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曰文曰化

“文化”一词,在中华民族语言中古已有之。最初,文和化两个字是分别使用的,有丰富的含义。

文,一谓色彩交错、纹理(《易·系辞下》):“物相杂,故曰文”;

《礼·乐纪》:“五色成文不乱”;《左传·隐公元年》:“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汉书·食货志》:“其文龙”;《说文解字》:“文,错画也, 象交文”)。二谓刺画花纹、修饰,这是由上一种用法引申而来的,用作动词的重要用法,不可忽视《礼·王制》:“东方曰夷,被发文身”;《礼·玉藻》:“不文饰也不褐”;《南史·孔范传》:“曲为文饰,称扬赞美”)1。三谓文字《左传·昭公元年》:“于文,皿虫为盅”;《孟子·万章上》: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说文解字·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四谓文章典籍(《尚书·序》:“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唐孟郊《孟东野诗

1 ①作动词也谓撰:宋陈抟《太一宫记》:“帝亲文其碑”。

集》:“无子抄文字,老吟多飘零”)。五谓礼乐制度(《论语·子罕》: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论语·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是在上两种意义上使用的。刘宝捕(论语正义):“文,谓诗书礼乐,凡博学、审间、慎思、明辨,皆文之教也。”六谓文华、辞采,与质相对(《论语·雍也》:“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文心雕龙·原道》:“逮及商周,文胜其质”)。七谓文德教化《尚书·大禹谟》:“大禹曰:‘文命敷于四海,祗承于帝’”;《礼·祭法》:“文王以文治”)。八谓美、善《礼·乐记》:“礼减而进,以进为文”。注: “文犹美也,善也”)。九谓法令条文《史记·张汤传》:“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十谓非军事的,与武相对。如文人、文官、文武全才《礼·祭法》:“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

化,一谓变化(《庄子·逍遥游》:“北冥有鱼⋯⋯化而为鸟”)。二谓造化。自然的功能(《素问·五常政大论》:“化不可代,时不可违”)。三谓生(《易·系辞下》:“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礼记·乐记》:“和, 故百物皆化。”郑玄注:“化犹生也”)。四谓化生之物(《礼·乐记》: “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五谓习俗风气(《汉书·叙传下》:“逼上并下,荒殖其货,侯服玉食,败俗伤化”)。六谓教行、易俗《说文解字》:“化,教行也”;《书·大浩》: “肆于大化,诱我友邦君”;《礼记·学记》:“就贤体远,足以动众,未足以化民”;《管子·七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 谓之化”;《华严经·音义上》:“教成于上,而易俗于下,谓之化”)。七谓焚烧(《礼·礼运》:“昔者先王⋯⋯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八谓融解、消化。如食古不化,化痰止咳(苏拭

《物类相感志杂著):“银铜相杂,亦易熔化”)。九谓迁善(《荀子·不苟》:“神则能化矣。”注:“化,谓之善也”)。十谓泯除差别、趋同(《庄子·齐物论》:“不知周之梦为蝴蝶与?蝴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今之“化”亦用指转变、趋向于某种性质或状态, 如知识化,现代化。

“文”与“化”联用,亦较早见之于典籍。《易·贲·象传》云:“(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度;观乎人文, 以化成天下。”“文”与“化”合而为一具有特定意义的范畴,指封建王朝所施“文治”和“教化”。西汉刘向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①晋束广微《补亡诗》: “文化内辑,武功外悠”;南齐王融《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

从中国古代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和使用而论,其含义与西方及现代

① 《说苑·指武》。

第一节 曰文曰化 - 图1的理解差别较大,基本上是从狭义上来使用的。但是如“文”、“化”分言, 综合古代对“文”、“化”、“文化”的理解,则基本上括含了现代广义文化所涉及的内容。虽然,从古人对“文明”的理解而论(《书·舜典》:“

哲文明,温恭永塞。”孔颖达疏:“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如某些论者所说似乎更为切合 culture(文化)。但如从“明”和“化”二字而言,“化”字在汉语言文字、传统思想理论中则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就其指称的事物与西方及现代对文化的理解而言,“明”字对于“化”字差之甚远。尤其是“化”字的动态意义(作为,变化,生化),应引起人们的注意。显然,中国近代学人在译介 culture 及相关词汇时,采用“文化”而不采用“文明”是非常正确的,值得赞誉的。

在西方,文化是拉丁语动词 colere 的派生词,原意谓人为生存需要而对土地的耕耘、加工和改良。在古希腊罗马时发生转义,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 以及培育公民具有参加这些生活所必需的品质和能力等,被逐渐列入文化范畴。在经历了中世纪神学禁锢以后的 17 世纪,文化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并使用。S·普芬多夫、伏尔泰、康德等人都提出了自己的文化定义。19 世纪中叶以后,“文化”概念成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们热心讨论的题目。泰勒(英)认为: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的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① 此后出现了文化进化论学派、文化传播学派、文化功能学派、文化历史学派、文化心理学派、文化结构学派等对文化内涵和外延的不同界定。美国文化学家 A·克罗伯等分析了 160 多个文化定义,把它们归纳为列举描述性、历史性、规范性、心理性、结构性、遗传性定义 6 类。他在 20 世纪 50 年代指出:

  1. 文化包括行为的模式和指导行为的模式;(2)模式不论外现或内含, 皆由后天学习而得,学习的方式是通过人工构造的“符号”系统;(3)行为模式和指导行为的模式,物化体现于人工制品中,这些制品也属于文化;(4)历史上形成的价值观念是文化的核心,不同质的文化,可据此以区别;(5) 文化系统既是限制人类活动的方式的原因,又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和结果。苏联学者在 20 世纪 50、60 年代广泛讨论了“文化”概念,认为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文化不仅是业已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是创造、分配和消费这些财富的过程本身;文化是人们的创造性活动,并在这种活动的一定结果中被对象化了;文化是人类活动的特殊方式,是手段和机制的特殊体系,由于这种方式和体系,个人可以对周围世界采取积极的态度。苏联学者的这些观点,对我们是有启发的。

中国近代以来,学者们借鉴西方的观点,提出自己的文化定义。梁启超认为:“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积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是包含人类

① 泰勒《原始文化》,1871 年。

物质精神两面的业种业果而言①”。他没有完成的《中国文化史目录》 ,计划包括朝代篇、种族篇、政制篇、法津篇、军政篇及教育、交通、国际关系、饮食、服饰、宅居、考工、通商、货币、农事、学术思想等共 28 篇。蔡元培认为:“文化是人生发展的状况。”②梁漱溟认为:“文化是生活的样法”, “是吾人生活所依靠的一切”,“文化之义,应在经济、政治、乃至无所不包。”③陈独秀不同意把文化定义得过于宽泛,认为“文化底内容,是包含着科学、宗教、道德、美术、文学、音乐这几种”④。胡适认为“文化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的方式”⑤。贺麟认为“文化就是经过人类精神陶铸过的自然”

⑥。冯友兰认为文化是一种“总合体”,“中国文化就是中国之历史、艺术、

哲学⋯⋯之总合体”①。

文化问题研究在中国,50 至 70 年代,是相对薄弱的环节。对文化概念的理解,基本上沿用《辞海》的广狭二义说:“从广义来说,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从狭义来说,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除辞海外,时下较有影响的辞书,对文化的定义还有如下几种:(1)《辞源》:文化“今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特指社会意识形态”。

  1. 《中国大百科全书》: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能力和创造的成果”,“广义的文化总括人类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能力、物质的和精神的全部产品。狭义的文化指精神生产的能力和精神产品,包括一切社会意识形式,有时又专指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知识和设施,以与世界观、政治思想、道德等意识形态相区别,文化中的积极成果作为人类进步和开化状态的标志,便是文明。”这一定义较之前两种,显然是更为全面些。

80 年代初,我国理论界对文化问题给以了必要的关注,并在 1986 年前后达到高潮。不仅研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行中西文化比较,而且也进行有关的文化学理论研究,对“文化”概念本身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看法和定义。这一研究方兴未艾。

文化问题与人的本质密切联系,与人的意志行为密切联系,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对象性活动确立了与外部世界的认识关系、实践关系和价值关系,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这种对象性的活动中,人使自己的意志、

① 《什么是文化》,载《学灯》1922 年 12 月 7 日。

② 《蔡元培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会 1963 年,第 113 页。

③ 《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中国文化要义》。

④ 《新文化运动是什么》、《新青年》第 7 卷,第 5 号。

⑤ 《胡适文存》,3 集 1 卷。

⑥ 《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 1947 年版,第 32 页。

① 《三松堂学术文集》,第 43 页。

目的外化、客观化,使对象世界人化,给自然界打上意识的印记,赋予对象以合目的的形式,使之具有属人的意义。同时在这种对象性的活动中实现自我,完善和发展自身,表现和确证人是能动的有意识有目的类存在物,从而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因此,与天然的、本然的事物和现象相区别的,人类意志行为及其结果就是文化。具体表现为三个环节和诸多方面:(1)意志行为主体: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能力;(2)行为方式和手段:物质技术(工具)系统、语言符号系统、科学理论系统、社会结合方式;(3)意志行为结果:物质产品、精神产品、还有作为思想创物质附属物的“制度”,它既是意志行为者的社会结合方式又是意志行为的产物,而且人本身也是主体与客体、创造者和被创造的统一。我们研究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应该从这种广义的角度来理解和使用“文化”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