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
第八章 不同生产部门的资本的不同构成和由此引起的利润率的差别
在前一篇中已经指出,在劳动的剥削程度不变时,利润率会随着不变资本各个组成部分的价值变化以及资本周转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由此自然可以得出结论说,如果其他条件不变,不同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或者这些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的价值比率不同,那么,同时并存的不同生产部门的利润率就会不同。我们以前当作同一个资本在时间上相继发生的变化来考察的东西,现在要当作不同生产部门各个并存的投资之间同时存在的差别来考察。
在这里,我们必须研究:1.资本有机构成上的差别;2.资本周转时间上 的差别。
不言而喻,这整个研究的前提是:当我们说到某一生产部门的资本的构成或周转时,我们总是指投在这个生产部门的资本的平均正常状况,一般说来,也就是指投在这个生产部门的总资本的平均状况,而不是指投在这个部门的各个资本的偶然差别。
其次,因为假定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不变,并且因为这个假定也包含着工资不变,所以,一定量的可变资本表示一定量的被推动的劳动力,因此也表示一定量的对象化劳动。这样,如果 100 镑代表 100 个工人一周的工资, 也就是实际上代表 100 个劳动力,那么,n×100 镑就代表 n×100 个工人的
劳动力,而 100镑则代表 100 个工人的劳动力。这样一来,可变资本在这里
n n
(在工资已定时总是这样)成了一定量的总资本所推动的劳动量的指数;因而所使用的可变资本的量的差别,也就成了所使用的劳动力的量的差别的指数。如果 100 镑代表 100 个工人的一周劳动,因而在每周劳动 60 小时的时候代表 6000 个劳动小时,那么,200 镑就代表 12000 个劳动小时,50 镑就只代表 3000 个劳动小时。
正如在第一册中已经说过的,我们把资本的构成理解为资本的能动组成部分和它的被动组成部分的比率,理解为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比率。在这里,我们要考察两个比率,虽然它们在一定情况下能够发生相同的作用,但它们并不具有同样的意义。
第一个比率是建立在技术基础上的,它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可以看作是已定的。例如,要在一天之内生产一定量的产品,也就是说,推动一定量的生产资料,机器、原料等等,在生产中把它们消费掉,就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工人所代表的一定量的劳动力。一定量的生产资料,必须有一定数目的工人与之相适应;也就是说,一定量的已经对象化在生产资料中的劳动,必须有一定量的活劳动与之相适应。这个比率在不同的生产部门是极不相同的,甚至在同一个产业的不同部门,也往往是极不相同的,尽管在彼此相隔很远的产业部门,这个比率偶尔可能完全相同或大致相同。
这个比率形成资本的技术构成,并且是资本有机构成的真正基础。
但是,就可变资本只是劳动力的指数,不变资本只是这个劳动力所推动的生产资料量的指数来说,这个比率在不同产业部门也可能是相同的。例如, 就铜器业和铁器业中的某些劳动来说,可以假定在劳动力和生产资料量之间
有相同的比率。但因铜比铁贵,所以,在这两个场合,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价值比率就会不同,因此二者的总资本的价值构成也就不同。在每一个产业部门,技术构成和价值构成的差别都表现为:在技术构成不变时,资本的两个部分的价值比率可以发生变化,在技术构成发生变化时,资本的两个部分的价值比率可以保持不变;当然,后一种情况,只有在所使用的生产资料量和劳动力的比率上的变化,为二者价值上的相反的变化所抵销时,才会产生。
我们把由资本技术构成决定并且反映这种技术构成的资本价值构成,叫作资本的有机构成。[161—163]
从对可变资本的这种考察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如果在生产部门 A 的一笔投资中,总资本每 700 中只有 100 用在可变资本上,600 用在不变资本上;而在生产部门 B 的一笔投资中,600 用在可变资本上,只有 100 用在不变资本上,那么,A 的总资本 700 就只能推动 100 劳
动力,按照以前的假定,也就是只能推动 100 劳动周或 6000 小时活劳动;而
B 的一个同样大的总资本却能推动 600 劳动周或 36000 小时活劳动。因此,A 的资本只能占有 50 劳动周或 3000 小时剩余劳动;而 B 的一个同样大的资本却能占有 300 劳动周或 18000 小时剩余劳动仍可变资本不仅是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的指数;在剩余价值率已定时,它同时还是超出这个限度所推动的超额劳动或剩余劳动的指数。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在前一个场合,利润为
100 1 700 = 7
=14 2
7
%在后一个场合=
600
700
=85 5
7
%,是前者 6 倍的利润率。但是在这
个场合,利润本身实际上也是前者的 6 倍,对 B 来说是 600,对 A 来说是 100, 因为用相等的资本,B 所推动的活劳动为 A 所推动的活劳动的 6 倍,所以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生产了 6 倍的剩余价值,也就是生产了 6 倍的利润。
[164—165]
用百分比计算的不等量资本,——或者说等量资本,在这里是一样的,
——在工作日相等、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会生产出极不相同的利润量,因为它们会生产出极不相同的剩余价值量:而这又是因为在不同的生产部门, 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它们的可变部分也就不同,因而它们所推动的活劳动量也就不同,它们所占有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从而利润的实体—— 的量,也就不同。在不同生产部门,总资本各个相等的部分,包含着剩余价值的大小不等的源泉,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是活劳动。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资本 100 所推动的劳动量,从而它所占有的剩余劳动量,取决于它的可变组成部分的大小。如果一个百分比构成为 90c+10v 的资本和一个 10c+ 90v 的资本,在劳动剥削程度相等时,会生产出同样多的剩余价值或利润, 那就非常清楚,剩余价值,从而价值本身的源泉必定不是劳动,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了,而这样一来,政治经济学就会失去任何合理的基础了。如果我们仍旧假定一镑等于一个工人一周 60 个劳动小时的工资,剩余价值率=100
%,那么很清楚,一个工人一周内能够提供的总价值产品=2 镑;10 个工人一周内能够提供的总价值产品不会多于 20 镑;并且,因为这 20 镑中 10 镑用来补偿工资,所以,10 个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不会多于 10 镑;然而,90 个工人——他们的总产品=180 镑,他们的工资=90 镑——却会创造出 90 镑剩余价值。因此,利润率在一个场合是 10%,而在另一个场合是 90%。如果不是这样,价值和剩余价值就必定不是对象化劳动,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了。可
见,因为不同生产部门按百分比考察的资本,——或者说,等量资本,—— 是按不同比率分为不变要素和可变要素的,它们所推动的活劳动不等,因而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从而利润也不等,所以,它们的利润率,即剩余价值和总资本的百分比也就不同。[166—167]
除了资本的有机构成不同以外,也就是说,除了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会推动不等量劳动,从而在其他条件相同时会推动不等量剩余劳动以外, 利润率的不等还有另外一个源泉,即不同生产部门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我们在第四章已经看到,在资本构成相同,其他条件也相同时,利润率和周转时间成反比;我们还看到,如果同一个可变资本的周转时间不同,它生产的年剩余价值量就会不等。所以,周转时间的差别,是等量资本在不同生产部门在相等时间内生产出不等量利润的另一个原因,因而也是这些不同生产部门利润率不等的另一个原因。[169]
这样,我们已经指出,在不同产业部门,与资本的不同的有机构成相适应,并且在一定限度内与资本的不同的周转时间相适应,不同的利润率占着统治地位;因此,即使在剩余价值率相等的情况下,利润和资本量成正比, 从而等量资本在相等时间内提供等量利润的规律(作为一般的趋势),—— 假定周转时间相等,——也只适用于有机构成相等的资本。以上所述,和我们直到现在为止的全部论述一样,是建立在同一基础上的,即商品是按照它们的价值出售的。另一方面,毫无疑问,如果撇开那些非本质的、偶然的、互相抵销的差别不说,对不同产业部门来说,平均利润率的差别实际上并不存在,而且也不可能存在,除非把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体系摧毁。所以,在这里,价值理论好像同现实的运动不一致,同生产的实际现象不一致,因此, 理解这些现象的任何企图,也好像必须完全放弃。[17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