两立”,进行“长期”战争。二月十
三日,国民党中宣部发出《特别宣传指示》,要各地的国民党着重宣传“政府与其无条件投降,不如作战到底”。南京政府又由“呼吁和平”变为叫嚣战争了。
李宗仁仍在做着“和谈”准备。二月十三日,派出由颜惠庆、章士钊、江庸率领的上海人民和平代表团到北平试探,邵力子以私人资格加入代表团。二十七日,该团带着毛泽东致李宗仁的信返回南京。二月二十日国民党主和派中心人物张治中应李宗仁电邀由兰州抵南京。二十八日,孙科的行政院也迁回南京办公。三月二十三日,何应钦正式组阁(孙科已辞职)。次日, 指定张治中、邵力子、黄绍竑、章士钊、李蒸为和谈代表(后又加派刘斐为代表),张治中为首席代表,组成了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南京李何政府为代表团拟定了和谈腹案即“原则性限度”及国防部所拟“对于国共停战协定最低限度之要求”。这个腹案的中心意思就是在“八条”上讨价还价,力求“就地停战”和与中共以同等名额组成政治协商会议和联合政府,达到“划江而治”实现“体面的和平”之目的。
对于李宗仁的和谈,中国共产党采取宽容与争取的态度。一 月二十五日, 中共中央发言人谈话指出,如果南京政府“愿意接受中共的八个和平条件的话,那么,用谈判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使人民少受痛苦,当然是比较好的和有利于人民解放事业的”。三月二十六日,中共中央正式决定:四月一日开始在北平谈判;派定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和谈代表(四月一日加派聂荣臻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
四月一日,张治中率国民党南京政府和平商谈代表团抵平。从此,双方进行了广泛接触和交谈,主要就战犯问题和解放军渡江问题交换意见。四月十二日,在中南海举行第一次正式谈判。中共代表团提出《国内和平协定草案》,周恩来作了概括说明。张治中代表南京代表团,提了四十多条修正意见。十五日晚,举行第二次谈判。周恩来提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八条二十四款。南京和谈代表予以接受。这个协定在前言中明确了历史的责任,“确认南京国民政府应对于此次国内战争及其各项错误政策担负全部责任。”协定的主要内容是接收和改编问题。中共为早日结束战争,恢复国内和平,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官兵及国民党政府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也都从民族利益与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上述协定,中共代表团宣布以四月二十日为最后签字日期。十六日,南京代表团派黄绍竑带协定飞南京劝李宗仁签字。但是李何政府不肯割断与蒋介石的联系,立即派人将协定送给蒋介石。十九日,李宗仁召集“和谈指导委员会”会议,决定电请中共延长签字日期,继续商谈。实际就是拒绝签字。二十日深夜,李何致电张治中要他们向中共提出“成立临时停战协定”,拒绝在协定上签字。张治中将电文转给中共时,已是二十一日上午九时。人民解放军已经渡过了长江。中共对李宗仁一再进行争取,考虑到他的处境,劝其来平或在桂林签字,更劝他离京后万不可去广州。李济深的代表朱蕴山等也从旁相劝。但是,李宗仁终于未能这样做。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和谈代表团由于中共的诚意挽留,他们又看到人民胜利的历史已成定局,故均未南返,以后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