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财政建设

加强财政建设,以保障抗日军队和民主政府的物质供给,支持长期抗战, 是根据地建设的基本任务。

抗日根据地的财政建设,一开始就是在中共中央财政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引下进行的。中共中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中,就明确提出:“财政政策以有钱出钱和没收汉奸财产作抗日经费为原则”。①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根据地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财政工作的方针和任务,主要是: 从一切为了抗战出发,立足于自力更生,整顿财政,开源节流,发展生产, 保障抗日部队供给,改善民生,逐步达到收支平衡。为此,根据地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废除摊派制度,实行合理负担。抗日根据地政府建立后,普遍宣布废除不合理的摊派制度,对原定的捐税,除保留较合理的部分外,其余苛捐杂税一律取消。实行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原则的合理负担。在开始实施合

① 《毛泽东选集》第 2 卷,人民出版社,1991 年第 2 版,第 356 页。

理负担办法时,是由各县动委会出面,根据抗日部队的军需任务,用政治动员的方式向“有钱者”筹粮筹款。这种“县合理负担”对初期解决抗日部队的军需供给,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这不是通盘的财政措施,负担面往往集中在少数“有钱者”身上,不可能保证长期抗战军政费用开支的需要。合理负担从抗日民主政权建立时开始步入正轨。

1938 年 3 月,晋察冀边区政府公布了《村合理负担实施办法》,规定以村为基础,每年实行合理负担两次。各种负担(后来包括公粮征收)皆按村户“分数”(根据其财产、收入和消费的情况制定)而计算。这种负担办法比过去的办法更趋于合理,负担面由少数人扩大到 50%左右。农村中大多数贫农、雇农负担较轻或免于负担,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激发了他们生产和支援抗战的积极性。同时也减轻了根据地小商人和自由职业者的负担,促使了根据地小商业的活跃。

晋察冀边区的村合理负担起到了示范作用,各敌后抗日根据地据此都先后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合理负担的办法。抗日战争中,由于各根据地认真贯彻了合理负担政策,使抗日经费来源保持了稳定并能逐年增加。合理负担调动了根据地各阶层人民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2、建立健全财政制度,全面实行统筹统支。随着根据地政治、军事和经济斗争形势的发展,财政收支日益浩繁。为了坚持长期抗战,保证军政民的最低需要,根据地政府陆续建立和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顶决算,审计、会计、金库等财政制度:实行统筹统支,量入为出,一切部队、团体均不准向群众征粮收税,一切税收,均归政府,文金库保存;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所有军政费用概由政府筹划供给;坚决反对贪污浪费等等。总之,根据地的财政,立足于自力更生,精打细算,保证了抗日部队的需要和政府各项开支, 有力地支援了敌后的抗战。

各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大大加强了中国的抗战力量,为夺取抗战胜利提供了重要物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