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演练规定

(一)为保证对抗演练连续进行,红兰双方都必须围绕统一的训练目的和训练课题,遵循基本想定,根据作业条件和战斗的发展,判断处置情况, 避免脱节或锗乱。

(二)必须服从导演的调理和裁判,如有异议,可待讲评或演练结束后提出,以保证对抗演练顺利进行。

(三)双方都必须根据各自战术原则和想定编成的兵力兵器,使用人员器材,采取处置措施,不得搞脱离其作业条件外的绝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