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胞(紫河车)

[气味]甘、咸,温,无毒。

[主治]血气羸瘦,妇人劳损,面(左黑右干)皮黑,腹内诸病渐瘦者,治净,以五味和之,如(馆字官换成追)(饥字几换成甲)法与食之,勿令妇知。治男女一切虚损劳极,癫痫失志恍惚,安心养血,益气补精。

尸首咂摸出的口感 new

传说隋朝的麻叔谋为炀帝开河,患病不起,有人献上蒸肉,吃起来咀嚼香美,爱慕不已, 从此坐下了口累。这肉据说是捉了别人家的孩子砍了手脚料理的,所以后来麻胡子专门用来恐吓不听话的淘气包。

其实吃孩子,并非麻都护时代的原创。春秋五霸的齐桓公,特别喜爱一个叫易牙的近臣, 没他伺候,连寝食都失去了快乐。且住,桓公小白虽然贪恋色情,但这易近臣绝非贩卖后庭花的面首。

小易原本是桓主子的掌食之官,也就是宫廷厨师长。一天,小易厨师长献上一款新鲜菜品,主子吃下去,赞不绝口,一片声的说好,追问之下,方知那是小易绞尽脑汁屠宰亲生儿子的肉体炮制出来的绝品。小易从此成了主子再也离不开的人了。

麻都护是吃别人家孩子,易厨师长是把自己孩子让别人吃,这都居然算不上绝户。明朝有个喜欢房中术的王某,整日和丫鬟小妾们纵欲寻欢,而当她们珠胎暗结即将分娩的时候,小王便下药堕下这些嫡亲,捣成肉酱,和成药丸,每日服用,为的是强身健体,以利再战。人肉做食品,一向被视为泯灭天良,所以上述人等,都死于非命,不得善终。但吃人却

也并非忠良之辈所完全唾弃。食其肉寝其皮是历朝百姓对待奸臣的最大愿望;唐朝的张巡许远受困安史之乱,就用爱妾和书童的肉犒赏守军:这些,都不是作为污点记入史书的。而登州抗金义军更是把人肉当干粮,叫做两脚羊,并且进一步细化,老瘦男人曰饶把火,青年妇女曰不羡羊,幼小儿童曰和骨烂,无一不是从尸首上咂摸出的惨烈口感。

如果这些还算是危情时刻的变异行为,那切割自己大腿肝脏乃至谋杀亲生儿子,竟然可以是孝顺旗下的不朽功德,并且全都是欢乐祥和的盛世治下的寻常故事。去今不远的大清朝, 官修的《畿辅通志》里,以孝道遭到旌表的名单上,割股事亲的案例,多得令人看麻了眼。

时珍大爷翻检史籍,说唐朝一个叫陈藏器的写了本《本草拾遗》,里面记载说人肉可以疗羸瘵,从此种下自残残人的祸端。瘵疾就是肺结核,是穷人家的富贵病,嘴里馋肉,或许正经,是否人肉,理由不详。如前所述,割股割肝乃至割命,都是远远前朝的旧事,绝非陈郎中的发明,但归咎于他,在于他是把该肉正式纳入药材系列并且标明疗效不加破解的第一人。

时珍大爷以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父母即便病危,又怎么肯让孝子贤孙残伤肢体自食骨肉呢?真真的愚民之见。然而,如此指责,未必说到了实处。

大明朝子民江伯儿的老娘重病,他割下软肋瘦肉炖烧,吃下去不见效果,于是向过路神仙祈祷,假如神仙开眼,老娘侥幸痊愈,一定杀掉儿子答谢。老娘的病不久好了,江伯儿竟不毁约,果然杀了三岁的儿子。

此事被官府报送朝廷,太祖爷听了,雷霆震怒,痛斥这是灭理绝伦,传下口谕,着刑部缉拿归案,大杖痛加伺候,然后发配远恶军州。又专门行文有关部门,说父母有病,就该请良医救急,怎么可以和天神如此许愿。那些个卧冰求鲤鱼割股疗亲的,都是些愚昧之徒,为的是追求轰动效应,惊世骇俗,希图朝廷旌表,从此逃避徭役,于是割了大腿不算,还要割肝杀子,违道伤生,实属恶极。从今往后,如此之徒,永不在旌表之列。

哦,吾皇圣明。想太祖爷出身清苦,讨过饭出过家,洞察民间险恶,早已看破内中勾当, 那厮们伺候爹娘是幌子,捞取虚荣,不肯当差,才是正经,要不他怎么不许愿杀了自己却偏去杀了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