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沿海地区工厂内迁
抗战前,中国工业大部集中于沿海和东北地区。“九·一八”事变后, 东北工业基地落入敌手。“一·二八”事变后,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基地又受到侵略威胁。上海是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集中了民族工业的大批精华。据经济部对工厂登记统计,1937 年底全国工厂总数为 3935 个,仅上海即有 1235 个,占总数的 30%以上;其他沿海省份有 2063 个,占总数 51
%,一旦战事扩大,沿海工业将首当其冲遭敌摧残。一些爱国的有识之士早就对这种不利于国防的工业布局表示担忧,一再呼吁把沿海工厂迁到内地, 以保存经济实力。全国抗战前,政府虽有工业重心内移建立后方基地的设想, 个别兵工厂已行迁并,但沿海地区工业迁移基本没有动作。“七·七”事变后,平津失陷,上海危急,日军的炮弹打进了厂房,国民政府方被迫议决将沿海厂矿向内地迁移。
1937 年 7 月 22 日,国民政府设国家总动员设计委员会,部署各项紧急动员事宜。资源委员会旋与沪厂家洽商,劝导迁移,并拟迁移各机器厂、大鑫钢铁厂、中国煤气公司、大中华橡胶厂、康元制罐厂和民营化学工业社, 由政府补助迁移经费 56 万元,在 10 年内每年奖励金额 25 万元,允由政府代
商银行低利息借款 329 万元,并允拨给用地 500 亩。
8 月 10 日,行政院第 324 次会议议决:“奖励金暂从缓议,余通过。由资源委员会、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组织监督委员会,以资源委员会力主办机关,严密监督,克日迁移。关于印刷业之迁移,由教育部参加监督”。① 监督委员会(简称监委会)由林继庸为主任委员,连夜赴沪督导迁移。
12 日,林继庸在上海召集五金、机械、化学、冶炼、橡胶、煤气等厂方代表,接洽迁移办法。旋即组织上海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简称迁委会), 由颜耀秋为主任委员,胡厥文、支秉渊为副主任委员,在监委会的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确定工厂迁移的目的地为武昌,如有相当理由经监委会批准可迁入其他内地。决定由资源委员会派员在武汉主持划地及银行接洽事宜,并由迁委会派员驻武汉,成立武汉办事处协助工作。同时派员在沿途协助转运事宜。迁委会成立、内迁工作正式开始未及两日,“八·一三”沪战即发生了。
国民政府原打算只援助与军火制造直接有关的工厂,计划一个月内完成内迁。但随着战事日紧,要求内迁的厂家不断增加。到 9 月中旬已有 125 家
民营厂报名内迁。鉴于请迁者日多,原案 56 万元已不敷分配,资源委员会于
9 月 18 日向行政院提出《迁移工厂扩充范围请增经费办法》。经行政院议决,
旋由新设的工矿调整委员会主任委员翁文灏于 9 月 27 日召集各关系机关会议,决定增拨经费、地亩额,再迁天利氮气厂,天盛陶器厂,天原电化厂,
① 《民国档案》,1987 年第 2 期,第 36 页。
天厨味精厂,三北、公茂、和兴、中华等 8 家造船厂,以及中华书局等文化
印刷厂 10 余家。
同时,国民政府明确规定了战区厂矿迁移原则。迁移之工厂矿厂分为两种,一为军需厂矿,一为普通厂矿。军需厂矿,包括兵工所需之机械、化学、冶炼工厂及矿厂,动力及燃料工厂及矿厂,交通器材制造工厂,粮食及被服工厂,医药品工厂,其他军用必需品工厂,由政府命令迁移,而予以下列诸项奖励:(1)补助迁移费;(2)免征各种转口税及落地税,并得按军用品减收运费及优先运输;(3)拨给建厂地亩;(4)由政府担保或介绍银行借低利息贷款;(5)发给奖励金等。普通厂矿,为军需厂矿以外之厂矿,由该厂自愿迁移;经主持机关核准后,得予以免税免验便利运输,代征地亩等便利。
此外,还对民营工业提出了扶植政策:(1)对于战区厂矿,设法迁移内地,辅助复工;(2)对于后方工厂,设法增加资本,扩大产量;(3)对于新兴企业,予以种种奖助,俾得创办;(4)对于工业材料之必需取给国外者, 设法统筹购储,分配使用;(5)对于工业之所需之技术员工,设法增求登记, 分发服务。①
在国民政府优惠内迁政策的鼓励和有关部门的督导下,深明大义、救亡图存的广大内迁厂矿职工和民族工商业者、实业家,迁厂的热情十分高涨。在一场规模空前的淞沪会战激烈进行的同时,一场规模空前的中国近代工业大迁徙也在紧张展开着。迁厂工作极其复杂,困难重重,在日军炮口下把大量的机器设备拆运出来,其风险更是显而易见。尤其交通阻滞,运输极为困难,铁路车辆皆供军用,工厂迁移均以民船经苏州、镇江转轮上溯,途迂行缓,间受阻挠,困难殊多。然而,内迁各厂满怀爱国激情,“誓不以厂资敌”,冒着连天炮火抢拆、抢装、抢运,长途辗转,历尽千辛万苦,陆续抵达武汉。正如有人所说,“冷冰冰机器,每每涂上热腾腾的血”。
1937 年 11 月 12 日,上海沦陷,上海地区工厂大规模拆迁工作被迫停止。
上海及附近各工厂物资沿长江迁移的运输,至 12 月 10 日镇江运输站撤退,
乃告一段落。除去公营及国营工厂不计外,先后共迁出民营工厂 146 家,机
器及材料共有 14600 余吨,技术工人 2500 余名。①由于战事发展迅急,加之其他种种原因,从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等沿海地区迁出的工厂为数较少,有的只将部分机件迁出。内迁的工厂多为五金机器厂、电工厂、化学厂、造船厂、文化印刷厂及制药厂,还有少数纺织及轻工业厂。
以上海为主要地区的内迁工厂绝大多数集中于武汉地区。据统计,截至1937 年 12 月 1 日,由上海迁到武汉之工厂,经迁委会、监委会补助迁移费
或予以便利援助迁移者凡 123 家,迁移机器材料 12000 吨以上,工人约 1500
人。②至 1938 年 2 月,由上海等地内迁武汉之厂矿达 137 家,机器重量 25700
吨,随同内迁的技术工人 2300 余名。③
武汉,这个华中重镇,自国民政府撤出南京后一度成为全国政治、军事、
① 国民政府经济部:《抗战建国之经济建设工作报告》(1938 年 6 月),《民国档案》1989 年第 3 期,第
35 页。
① 林继庸:《民营厂矿内迁纪略》,重庆新新出版社,1942 年版,第 14 页。
② 《民国档案》,1987 年第 2 期,第 36 页。
③ 《民国档案》,1986 年第 3 期,第 60 页。
经济和文化的中心。各内迁工厂陆续到武汉后,立即着手测地建屠,招工购料,设法开工。在武汉先后成立了迁鄂工厂联合会和工矿调整委员会驻汉办事处,以协助内迁厂的安置与复工。在 1937 年内复工的有 37 家,1938 年元月,又有 27 家复工。④据复工仅一二个月统计,60 余厂承造军用品的产量总值,即达 170 余万元,⑤为抗战做出了贡献。然而,相当多的内迁厂家到汉后未能适时复工。除政府安排不周以及电力不足等问题外,主要是购地问题旷日持久不得解决。有的厂家见武汉无法立脚,加之战争日益紧迫,干脆直接迁往四川等地。
日军占领南京后,其侵略矛头直指武汉,国民政府以武汉为轴心筹设工业区域的计划遂成泡影。迁汉工厂大多立足未稳,不得不考虑再度内迁问题。
此时,正在汉口养病的四川省政府主席刘湘,积极争取滞留武汉的工厂转迁到四川,并派四川工业专家和官员由川飞汉向各厂家介绍四川的资源、设厂的环境,而且在运输、厂地、电力、劳工、原料、捐税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方便。各厂家深受感动,纷纷报名迁川。1937 年 12 月底有 20 余家工厂表
示迁川,翌年 1 月中旬已准备即可迁川工厂达 41 家。当月,工矿调整委员会派员与厂家代表到重庆及四川其他拟迁厂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勘测,尔后又组织成立了迁川工厂联合会,安排迁川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