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周转时间对预付资本量的影响

在这一章和后面的第十六章,我们要考察周转时间对资本价值增殖的影响。

假定有一个商品资本,比如说是一个 9 周劳动期间的产品。我们暂且不谈由固定资本的平均损耗追加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和在生产过程中追加到产品中去的剩余价值,这样,这个产品的价值就等于生产这个产品时预付的流动资本的价值,也就是等于工资和生产这个产品时消费的原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假定这个价值=900 镑,这样,每周的支出是 100 镑。因此,周期的生产时间同劳动期间相一致,也是 9 周。不管我们假定的是一个具有连续性的产品的劳动期间,还是一个可分离的产品的连续的劳动期间,只要一次运到市场上去的可分离的产品的量要花费 9 周劳动,情况都一样。再假定

流通时间持续 3 周。那么,整个周转期间就要持续 12 周。在 9 周完了以后,

预付生产资本转化成商品资本了,但是它还有 3 周留在流通期间内。因此,

新的生产期间要到第 13 周开始时才开始。生产要停顿 3 周,或者说,要停顿

1整个周转期间的 。不管我们假定这 3 周期间是出售产品平均所需的时间,

4

还是假定这段时间要由市场的远近或由所出售的商品的支付期限来决定,情况也都是一样。每 3 个月中,生产要停顿 3 周,也就是说,一年中要停顿 4

1×3=12 周=3 个月=年周转期间的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一周一

4

周地按相同的规模进行,只有两种办法可行。

或者是缩小生产的规模,使 900 镑足以在第一个周转的劳动期间和流通时间内使劳动继续进行。这样,在第一个周转期间结束以前,第二个劳动期间,从而第二个周转期间,在第 10 周就开始了,因为周转期间是 12 周,而

劳动期间是 9 周。把 900 镑分配在 12 周,每周是 75 镑。[285—286]

因此,为了使生产连续进行,在这里,同一个流动资本的支出必须分配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是分配在 9 周,而是分配在 12 周。因此,在每一段既定的时间里,都有一个已经减少了的生产资本执行职能;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

1由 100 减少到 75,即减少 。在 9 周的劳动期间内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减少

4

1的总额=9×25=225 镑,即 900 镑的 。但是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仍然

4

是 3 1

12 = 4 。由此得出结论:如果要使生产在已经转化为商品资本的生产资本

的流通时间内不致中断,如果要使生产同时地、一周一周连续地进行,而这样做又没有特别的流动资本可用,那就只有缩小生产规模,减少执行职能的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才能办到。这样为了使生产在流通时间内继续进行而游离出来的流动资本部分和全部预付流动资本之比,等于流通时间和周转期间之比。[287]

反过来说,如果企业的性质排除了缩小生产规模的可能性,从而也排除了减少每周要预付的流动资本的可能性,那么,只有追加流动资本才能使生产连续进行。在上例是追加 300 镑。在 12 周的周转期间内,要相继预付 1 200

1 1

镑,300 镑是其中的 4 ,就像 3 周是 12 周的 4 一样。在 9 周的劳动期间结束

以后,资本价值 900 镑就由生产资本形式转化为商品资本形式了。这个资本价值的劳动期间已经结束,但是下一个劳动期间不能用同一个资本来更新。当这个资本在这 3 周停留在流通领域,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时,它所处的情况,从生产过程来看,就好像它根本不存在一样。在这里,我们把一切信用关系撇开不说,因此假定资本家只用他个人的资本来经营。为第一个劳动期间预付的资本,在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要在流通过程停留 3 周,但这时有

追加的投资 300 镑在执行职能,因此生产的连续进行不会中断。[287—288] 对于周转这个机制根本一窍不通的经济学家,总是忽视这一要点:生产

要不间断地进行,产业资本就始终只能有一部分实际上加人生产过程。当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的时候,另一部分必须总是处在流通期间。换句话说,资本的一部分,只有在另一部分脱离真正的生产而处于商品资本或货币资本形式的条件下,才能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忽视这一点,也就完全忽视了货币资本的意义和作用。[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