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调机构的编成与任务

导调机构的编成,通常根据对抗训练的规模和方式方法灵活确定,一般包括导演、副导演和导演部。导演部下设指挥组织、调理组织、评判组织和保障组织等(见表 1—3)。

(一)导演

导演是组织对抗训练的最高首长,负责对抗训练的全盘工作,享有最终裁决权。其主职责是:根据训练大纲确定对抗训练的课题、目的、内容和方式方法;确定对抗训练组织实施的时间、地区;审定对抗训练企图立案、对抗规则和评判细则;组织领导导调机构完成对抗训练的一切准备工作;对抗训练过程中,实施导

表 1

导调机构编成示意图

(合同战役、战术实兵对抗演练)

注:除地段调理员外,其⻉各类调理员兼任评判员,演练规模较大时, 则应增设相应数量的判员。

表 2

导调机构编成示意图

(分队战术实兵对抗演练)

注:除地段调理员外,其⻉各类调理员兼任评判员表 3

导调机构编成示意图

(兵棋对抗演练)

演和协调导演部各职能部门的活动,全面掌握对抗训练情况;负责对抗训练的讲评和总结等。

(二)副导演

对抗训练中,通常设两名副导演,分别负责对抗双方的导演和调理工作; 有空军、海军、二炮部队参加时,应设立相应军种的副导演(导演助理)。副导演是导演的助手。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导演工作,完成导演赋予的各项任务。具体任务是:拟制对抗训练的调理方案及评判细则;组织调理员训练; 对抗训练过程中,按导演意图实施导调工作,控制和协调下属调理评判组的工作。

(三)指挥组织

指挥组织是导调机构的组织指挥机关,一般应设计划指挥组(场地指挥组)、政工组、后勤(技术)组等。其主要职责是:

计划指挥组(场地指挥组):组织计划对抗训练事宜;拟制对抗训练文书;勘察、选择对抗训练场所;组织实施调理人员、评判人员及保障部(分) 队的训练;指导、监督、检查参演单位和保障单位完成对抗训练准备;了解、掌握对抗训练的进程和动态情况,为导演定下导演决心(方案)准备资料; 控制和协调下属各组的工作,及时传达导演决心和指示;搜集整理对抗训练的情况和材料,为导演讲评、总结作准备。

政工组:拟制对抗训练思想政治工作指示、计划及有关规定;负责对抗训练中的组织、宣传、干部工作;调查、掌握对抗训练地区的民(社)情, 做好群众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抗训练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总结。

后勤(技术)组:拟制对抗训练的后勤(技术)保障指示、计划及有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对抗训练的课题、规模,计划对抗训练的经费、弹药、油料及物资器材,掌握执行情况,并负责经费决算;组织实施对抗训练的有关军运、军械、技术、油料、军需、财务、物资、卫生等各项后勤(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导调机构及所属部(分)队的生活、物资保障;负责对抗训练中的后勤(技术)保障工作总结。

(四)调理组织

调理组织由各类调理员组成。根据不同调理职能,调理员通常可区分为相应的调理职务,主要有向对抗单位派遣的跟随调理员(指挥调理员、机关调理员和分队调理员)和向对抗接触点派遣的地段调理员(包括若干地点调理员)两大类。其一般职责是:根据演习想定和实施计划拟制调理方案,了解、掌握参演部队首长、机关和部队的演习准备情况;根据寻演意图和调理方案,适时下达补充情况;以多种方式和手段诱导参演单位的行动;及时向导演部报告和向有关调理(裁判)组(员)通报参演单位的演练情况;撰写调理员笔记。

1、指挥调理员。根据演习需要,指挥员调理员通常设在参演单位指挥所, 负责参演单位指挥员的调理工作。一般可称为“红方指挥调理员”、“兰方指挥调理员”或“甲方指挥调理员”、“乙方指挥调理员”等。其主要职责是:检查指挥员的演习准备:适时调理指挥员的决心和处置;通过指挥员对其部属不遵守演习纪律和违反对抗规则及安全规定的行动进行干预。

2、机关调理员。机关调理员主要设在对抗单位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部(处)和装备技术部(处),负责机关各部门的调理工作。根据需要, 可设“参谋长调理员”、“主任调理员”、“后勤部(处)长调理员”和“装备技术部(处)长调理员”等,还可下设各业务处(科、股)调理员。有时也可只设若干名机关调理员,统一对演习机关进行调理。其主要职责是:检查机关各部门的演习准备;检查各类战斗文书和文件的拟制是否及时、准确和完整;诱导和调理机关按其职责实施演练。

3、分队调理员。分队调理员通常设在营以下分队,根据需要可设一级或多级,称为“营调理员”、“连调理员”、“排调理员”等。其主要职责是: 检查分队的演习准备;了解和掌握分队贯彻执行上级首长、机关的决心和指示情况,适时向导演反馈信息;直接干预分队违反演习纪律、对抗规则和安全规定的行为。

4、地段(地点)调理员。用以在对抗双方的交战线上控制和协调对抗双方部(分)队的战术行动。其主要职责是:熟悉本演习地段(地点)的地形情况;结合现地分析对抗双方在该地段(地点)可能采取的作战行动,并据此确定调理方案;就对抗双方在该地段(地点)发生的对抗行动适时进行现场调理;及时向导演部报告本地段(地点)演练的情况和结果。

根据演习规模、性质和参演对象,调理组织的编成应有所区别。实兵对抗训练应设对抗单位调理组和地段调理组,兵棋对抗训练通常只设对抗单位评判组或设若干个评判员;规模较大的对抗训练通常设立若干不同类型的调理组,每组由数名调理员组成,并指定调理组长(首席调理员)。规模较小的对抗训练一般只设若干调理员,由导演直接领导对参演单位实施调理。对抗单位调理员通常按参演部(分)队的编制序列编组。地段调理员通常单独组成地段调理组。

(五)评判组织

对参演部(分)队的对抗过程分训练问题(回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裁决,是导调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对抗训练的组织者必须根据训练课题和目的,在导调机构内建立相应的评判组织。当对抗训练规模较小时,评判组织的职能可由调理组织兼负。此时,各类调理员既负责诱导参演单位按情况实施演练,又负责对参演单位的行动进行评估和裁决。

评判组织既可单独编成,也可由调理人员兼任,兼任时统称为调理评判员,在相应的调理组织内和对抗双方的交战线上活动,担任评判任务。师规模的实兵对抗演练,通常以连为基本单位设立评判组织,团规模的实兵对抗演练,则以排为基本战术单位设立评判组织。团以下规模的对抗演练,则要以班及重火器为基本单位设立评判组织。

评判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确定评判依据和方法,制定评判方案和规则; 不间断地观察与记录指挥员、机关及分队的行动,配合调理组织向导演报告参演单位的情况;适时评估裁决;综合评估和计算参演单位的成绩,准备演习讲评的有关材料等。

(六)保障组织

导调机构内的保障组织,通常设有通信联络组、情况显示组、警备调整勤务组、场地器材组等,其组成及任务要求见本章第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