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应用范围

地理信息系统类型的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领域及该领域内的应用范围和应用期限。只用于短期项目的系统,应具有数据采集和输入、数据分析处理及信息输出迅速的特点和能力,但不要求包括大型而复杂的数据库管理与维护方面的功能。用于长期项目的系统,一般包括大型数据库,就目前的技术条件来讲未必能在任何时候对数据库的任何部分进行访问,也许将来使用新的存储介质和存储方法后能解决这一问题。

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只要求 GIS 能按一定的精度方便地处理整个调查区域内的各类数据。全国性地理信息系统还需致力于陈旧数据的更新、严格控制数据采集的格式和精度,以及数据处理标准化等。当长期使用项目的系统用于特殊项目时,不应改变长期使用目标,而应在此基础上按特殊项目的要求发展专用软件。应着重强调的是开发新的应用软件对任何一个 GIS 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全国性的地理信息系统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国土面积不大的国家在建立全国性系统时,可按区域性要求甚至按各行业部门的要求,建立国家级系统,该系统处理全国的业务。另一种是国土面积较大的国家如我国,全国性系统并不意味着整个国家只有一个地理信息系统,而是按基本相同的系统组织和结构,及绝对一致的数据格式和精度,建立多个系统分片处理相同的业务。全国性的地理信息系统还有一种解释,即以分级结构的形式建立包罗万象的系统,从中央系统到各级地方系统,数据的详细程度不断增加,无论中央系统还是地方系统都处理各种业务。

具有长期应用目标的地理信息系统,还会遇到硬件和软件更新的问题。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本身从新型号推出算起,大约能维持五年的优势,更先进的硬件设备又将问世,原设备不仅在技术上显得落后,而且工作效率也开始降低。计算机软件的发展更是快得惊人。虽然软件发展的明显趋势是改善编程系统,并使计算机软件很容易地从一台计算机传送到其它机器上,但目前计算机软件市场上的大多数软件包是针对某一特定机型和它的操作系统设计的,或是根据特定的应用目的而设计的,使正在筹建 GIS 的用户,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每一地理信息系统都有本身的软件控制的数据结构,如果软件改变,数据结构也不得不改变。对全国性资源清查来说,这个问题引起的数据转换工作量是很大的,而这种转换又必不可少,没有人乐意将好不容易收集起来的数据置之不用而去重新采集。

人们在设计地理信息系统时,必须严肃认真地考虑建立 GIS 的目的和它的应用范围。