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兴亚院的成立和作用
随着新建傀儡政权的增加,日本决定建立一个管理占领区傀儡政府的统管机关,以便于协调对华政策。
1937 年 10 月,曾在内阁之下设置掌管占领区殖民经济事项的第三委员会,以协调各方意见。1938 年初,法制局提出建议,设置东亚事务局以作为专门处理有关中国问题的中央机关,而外务省只作为外交机构处理单纯的外交问题。在企划院,提议设置性质相同但更大规模的“对华院”。这些提案, 使日本军政当局关于设置对华机关的主张进一步统一并确定下来。1938 年 9
月 29 日宇垣辞职,近卫兼任外相,上述设置“对华院”案立即被付诸实施。
同年 10 月 1 日,日本召开五相会议,正式决定建立“对华院”。确定其宗旨是:“对华院及其现地机关之设置,负责政治、经济及文化等各领域全部事务,各军特务部及其他机关在该院现地机关设置之时起,即将此等事务一并向其移交。”12 月 16 日,又将对华院改称“兴亚院”,其组织法规定: 兴亚院总裁由首相担任,副总裁由外、藏、陆、海各大臣担任。兴亚院的任务和权限是:“在中国事变之际,担任处理在中国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事务,有关确定政策的事务以及特殊会社之业务监督”等等。①在各主要占领区设置兴亚院联络部,并规定有关军事及警备事项,各联络部必须接受各地方陆、海军高级指挥官的指挥。
兴亚院的设置,使日本对占领区的殖民统治更加集中。这种集中,是军部及各地驻军权力的进一步扩大。兴亚院名义上是掌管占领区军政权力的机关,但兴亚院及其各地联络部,都是日军手中的工具。日本在各占领区的驻军司令部,才是各伪政权的太上皇。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以兴亚院体制为基础加以扩大,成立了“大东亚省”,配合军部管理新占领的各个地区。所以,兴亚院的成立,标志着日本对各占领地区殖民统治的强化,也是日本军政当局为克服矛盾,特别是协调军部与外务省步调的重大措施。
③ 〔日〕堀场一雄:《中国事变战争指导史》,时事通讯社,1962 年版,第 548 页。
① 〔日〕防卫厅防卫研修所战史部:《华北治安战》〈1〉,朝云新闻社,1984 年版,第 10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